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三公民案6月19日宣判,刘萍和魏忠平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半,李思华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关于此案,从来没有过的“法治”不值得再过多讨论,有关方面给刘萍的女儿廖敏月带的话可是赤裸裸的威胁:“牢房已经为你准备好了”。看来,它们对审判的缺乏正义心知肚明,也早已预料到了宣判后的民间反应。与往常一样,它们会加紧对抗争者家人的维稳控制,并在必要的情况下继续迫害抗争者的家人和朋友。

廖敏月本身就是一名抗争者,在其母刘萍被拘捕之后,她一直为其母的冤屈奔走呼告。不可忽视的是,廖敏月是因为其母的案件而被卷入其中,她首先是一名“维稳对象”。如果说警方对廖敏月的威吓,还是出于对一个有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前置预防”;那么,曾经引发热议的,某学校迫于压力拒绝安徽异议人士张林10岁女儿入学,则是无耻的、纯粹的连坐。

连坐在当局用来轻车熟路。如在艾未未案中对其母高瑛女士、其妻路青女士的控制,在浦志强案中对其亲戚、同事、委托代理人屈振红律师的拘捕等。连坐早已成为重要的维稳和打击手段。

连坐有着悠久的历史,是专制残酷刑罚的代表。卫鞅为秦孝公立“连坐”法,“夫妻交友不能相为弃恶盖非,而不害于亲,民人不能相为隐”,就是说连坐范围内的亲友不得互相隐匿罪行,否则就都要受到惩处。汉唐以来直至清代甚至民国的法律,对于谋反等大罪均施以连坐,明成祖朱棣甚至诛方孝孺之“十族”。保甲制度将连坐的范围从亲族扩展到邻居、同事,人们之间互相保证、互相监督、互相揭发,甚至互相陷害,形成了民间“自我治理”的锁链。

连坐和保甲制度的施行,依靠的是严刑峻法和普遍恐惧。严刑峻法使民众不敢越雷池半步,普遍恐惧使民众互相防范和陷害。专制政府通过惩治和鼓励两面手法,割裂民间的血亲、姻亲和友情、同事关系,使民间趋于原子化,这样就很难联合起来对专制形成有效的反抗。

建政以来,连坐仍然是镇压的残酷手段。右派家庭、黑五类、黑帮子女、成份论……这些因某一人被打击而株连到家庭的现象比比皆是。更加残酷的“划清界限”,在“文化大革命”(1966~1976)期间,一度成为民间热词。一遇风波,为了避免连坐,亲属就必须被迫与“反革命”划清界限,断绝关系。至亲、老友、师生之间出于自保的互相揭发,更是形成了人人自危的恐怖气氛。

臭名昭著的户籍制度则是连坐、保甲制度的延续。户籍制度在城乡二元身份固化的基础上,限制人口流动,实现人口就地治理;自上而下的压力赋予地方各级政府守土之责,为了政绩和仕途,它们有足够的动力完成好治理的任务。地方治理的重要方式就是连坐,这在拆迁、计划生育等方面被广泛应用。近年来户籍制度表面上的松动,只不过是经济方面的需求,而不是制度本身的变革。入学难、高考不公、收容遣送等现象,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个体承担行为后果的法治基本原则,早已断绝了连坐的基础;人口的自由流动,也是民众不可剥夺的政治、经济权利。连坐作为一种统治技术,于当今的评判,是政治上的专制报复,法治上的私刑迫害,道德上的灭绝人伦。而在高调宣扬民主法治、GDP已经占据世界第二位置的中国,每天从“中国梦”中被吓醒的国人,仍处于连坐的恐惧和严惩之下。如果这些仅仅是历史,那么需要的只是反思和防治;但是,这些是一直持续的现实,需要的就不再是反思和防治。不终结专制,民众就不可能免于恐惧,不可能免于迫害和扭曲。

专制只是专制,连坐见诸明文,这是罪恶但还称不上流氓。一边以“法治”血腥镇压,一边以连坐陷害、威胁民众,这就是彻头彻尾的流氓匪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