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森

华盛顿—路透社的报道披露,美国首都华盛顿地区一家地方电台持续播出亲中国立场的内容。报道说,这家电台已被中国掌控,另外中国正在世界各地建设这样的隐蔽电台网络。美国司法部和联邦通讯委员会已经对此案展开调查。相关领域的专家表示,此案的关键是透明度的问题;而熟悉这家地方电台运作的政府官员则表示,她所不能接受的是这家地方电台的虚伪和不诚实。

路透社的报道说,美国首都华盛顿近郊维州劳登郡地方电台播出的许多节目内容都是中国官方媒体中国国际广播电台(CRI)提供或制作的。报道还披露,美国十多个城市都有与CRI相关的广播电台网络存在。提到的城市包括华盛顿、费城、波士顿、休斯顿和旧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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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顿美国司法部总部大楼 (美国之音)

中国官方媒体《环球时报》刊登的一篇社评反唇相讥道:美国的地方电台“……只是播出了CRI的节目。这样的合作在世界各国媒体之间不知道每天要发生多少起。” 社评还说:“《纽约时报》等美国主流媒体动不动就对外收费,卖给外国机构很多版面,刊登宣扬那些国家价值观的文章。”

表面上来看,《环球时报》社评所说的没错,美国主要报纸《华盛顿邮报》就卖给中国官方英文报纸《中国日报》版面,出版发行一份叫做《中国观察》(ChinaWatch)的副刊。中国中央电视台也在美国落地,并且在首都华盛顿建立了北美分台,并且雇佣了美国当地新闻从业人员,在美国制作、播出节目。

美国拥有世界上最自由和多元化的新闻体系,而且言论和新闻自由是美国的主流价值观和立国之本。那么,为什么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的案例会引发媒体的关注,直至美国司法和行政监管机构的调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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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尼苏达大学教授珍·科特里(本人提供)

珍·科特里(Jane Kirtley)是明尼苏达大学法学和新闻跨系教授,专门从事媒体法规的研究与教学工作。科特里对美国之音说,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案例和中国其它媒体在美国运作活动之间是有区别的。

科特里说:“我认为,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首先,这起案例涉及的是广播电台,而中国政府在这些电台中占有相当大的拥有权。根据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的规定,外国实体不能对美国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占有多数和主要股权。中国中央电视台和其它外国电视媒体在美国的经营主要是有线电视,而由于各种历史的原因,有线电视的监管和无线电台的监管是非常不同的。简单地说,与有线电视相比,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在给广播媒体经营许可方面拥有更多的管辖权。”

科特里解释说,这里主要是一个透明度的问题。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和公众必须全面了解这些电台经营许可所涉及的拥有权利益分配信息。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所涉及的另一个问题是:联邦通讯委员会规定,如果外国政府的代理人要在美国进行影响公共舆论和政策的活动,他们必须遵照美国《外国代理人登记法》的规定进行登记注册。而在披露出的CRI案例中,CRI的代理人似乎没有这么做。

至于路透社报道的维州劳登郡地方电台WCRW原是一家发射功率五千瓦的小电台。2005年,一家叫做“波多马克广播”(Potomac Radio LLC)收购了这家电台,并于2009年在劳登郡增建了三座发射塔,功率达到五万瓦,其信号也覆盖了整个大华盛顿地区。后来的调查发现,这家电台的广播时段已经全部被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和它的子公司G&E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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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州利斯堡市副市长凯莉•伯克(本人提供)

维州利斯堡市副市长凯莉•伯克(Kelly Burk)担任过劳登郡议员,当时曾经参与审理“波多马克广播”的扩建申请。伯克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说,案子所涉及的中国电台以及与其合作的劳登郡地方电台的行为是否违法,这需要司法部门和联邦通讯委员会来裁定。她所不能接受的是“波多马克广播”在申请时的不诚实。

伯克说:“我所不能接受的是他们的虚伪和不诚实,他们给我们提供不实的信息。我当时能够看出来他们的申请有不可告人的目的,他们不愿意将真实意图摆在桌面上。他们甚至还找来形形色色的人来作证,说什么能够拥有这样一个新的地方电台是件多好的事情。其实他们利用和欺骗了这些作证的人,他们从来就没有利用这家地方电台广播当地新闻的想法。他们知道只有这样说才能在郡议会这里过关。”

伯克对美国之音说,自己当时投的是反对票。尽管当时已经有传言说中国的电台要通过这些发射塔广播节目,但是当时只是传言。她的反对票主要只能基于发射塔的利用和位置。

明尼苏达大学教授科特里表示,这里不只是针对中国媒体制作的节目。任何个人或个体在申请获得经营许可时,所必须说明的重要问题之一就是:你要播出什么节目?你的节目是否在当地制作?你要播放什么样的音乐?你的节目是公共事务内容,还是娱乐内容?简单地说,节目内容和来源必须是透明的?

科特里教授和伯克副市长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都举了美国之音的节目作为类比:美国之音毫不讳言自己是美国政府出资兴办的媒体。

《华盛顿邮报》为《中国日报》出版的《中国观察》副刊,在显赫位置明确说明:“此为《华盛顿邮报》收费副刊”。

明尼苏达大学的科特里教授曾经做过广播媒体许可代理律师。科特里说:“此案可能还有补救的办法。那就是重新申请,合法地获得经营许可。不过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他们还没有这样做。”

科特里说,此案所涉及的各方是否违法或者违规,这要由司法部和联邦通讯委员会分别作出裁定。“如果有人在许可证申领时,对其资金来源和公司所有权问题有实质性的弄虚作假行为,这可以成为吊销其许可证或其它惩罚措施的依据。但是,《外国代理人登记法》不是联邦通讯委员会的管辖权限,而是要由美国司法部来追究。鉴于目前案件刚刚开始调查,目前尚无法对最后结果做任何推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