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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8號被抓,郭飛雄第四次深陷囹圄已經快一年了。其間檢方兩次退偵,顯然因為證據不足。但正如新余三君子劉萍、魏中平、李思華原定罪名「非法集會罪」不成立,不妨礙當局換個罪名而且判得更重一樣,證據不足也不妨礙對郭飛雄的構陷,無非延長羈押時間,羅織新的所謂證據。反正當局要辦的人,無論有罪沒罪,總是有辦法辦下來的,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嘛,太陽底下能有什麼新故事?

只是,對於郭飛雄而言,這實在過於殘忍了一些。

律師最近幾次會見郭飛雄,傳出的消息,都讓人特別揪心和傷感。據最新的一次報告,其健康狀況急劇惡化,雙下肢無力。他的姐姐以其醫生的職業敏感,判斷其因屢屢長時間絕食,營養匱乏或遭遇酷刑,已致內環境紊亂,且會愈加惡化。其妻張青更認為可能是毒害所致,因前次郭飛雄被捕時,曾有人威脅張青,他們隨時可以搞垮郭飛雄的身體。

對這我不意外。十多年前遇見郭飛雄,記憶中那是何等精壯的一條漢子啊,不眠不休簡直就是一部永動機,我只有自愧弗如。但坐了幾次牢出來後,身體明顯壞了,面色總是蒼白,說話幾句就要喘氣。2011年出獄後更明顯,當時我還勸他,來日方長,別忙著做事,先康復了再說。這次出來後,他其實已經沒有了再坐牢的身體本錢。沒有人能夠經得起那樣嚴酷的和反復的折磨。但去年啟動延續至今的大抓捕,還是鎖定了他。他逃無可逃。

兩次退偵,按說,當局應該黔驢技窮了,他們最清楚郭飛雄是冤枉的。而且郭飛雄就在他們眼皮下,健康狀況每天都在惡化,他們不可能不知道。如果他們還有一點點人性,那麼當律師提出對郭飛雄取保候審時,他們就沒有道理不批准。這個國家鐵籠子似的,他們不同意,連一隻蚊子都不可能飛過,何況拖著病軀的區區郭飛雄?就算取保了,他能跑哪裡去呢?他早先的兄弟們也被抓得乾乾淨淨,他又能跟誰串供呢?如何可能阻礙警方偵查于萬一呢?可以取保而仍冷酷地拒絕,生命、健康、輿論、良心,全不在他們眼裡。他們的職業詞典上,根本就沒有人性兩個字的任何位置。

這正是這個體制的本質,即冷酷,即沒有人性的底線。豈止對郭飛雄如此,對異議人士如此。即便對自己人,他們也從來沒有客氣過,也從來沒有什麼人性可言。當年打AB團就不提了,延安搶救運動就不提了,今天所謂雙規,多少被跳樓被自殺?多少他們自己的人不明不白死於各種折磨之中?沒有人性的體制是達摩克利斯劍,懸於所有人的頭頂,他們自己也並不能例外。

在6月28日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紀念大會上,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一如既往地強調文明多樣性,強調包容互鑒,這大道理當然沒錯,但具體到對郭飛雄等異議人士的迫害,以及雙規製造的累累冤案,所有這些,難道能夠屬於文明多樣性的範疇?現代社會之所謂文明,首先包括對個體生命的敬畏,對基本人權與公民權利的保護,如果根本就背離這個大方向,根本就談不上文明,又如何包容互鑒呢?

「專制制度必然具有獸性,與人生是不相容的。獸性的關係只能靠獸性來維持。」這是卡爾·馬克思的名言。中國政府總是辯稱自己的制度也很民主而非專制,那麼好吧,我們姑且不用分權制衡等現代民主標準來評估,僅僅用他們的老祖宗卡爾·馬克思的這個標準來評估,民主,or專制,答案不是昭然若揭麼?這樣一個對自己的人民具有獸性而沒有人性的體制,能夠得到自己人民的尊重和全世界的尊重麼?

其實,無論郭飛雄本人,還是先於他被捕的許志永、丁家喜、趙常青,或後於他被捕的唐荊陵、王清營、袁新亭,就我跟他們的交往所知,他們的要求並不多,無非要求制度文明,即要求更多人性更少獸性。如果把改變誇張成一種顛覆,他們要顛覆的也無非獸性本身而已,這樣的顛覆難道不很好麼?難道不符合所有人的利益包括符合體制中人自己的利益麼?對他們,難道不該至少槍口抬高半寸麼?

*作者為中國公共知識份子,前《南方周末》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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