看畢那位偷渡港大醫科生的故事,有點感慨,少有地同意左翼朋友說不應只怪罪於她。也是的,有一個不負責任的家庭,出了這麼一個女兒也並非不能理解的事。

那個偷渡的「勵志」故事,甫一開始已暗示主角是一位在大陸一孩政策下的超生子女。一孩政策確實違反人權,但這對死守自己人權的父母,行使了「權利」後就把那權利的結晶丟在大陸不顧,帶著另一個「合法出生」的孩子高高興興地往香港團聚去了。有如此不負責任地捍衛自己生育權利的父母,不負責任得就只為改善自身生活移民而置不足十歲的親生女兒的人生不顧的父母,我們可能也真要體諒一下,為何這位女兒的價值觀也如此扭曲。

八歲偷渡,也許少不更事,錯在父母,為何要把她生下來,生下來後就這樣丟下她去香港。可笑復可悲的是,這對父母越無恥、越不負責任,女兒就越有人道理由可以在成功偷渡後無視法律繼續留港;入境處讓她留港,政府就要給予十二年免費教育;有學校讀,就可以考DSE參加聯招;成績足夠,大學不欲埋沒人材,就會想辦法替她爭取酌情權。而結果就是,一位偷渡者,就這樣獲得身份證。

那位偷渡女兒,一錯在不知她能努力發奮的背後,一切皆為毫無法理基礎、只基於其父母不負責任而促成的人道施捨,以至誤認所享福利為應份,覺得法律的把關者是惡意阻撓;二錯在價值觀扭曲,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後不去反省小時候的偷渡行為,仍覺得為見親人就可無視法紀,故也自然沒有為過去的錯誤道歉補救的意識。這樣的人,如將來行醫,確實有點令人擔心,可惜無論如何大錯已成,港大已為她成功爭取了她所需的身份證,在同情心包容力滿瀉的眾人支持下,她大概會過得很好的,善惡到頭未必有報,我們也只能接受。

一個香港男人,到大陸娶妻生子,最後出了這樣一個荒唐的結果,仍是香港納稅人埋單找數。新奇的是,原來家庭團聚,方法不止於單程證,只要大的夠無恥,小的夠拼搏,在抵壘政策結束數十年後偷渡也還能變合法居留,是否大開界眼?

我也不欲輕言論斷品德乃家族遺傳,但如果那位偷渡女兒心中仍懂感激的話,最先要感謝的,其實還是其父母的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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