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14个月,重修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昨日正式发布。新条例将“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列入违反政治纪律“负面清单”,规定该类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看到这个新闻,我啼笑皆非。都什么年代了?还有“妄议中央大政方针”这种说法?比帝王时代都戒备森严、草木皆兵!封建王朝,女主不得干政、藩王不得妄议朝政,现在是“党员不得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以前是“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可以关心”,现在是“中央大政方针不得议论”。各位臣妾,还不赶紧磕头谢恩、爱卿平身!笑死人了!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天下事天下人议之,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非一家人之天下,凭什么中央的大政方针,国人就不能议论!凭什么国人只能俯首帖耳、谨遵御旨而不能提出批评!中央的大政方针,都是神圣不可侵犯?都是永远伟大光荣正确?制定者都不是人是神?我就不信这个邪!我就要议论中央的狗屁大政方针!计划生育,我反对;延迟退休,我反对;雇佣五毛与“熊猫”,我强烈反对!我就妄议了!怎么着?把我开除“民籍”吧!

钳制言论的程度,已经无以复加了!外国人批评你,你说“干涉中国内政”;党员评论,你说“妄议中央大政”;群众批评你,你说“寻衅滋事”“山洞癫妇”。千方百计不让人说话,你想把所有的人的嘴都堵上吗?不让所有人批评你,目的就是可以为所欲为、肆无忌惮!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周厉王的教训你不知道吗?周厉王派人监视“妄议国事”的国人,格杀勿论,国人“乃不敢言”、“道路以目”,国人忍无可忍、冲进王宫,周厉王逃亡。

天下之恶一也!你如果做得不对,谁都可以提出批评,无论外国人还是中国人,无论党员还是群众,无论中央大政方针还是地方政策法规。怎么可以出台如此荒唐的法规、将批评意见视之为洪水猛兽、一律拒之门外呢?唐太宗纳谏如流,终成贞观之治;齐威王重金求谏,终成强国霸业;你拒绝“妄议大政”,必将千古遗羞、重蹈周厉王覆辙。

文革、大跃进、三反五反—血的历史教训证明,中央大政方针错误的还少吗?不批评、不“妄议”,怎么拨乱反正?怎么调整?难道任由它们害人不浅?我建议,把这条规定改成:欢迎广大党员群众,对中央的大政方针畅所欲言,提出广泛意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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