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华早报今天报道,广州处级裸官张新华贪污4亿元人民币案昨天开审,张新华认为自己的罪行并不严重。检方引述侦查人员反映,张新华自己认为他这么大数额并不是一件很严重的职务犯罪,他觉得他有机会被判一个缓刑出来。

涉嫌贪污受贿近4亿元的裸官张新华被控在担任广州市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经理一职期间,共贪污2亿8400多万元,受贿人民币9780万元、港币238万元,检方指控张新华涉嫌贪污罪和受贿罪,应数罪并罚。

张新华被指控利用职务之便,假借企业改制之名,通过虚设债务、低估资产、隐瞒债券等手段,将白云农工商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大量国有资产,转至由他实际控制的广州市广田置业有限公司名下,涉及的国有资产有房产、厂房、果园和土地,遍及广州和香港。此外,张新华还涉嫌受贿犯罪,其利用职务之便,在多处地块使用权的转让过程中收受巨额贿赂。
广州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吴筱平在分析案情时表示,张新华作为处级干部,涉案金额却十分巨大,原因是作案手段隐蔽,加上他本身法律意识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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