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注】下文提到的美国《侨报》是中共外宣系统中的假外媒之一。2001年,美国非盈利机构“詹姆斯镇基金会”发表的报告《中国政府是如何试图控制美国的华语媒体的》中有详细介绍(中文版英语原文)。钟雪泉对该报记者的傲慢态度并不难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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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星期四的记者会上,美国华文媒体《侨报》的记者问为何中国新闻法的立法提出多年没有结果?而新闻发布会主持人钟雪泉对此不予理睬,却转问“西方主流媒体有问题吗?”随后他自说自话,宣布记者会结束。钟雪泉对中国新闻立法问题的回避与傲慢,招致网民和分析人士的批评与不满。

中国的新闻立法一直是当局讳莫如深的话题。3月10日,在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的记者会上,美国华文媒体《侨报》的记者钟颖,向新闻发布会主持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副局长钟雪泉提问,为何中国新闻法立法提出多年都没有结果,而且提及今年初甘肃记者被捕事件。女记者钟颖说:“我的问题是关于新闻法的,没有新闻法,中国记者的权利和义务经常处于一个模糊地带。包括去年(应为今年初)甘肃记者被执法部门带走,涉嫌罪名是嫖娼,但这是有争议的。我的问题是,新闻法提出了几年,有时间表吗?如果有的话可以公布吗?没有的话,为什么中国新闻法出台这么难?”

接下来,主持人钟雪泉说:“我刚才说的是除华文媒体以外的记者,西方的主流媒体记者有问题吗?因为西方媒体提问很少,你们举手少可能跟相关的问题少有关,如果没有的话,今天的记者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嘉宾”。

上述场景在网络直播后引发热议。山东网民“忍者鸣人的心腹”称,人大立法是人大的一项重要工作,完善和制定我国相关领域的法律,是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网民“马克耶稣”回应称,别指望了,法律滞后一代人,能有什么作为?没人监督他,始终行政不作为。另有网民称,既然国外媒体没问题,为什么不回答侨报关于新闻法的提问?太不尊重了!

事件也引发社会对新闻立法的关注。新快报前记者刘虎3月11日接受本台采访时称,现在工人有劳动法、有公务员法、警察法等,各个行业均有相关法律,保护和规范新闻行业也应该立法:

“新闻记者的权利和义务,应也有相关规定,你应受到哪些保障,都是应该有的。这在我们新闻界是有共识的。对政府可能他们认为,限制(政府)的作用大于保障作用。可能政府在有这个法的情况下,不知道怎么管理。侨报提的问题,我们都觉得作为正常的新闻发言人应该是能够回答的。不知道为什么他把这个问题岔开了。这样还有没有开新闻发布会的必要?”。

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新闻与传播系教授展江认为,这位人大新闻官可能觉得不好回答这个问题:

“因为在去年,人大的柳斌杰先生,他是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他提到新闻法正在起草,即将公布什么方案,但后来就没有下文了。现在看来暂时没有新闻法出台的迹象”。

展江说,不仅仅是新闻法,还有电影法尚未出台,但相关的草案在1984年已经完成,现改名为电影产业促进法,但至今未成定局。他说:“电影法可能到时候会出来,因为他现在叫电影促进法,它更多的涉及产业,但是新闻法或叫传媒法,他可能更加复杂,范围更大”。

北京一位媒体界元老对记者说,新闻法在八十年代中期就已起草:“当时由胡绩伟(人民日报社总编辑)在全国人大牵头,虽然他当时是全国人大科教文委员副主任,而且很有成效。据说已经搞到三稿或四稿,这个稿件现在应该还在。八九以后,这项工作就完全停止了”。

这位资深媒体人称,即使现在出台新闻法,对媒体和记者也是限制多于自由,因此出台与否实际意义并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