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18处爆炸,10人死亡,50多人受伤。发生在广西柳城的连环爆炸案,是令人震惊的罕见大案。中共当局迅速控制舆论,禁止媒体深入报道,仅允许官方渠道轻描淡写。来自官方不同渠道的消息,先称犯罪嫌疑人韦银勇已被抓捕,再称他供述自制61个炸药包,然后称他已被炸死在现场。

从单方发布消息、禁止证实的媒体伦理,官方信息的前后矛盾,以及官方媒体的信用记录看,人们完全有理由拒绝相信它的任何一句话。然而,出于知情的需求,大家也只能反复咀嚼官方消息,从中了解事态,分析原因。官方最新的消息中,称爆炸原因已经“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韦银勇因采石生产与附近村民、相关单位产生矛盾而制造这起案件”。

爆炸还没结束的时候,官方就匆忙宣布,案件与暴力恐怖无关。它似乎想要说明,这不代表社会普遍性问题,只是一起个人纠纷而已——很显然,为了达到这个效果,它用“相关单位”替代了“政府部门”。然而,假如事实真的如此,它并不想官方想象的那样无足轻重。

“依法维权”的绝望之旅

一般情况下,一个人与其他人或者机构产生纠纷时,他应该通过什么渠道解决呢?当然是法院。中国政府还提供了一个越俎代庖的方案,那就是上访。绝大多数像韦银勇这样觉得自己饱含冤屈的人,不是在争取法院的立案、等待法院的判决,就是在上访的途中。甚至可以说,在庞大的上访队伍中,比韦银勇更冤屈的人比比皆是。

尽管存在个体选择的差异,不是每一个绝望者都会制造炸弹,但是绝大多数人走上诉讼和上访之路,也并非偶然的原因。1989年“六四”镇压之后,中国社会非常压抑,底层的不满没有出路。邓小平“南巡”掀起经济狂潮,尽管转移了部分情绪,但是社会秩序问题没有解决。1995年前后,江泽民听从一些学者建议,提出依法治国的主张,随后把它写入中共十五大报告和国家宪法,开始了以法律秩序忽悠民众的历史。

就在那个阶段,“依法维权”成为一个明晰的策略,由律师、学者和媒体传递给民众。无论多大的冤情,律师都会尽力说服当事人,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寻求解决之道。有时法院拒绝立案,或者判决荒谬绝伦,律师也会和当事人一起表达抗议,但是最终的目的不是让他们揭竿而起,以暴易暴,而是回到法律的框架之内。

信访是通过行政渠道解决问题,它被认为与司法独立背道而驰。然而,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说,它也是一种法律,鼓励人们通过申诉、协商和调解的途径解决纠纷。聪明的民众知道,领导的话比法官的判决更管用,因此他们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信访上。

从单纯走向疯狂

很多访民长期受到非人的虐待,他们被驱赶、被绑架、被关进黑监狱或者精神病院,他们耗费的家财、时间和生命,足以制造千百倍于韦银勇的炸弹。与此同时,维权律师和他们的当事人也受尽挫折和屈辱。但是,无论访民、诉讼者还是维权律师,他们仍然相信或者坚持选择公力救济,拒绝非法的私力救济。真可谓“法律虐我千百遍,我待法律如初恋”。

他们的坚持揭示了中共“依法治国”的骗局。从一开始,中共从来没有想过把自己置于法律之内。依法治国必然以人身自由、权利平等和政治民主为前提,那就意味着公权力要受到监督。学者们试图说服中共高层,依法治国才能长治久安。但是中共心知肚明,真要依法治国,腐败透顶的该党可能立即成为历史名词。

因此,访民、诉讼者和维权律师仍在苦苦撑持的时候,中共自己倒不耐烦了。习近平上台以后,粗暴地对待一切形式的申诉,甚至大量抓捕维权律师。这无异于赤裸裸地宣称:别再跟我讲什么法律,这里只有最原始的丛林法则。

习近平上月访美期间,遭遇到来自中国的访民拦车喊冤。有访民趁特警不备,猛冲过去,将身体滚进习近平的车轮下面,冒死将他截停,仍然未得面见。这惊险一幕,让人想起1970年蒋经国访问纽约时的遇刺经历。习近平应该感谢访民,他们宁可让车轮压在自己的身上,也没有拿子弹对准他的脑袋。

但是,情况可能正在发生变化。2011年,江西抚州人钱明奇在上访十年无果,多次表达被逼无奈将采用暴力行动,非但没有受到重视还遭致政府官员嘲笑,终于炸毁三处政府办公地点。从网民搜索出来的资讯看,韦银勇也进行了类似上访的努力,同样遭到政府官员的粗暴对待。但是,他比钱明奇更早地陷入绝望境地,起了报复社会的念头。

据称韦银勇在社交媒体吁告:“等到哪一天我变得疯狂,请记得我单纯时曾被你们当傻子一样耍。”希望中国社会及早改变,不要让这句话成为大多数访民的怒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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