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20

◎ 鄭清鴻

儘管時空條件、政治環境或有不同,我們還是不能否認「台灣人」與「中國人」並不是此時此刻才被兜在一起,雙方也曾經有共同為自由、民主、人權奮鬥的時刻。戰後初期,雷震、殷海光等外省籍自由主義知識份子,以《自由中國》雜誌對威權獨裁提出言論挑戰,後來更與本土菁英如李萬居、高玉樹等人合作,企圖成立反對黨。

這在彭明敏師生三人所擬出的〈自救宣言〉中可見端倪,宣言提到:「我們必須指出,蔣介石政權雖然在口頭上高喊『台灣人與大陸人必須攜手合作』,其實卻最忌諱台灣人和大陸人真正合作,所以極力挑撥離間,無所不為。」彭明敏師生顯然指出了一個隨著戰後國際政治局勢轉變,而在台灣逐漸形成的「族群現實」,以及國民黨有意在此基礎之上操作特定的「族群政治」甚或「民族主義」。〈自救宣言〉則是在這個現實當中,呼籲「台灣人」必須識破其利益關鍵,並尋找與「大陸人」合作的契機。

乍看之下,這似乎是一種「無差別」的認同。但不能忽略的是,〈自救宣言〉提出「一個中國,一個台灣」的論述基礎,仍舊是以「台灣人」的歷史經驗、文化與政治主體為前提來與「大陸人」談合作,而且「大陸人」也必須肯定這個前提,才有可能合作。雖然時過境遷,經過了長時間的土著後,〈自救宣言〉當中的「大陸人」身分與經驗,自然無法和當今台灣人與中國人之間的「國籍」差異相提並論。

但對於台灣民主、獨立運動當中的「中國籍」,我們是否可以在〈自救宣言〉所演示的獨立手段(一個台灣)與宣示的公民價值中,找到預防「滲透」以外,真正兼顧公民社會價值的台灣獨立策略,並以此強健台灣民主的體質?而台、中合作的「自救」真義,能不能成為我們與「陸生」朋友互動、溝通的橋樑?〈自救宣言〉或許已為我們昭示某種可能性。

(作者為台灣師範大學台灣語文學系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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