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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自欺欺人是一种境界,不仅让旁观者信,更重要的是让自己也信。这或许更符合最近国内一些法律学者的心态,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这个早早就抛出来的议程选项,从坊间流传到官方确认,继而各种揣测、分析、预期乃至热望,直到该次全会所通过决议的全文发布,国内官方舆论一致不乏“十大亮点”、“令人振奋”的分析,给外界一种“法治春天又来了”的感觉。

之所以说“又”,因为一个春天总是接着另一个春天,就像社会主义从一个胜利到另一个胜利。

铺天盖地的“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宣传,很多人似乎真的忘了就在这一轮又一轮的热望间隙,便一直充斥宪政被批判、专政被重提的风潮,更不要说由执政党亲自出面加冕的“七不准”。

即便是到现在做“依法治国”状的热潮之下,不妨看看,“宪政”这个词,是否在当下可以哪怕只是重提,在官方主流的话语体系中,是否有松绑的迹象?说到被提及,国内很多人热衷于统计在执政党报告中某些词汇被提起的次数,以此窥探政治走向,那么此次“依法治国”会议被提及词汇中,最核心的是“法治”,还是“党的领导”?

想来有人会说,即便没有哪有怎样?一个字的存废不重要,重要的是执政党以及他的党魁,愿意用“法治”来为他下一步的执政思路做主题,何况有近两百条可以罗列的进步和亮点,这些如果真做到,用“法治的春天”去做评价似乎也不为过。

问题在于,那些被罗列出来的亮点,有多少是第一次被执政党提到,又有多少是包括现行《宪法》在内屡屡提及、频繁高举的东西,包括“依法治国”这样已经被宣示了近二十年的治国思路。那么问题就真的来了,那些并不新鲜的“法治承诺”,为何一直没有实现、至今仍是奋斗目标,制约上述法治目标的因素到底在哪,最新召开的执政党全会是否看到了问题所在,并已寻找到了解决的办法?

在各类关于“依法治国”亮点的总结之外,有一些或许被刻意淡化处理的细节,事实上很能说明问题。比如“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必须长期坚持”,国内媒体在处理这个全会公报内容时便远没有其他部分那样大张旗鼓。

政法委的存废,一度是法学界反复研讨、呼吁的焦点之一,也是已经披露的诸多冤假错案得以酿成的罪魁所在,此前政法委书记不再位列常委,曾被认为是弱化、改革该机构的讯号。但目前的“依法治国”新政中,政法委体制不仅没有被反思,反而成了另一个“必须长期坚持”的紧箍咒。正如屡屡在国内被销号禁言的律师斯伟江所观察的,“政法委还在,反贪局还在检察院,看守所还归公安局管,不用说纪委的双规权…”,这些目前司法不彰的大多数病灶所在,都安然无恙,且在被加强,“依法治国”被异化,几成定局。

对目前“依法治国”新阶段的预期与预判,不难做出。在党主法治进一步异化法治精神的大背景下,以往或许是个别的、潜移默化的制度变异,而接下来可能面临的就是诸多法治底线的全线后撤。

此前在宪政词语被禁的危及时刻出面撰文“力挺”宪政的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日前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信誓旦旦地表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缺一不可,二者必须也是能够相统一的”。而与他同为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的北京大学宪法教授张千帆,则依然面临国内互联网全面销号、禁言、著作禁止出版的厄运,这应当是中国式“依法治国”的一个侧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