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烟台大学法学院成立三十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致辞

贺卫方

(2014年10月19日)

链接:http://www.law.ytu.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254&id=1013

尊敬的各位来宾,尊敬的各位法律界的同仁,尊敬的各位同学:

今天我特别荣幸,受郭明瑞教授(会长)的委托,在这个隆重而庄严的场合发言,代表胶东法律人联谊会,对烟台大学法学院成立三十周年表达衷心和热烈的祝贺!

烟台大学法学院的三十周年庆典是我国法律教育界的一件盛事,更是五湖四海的胶东法律人至感欣喜的大事件。古人说“三十年为一世”,三十年的生日,正是我们回顾历史、展望未来的重要时刻。

我个人在三十六年前离开家乡,远赴重庆,开始了自己的法律人生涯。那时候放眼整个烟台地区,只有两所大学,一个是现在已更名为鲁东大学的烟台师范专科学校和莱阳农学院。烟台具有相当发达的中学教育,但高等教育资源却是如此贫乏,以致于文革结束恢复高考之后成千上万的上榜者不得不远走他乡,接受深造。记得1978年山东省考取西南政法学院的十七名法科新生中,烟台一地就占了九名。第二年更极端,据1979年考入西南政法,现任教于中国政法大学的王人博教授告诉我,他们那一年的山东籍新生中,只有一位不是烟台人!

从这个背景看,我们可以知道,三十年前烟台大学及烟大法律系的建立是多么重要的一个里程碑。我们的家乡终于有了一所高规格的综合性大学,它的意义绝对不仅仅限于给本地莘莘学子提供了接受高等教育的空间,更具深远影响的是,烟台大学拓宽了本地人的知识视野,提升了这个地方的整体文化品位,来自祖国各地的学子们带来了文化的多元性,同时让我们的家乡越来越具有国际化的品格。还有,大学校园里风采各异的教授们更构成了这片古老土地上的一道靓丽的人文风景!

各位嘉宾,各位老师和同学们,我们说由于烟台大学的创办和发展使得本地区走向国际化,重要的原因正在于这里良好的法律教育。中国近代以来的法律教育属于外来学问,在法学课堂上,即便我们使用的是中文,但是那些名词、规则以及基本理论却大多来源于古罗马、近代欧陆以及盎格鲁·萨克逊诸民族的文化创造和历史经验,因此,法学本质上就是一个开放的和世界性的学科。由于初创时既由北大参与规划与实际操作,烟台大学的法律教育一开始就具有高起点、宽眼界和远大追求的特点。在历任主持者和教师群体的共同努力下,法学院不断地强化与外部世界的交流与合作,让学生们能接受最前沿的法学理论和实务技能的培养,使得这里的毕业生与那些在大都市接受教育者相比毫不逊色。一届又一届的烟大法律人为法治建设而拼搏,为烟台大学而争光,作为胶东法律人联谊会的代表,我有义务向所有筚路蓝缕的创业者,向所有为烟大法学付出艰巨努力争得大学荣光的教师和管理者们表达我的崇高敬意!

女士们、先生们,在烟台大学三十年生日的时候,我不禁想起法律教育领域那些比我们资历更老的机构,例如最早开启法律高等教育的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作为史上第一所近代型大学,也是创办伊始就以法律教育见长的大学,再过六十多年,它就该举行千年校庆了。与波罗尼亚、牛津、巴黎等前辈相比,烟大法学还是太过年轻。不过,年轻意味着较少历史包袱,意味着蓬勃向上的朝气,意味着或许更为远大的前程。烟台地处孔孟之乡,又面朝大海,是开埠最早的北方城市之一,是中国第一所大学——登州文会馆的诞生地,1910年这里走出了中国第一个在哈佛法学院接受完整法律教育,归国后任教于北京大学的张福运先生。今天,我们又处在一个法治的正当性得到不断强化的时代。在场的各位都有充分的理由相信,烟台大学法学院将会在前人传统,前三十年的雄厚基础上更上层楼,创造更加辉煌的未来!

在这个过程中,七年前创办于烟台大学的胶东法律人联谊会,也将与烟台大学法学院风雨同舟,携手前行,在共同推进国家法治进程,提升法律教育水准的同时,书写我们胶东法律人新的更具光彩的历史篇章!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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