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社科院王伟光院长在《红旗文稿》发文,谈及人民民主专政、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学说问题。文章的标题“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并不输理”是邓小平的原话,本不该有问题,然而经作者借题发挥而衍生出来的问题,立刻引发了轩然大波。这固然与当前社会环境和舆论场运作有直接关系,但也与作者的个人发挥和论证方面的严重缺失有密切关系。阶级、斗争、专政不是不能讲,问题在于怎么讲。王院长这种讲法,把正确的东西讲歪了,使人思想更混乱,很值得商榷。

   坦诚地说,王院长文章在方法论上是僵化教条的。它几乎通篇皆是上百年前经典作家的论述,鲜有从当前世情、国情、党情出发的实际分析和论证,与其说文章是从实际出发的,不如说是从本本和原则出发的。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和无产阶级专政学说,不是凝固不变而是不断发展的理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它同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一样,存在着如何“认识、继承和发展”的问题。这个问题邓小平同志早在1989年会见戈尔巴乔夫时就提出来了,只是因为宣传得不够,至今未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邓小平说,“马克思去世以后100多年,究竟发生了什么变化,在变化的条件下,如何认识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没有搞清楚。”他强调:“真正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必须根据现在的情况,认识、继承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91页)这就是说,在变化了的情况下,对待马克思列宁主义,存在着“认识、继承和发展”这么三个方面的问题。这就意味着,忠诚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既要坚持不丢“老祖宗”,又要努力讲出“老祖宗”没讲过的新话。而王院长的文章在方法论上是与此南辕北辙的,因此问题不少,将事情搞砸了。

   首先,应当指出,此文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和专政”学说的认识、理解和解释是有片面性的。

   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的确认为国家是阶级斗争不可调和的产物,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强调了暴力和专政,但这并不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全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同时还认为,国家的“政治统治”是以执行其“社会职能”为基础和前提的。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国家的“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23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如果只强调国家的“阶级统治”和“政治统治”职能,只强调“暴力专政”这一面,而忽视国家的“社会职能”,这显然是片面的。恩格斯强调,国家“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这对于已经执政的共产党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是我们当前要完成“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的重要理论依据,也是我们党在新历史条件下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和无产阶级专政学说的重要课题,而王院长文章恰恰只字不提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这一重要方面。

   尽人皆知,任何国家都不能没有强制,国家必须拥有强制的手段和工具,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当然也不例外。但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质是什么?仅仅是暴力和强制吗?这完全是一种曲解和误读。列宁曾明确指出:“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质不在于暴力,而且主要不在于暴力。它的主要实质在于劳动者的先进部队、先锋队、唯一领导者即无产阶级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列宁选集》第3卷,第835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这就意味着无产阶级专政必须坚持作为“劳动者的先进部队、先锋队”的共产党的领导,必须讲法制、讲秩序、讲组织纪律、讲社会稳定。专政如果脱离了法制,破坏了民主,必将变成“无法无天”的独裁,会酿成民族灾难。在这方面,苏联和中国都是有深刻的历史教训的。

   其次,要全面完整地阐述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正反两面的经验教训都要重视。

   不能一谈到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似乎就只有巴黎公社。1871年的巴黎公社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初次尝试,其历史意义是伟大的。但它只存在了72天,可以说是没有执政多久就失败了,实际上没有什么“执政经验”可言。马克思恩格斯当年没有别的实例,所以只能以它为依据,并特别重视和高度评价了它。我们今天的情况与马克思恩格斯时代大不相同了。现在我们有苏联74年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又有中国65年人民民主专政的丰富实践。这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深刻教训;既有“左”的,也有右的教训;既有斯大林破坏法制搞“大清洗”的历史教训,又有中国十年内乱搞“文革”的全局性错误。对这些正反两面的深刻教训,王院长的文章如能有所总结概括,至少是有所提及、有个说法、有个态度,那对问题的认识就会全面深刻得多。对反面教训不应回避,正如恩格斯所说过的,“伟大的阶级,正如伟大的民族一样,无论从哪方面学习都不如从自己所犯错误的后果中学习来得快。”(《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32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如果正反两面都讲,那就能将教训变成财富。然而文章没能这么写,却只强调“专政”,并重提“阶级斗争”。 虽然阶级和阶级斗争是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但已很久没怎么提了,特别是王院长这种讲法是令人瞠目结舌的,由于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过来的人对“阶级斗争”这个词已有刻骨铭心的政治记忆,所以王院长文章一发表立刻就炸开了锅。不仅如此,此文又没能说清楚他重提阶级斗争,不等于倡导阶级斗争,更不等于主张“以阶级斗争为纲”,所以遭到不少人的质疑和反对是不奇怪的。应当承认,王院长文章在这方面是有严重缺失的。

   第三,坚持和继承马克思主义国家和专政学说,重在把握精神实质,而不能拘泥于具体词句。

   “专政”这个词虽然在许多外国语言中与“独裁”是同一词,不像“民主”、“自由”这些词那么美妙,那么招人喜欢,但这是不依人们主观意愿为转移的客观现实。世界一切国家都是暴力的象征,不过只有马克思主义公开承认要对资产阶级实行专政而已。有人攻击无产阶级专政是 “独裁”,马克思主义者理直气壮地承认“就是独裁”。为何这么理直气壮?因为这是多数被剥削者对少数剥削者的专政,是正义和正当的,没有理亏的地方。对少数敌人的仁慈,就是对广大人民的犯罪。不对少数剥削者专政,多数被剥削者就不能得到解放。这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核心思想。

   但是“无产阶级专政”,从精神实质上讲,完全可以而且应当理解为“无产阶级政权”,即包括了“民主”和“专政”两个方面。这样可以澄清对无产阶级专政的误解,并可应对某些“妖魔化”的攻击。《共产党宣言》提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93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意思就是指无产阶级要取得国家“政权”。1891和1894年恩格斯又说“如果说有什么是无庸置疑的,那就是,我们的党和工人阶级只有在民主共和国这种形式下才能取得统治”。“共和国是无产阶级将来进行统治的现成的政治形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12、734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这表明“无产阶级专政”,实际上与“无产阶级政权”、“无产阶级政府”或“无产阶级国家”是一回事,并是很正常普通的事情,没有什么“可恶”和“可怕”的地方。将“专政”理解为“政权”,也是与我们现在常用的“执政”、“治理”、“治国理政”等用词是相匹配的。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离开我们有近百年或超百年了,世界情况已发生很大变化,对他们的观点需要根据新的情况具体分析,有所取舍,有所调整和发展。譬如,关于“十月革命道路”的评价问题,我们党的《一论》、《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强调,这是“放置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虽然这两篇文章发表于多事之秋的1956年,对当时动荡的国际共运形势起了“定海神针”的作用,大大提高了中国共产党的威望,在国际共运史上有其地位,而且《一论》和《再论》中的许多原则仍然是正确的。但是今天看来,它关于“十月革命道路”问题的评价是太绝对了。在如何看待十月革命道路的问题上,新时期邓小平提出了新的论断。1988年他在会见外宾时就提出,“我们走的是十月革命的道路,其他国家再走十月革命的道路就难了,因为条件不一样”(《邓小平思想年谱》(1975–1997),第415页)这就意味着现在和未来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式必将呈现“多样化”的趋势,不宜将“十月革命道路”(即资本主义体制外暴力革命的道路)“绝对化”、“唯一化”。这就是说,在马克思主义“国家与专政”学说中,关于“打碎旧的国家机器”的说法,不宜作为“放置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来宣扬。此外,我们更应该看到当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形势确实发生了很大变化。譬如,当年恩格斯曾经说过,法国每次革命以后工人总是武装起来了,“因此,掌握国家大权的资产者的第一个信条就是解除工人的武装”,因为他们害怕工人有武装(《列宁选集》第3卷,第177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可是,现在美国枪枝泛滥成灾,多次讨论废除公民持枪自由,结果都没能通过。这至少说明美国国家政权并不害怕老百姓“有武装”。当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形势确实不同于马克思恩格斯所处的时代了,必须正视现实,要有新思维、新思路,不能再去照抄照搬当年经典作家说过的话。

   在这个问题上,邓小平同志已做出了榜样。譬如欧洲共产主义因提出与十月革命道路不同的主张而遭到批判时,邓小平表示反对这么做。他说:“欧洲共产主义是对还是错,也不应该由别人来判断”,“人家根据自己的情况去进行探索,这不能指责。”(《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19页)我们是走十月革命道路过来的,我们要珍惜已取得的革命成果,巩固和发展好来之不易的成果–人民政权,决不能轻意地将其搞丢了,这是毫无疑义的。至于其他国家的革命道路如何走,未来社会主义发展是否还要“打碎旧的国家机器”,我们不宜把话说死,最好还是留给实践去回答比较好。因此不能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暴力革命的观点做“绝对化”、“唯一化”和“普世化”的宣传,事实上恩格斯晚年非常明确论述了工人阶级用暴力与和平夺取政权的两种可能性。

   第四,人民民主专政理论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它是传统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又与苏联那种无产阶级专政模式有原则区别。

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是以先进国家的情况为参照系的,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应有很大不同,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都会不同于发达国家。列宁曾指出,“资本主义是祸害,社会主义是幸福,这种议论是不正确的”。“在俄国这样的国家里,工人阶级与其说是苦于资本主义,不如说是苦于资本主义发展不够。”(《列宁选集》第1卷,第556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列宁还说,从资本主义走上接近共产主义的社会需要有“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渡”,“资本主义社会愈不发达,所需要的过渡时间愈长”(《列宁全集》第42卷,第183页,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毛泽东在党的“七大”报告和讲话中说:“现在的中国是多了一个外国的帝国主义和本国的封建主义,而不是多了一个本国的资本主义,相反地,我们的资本主义是太少了。”(《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1060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胡绳同志晚年认为,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离开了新民主主义理论中“有必要充分利用资本主义”的思想(胡绳著:《马克思主义与改革开放》,第152-155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以来,党的创新理论和实践已纠正了过去“左”的政策和做法,重新恢复和发展了不发达国家“要充分利用资本主义”的思想,提出了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基础上“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政策,(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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