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明

香港中联办主任张晓明指行政长官拥有行政、立法、司法之上的特殊地位(资料照片)。

香港中联办主任张晓明周六(9月12日)出席一个基本法研讨会,会上致词指行政长官拥有行政、立法、司法之上的特殊地位,而且香港不实行三权分立。

张晓明说:“行政长官具有超然于行政、立法、司法三个机关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处于特别行政区全力运行的核心位置,在中央政府之下,特别行政区的三权之上,启着连接的枢纽的作用,这是行政长官履行对中央人民政府负的责任所必需的,也是中央对特别行政区管治所必需的。”

张晓明指特首具有双首长身分,双负责制的责任,所以在三权之上。另外,他指三权分立只建立在主权国家,而香港不是主权国家,所以最多只能用作参考,不能完全适用。

公民党法律界议员郭荣铿对BBC中文网说,他对张晓明的言论感到十分失望。郭荣铿说:“我从来没有听过特首在三权之上的说法。明显地,张晓明不了解他的工作、不理解香港的制度……我认为他应该回去读书,学习基本法及一国两制。”

有份撰写《一国两制白皮书》的北京大学港澳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强世功,在同一场合,质疑一国两制是否不合时宜。

时事评论员、前公务员事务局局长王永平接受BBC中文网访问说,不理解张晓明的言论。“香港所谓三权的权责,在基本法列明,我们就按照基本法办事。”

王永平指出,以基本法第七十三条(九)为例,立法会有权力弹劾特首,假如成功的话,可建议中央政府处理。所以,基本法之下,特首受到立法会的制衡。

郭荣铿说:“香港法院一再指明,香港实行三权分立,香港的行政、立法、司法机关运行分立及平等的权力。”他指,立法制衡行政机关的权力;司法机关确保行政机关的决定合法,所以才有司法复核。

张晓明并非首个提及香港并非实行三权分立言论的内地官员。2008年,习近平担任国家副主席访港,与特区主要官员、当时的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及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会面时,曾发表“三权合作论”,指出行政、立法、司法机关要“互相理解,互相支持”。

2013年,中联办宣传文体部部长郝铁川亦曾撰文,指香港政治体制不是三权分立。

(撰稿:蔡晓颖 责编:萧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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