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维舟,腾讯·大家专栏作者,毕业于厦门大学新闻传播系,2004年起撰写博客至今。

摘要:作为一个食品药品监管的机构,它只须客观公正地在技术上作出质量鉴定并说明事实即可,而不必画蛇添足地再去说明披露相关信息是为了不让公众恐慌,那就过界了。

几天前,上海公安部门破获了1.7万罐假冒名牌奶粉案,使得中国人对食品安全的焦虑再次被刷新。又起波澜的是:在面对外界质疑时,食药监总局承认,它此前之所以公布这些假冒奶粉符合国家标准,“主要是提醒消费者不要恐慌”。

这番话倒是成功地激起了不少消费者的一片哗然和——恐慌。因为这自然地会让人联想到,既然一个公权力单位可以为了不让公众恐慌的目的披露有利信息,那么它大概也可以出于同样的目的而隐瞒另一些不利信息。这当然会让人质疑它的公信力——我到底还能不能相信它所公布的信息?

当然,从逻辑上说,“假冒”是“伪”,但未必是“劣”,因而假冒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是完全有可能的。中国消费者大概都有过类似的经历:有时假冒产品甚至比真货还好用,一部组装的山寨手机在功能上可能还强过原品牌机。至于像代工厂里的鞋子,除了贴牌之外,和真货并无差别;而秀水街、七浦路市场上卖的假LV包,在手感、质量等各方面与原件几乎难以分辨,价钱却只是几分之一。在现代生产体系下,“假冒”不一定是“以次充好”的那种质量上的高下,而常常在于有无合法的品牌授权,也就是说,消费者多付的几倍钱,不是为了“更好的质量”,而是花在了“更高的品牌附加值”和“用户体验”上。市场上之所以有那么多假冒的名牌包包,不是因为某种道德原因,倒不如说是遵循着市场体系本身的逻辑:既然在这个暴利行业中,销售价比生产价高出那么多,那就一定会激起许多生产者以更低的价格和不合法的方式进行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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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奶粉也是如此。在经历了前些年的三聚氰胺事件之后,中国消费者对这个行业国产品牌的信心遭受重创,尤其是一二线城市的中产阶级消费者,纷纷转而拥抱洋奶粉,以求得心理上的安心,所谓“放心奶”。其结果,中国人在境外大肆购买、囤积、代购奶粉,甚至买空了香港超市里的婴幼儿奶粉,而国内市场上的进口奶粉品牌也奇货可居,价钱往往比在国外高了一半还不止。这当然不可避免地使之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利益链条和暴利行业。

稍作推算就能明白:一个普通婴儿大致每周喝1罐奶粉,按每罐300元计算,一年就是人民币15,600元;去年全中国出生1655万婴儿,即便其中仅有200万婴儿完全喝奶粉、且不计周岁以上孩子继续喝奶粉,那也是高达300多亿元的巨大市场。正因此,之前就已爆出内幕:奶粉品牌合生元终于承认,它只是在法国注册了公司,奶源、产地其实都在中国,而且仅在中国销售;一罐奶粉报关50多元,在国内却可卖到400元。纯从市场逻辑上说,这和假LV包的道理是一样的,只不过婴幼儿奶粉是个极为特殊的行业,因为最易于激起消费者忧虑和恐慌的就是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和相关负面报道,毕竟假LV包的质量略差一点人们在心理上能接受,甚至觉得“总归物有所值”,不管怎样,你不会因为拎着一个假LV包而闹出人命。

就此而言,食药监总局的说明在前半段不能算错:涉案的假冒奶粉经检验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生产销售假冒婴幼儿奶粉,则属欺诈侵权,一经发现,不论质量是否合格一律销毁。也就是说,“假冒”包含两个问题,一是质量,二是未经授权——它不一定“质劣”,但未经原品牌授权、且欺诈消费者是确凿无疑的。但问题在于后半段:作为一个食品药品监管的机构,它只须客观公正地在技术上作出质量鉴定并说明事实即可,而不必画蛇添足地再去说明披露相关信息是为了不让公众恐慌,那就过界了。

的确,食品药物安全特别容易引起人群恐慌,当年的苏丹红事件、假药传闻等,都比其他商品的质量问题更易激起人们的不安,那毕竟性命相关。然而,质量是一回事,公众是否恐慌则是另一回事;前者是鉴定上的技术问题,而后者说白了乃是政治考量。一个具有公信力的专业机构,原本应当做的是不管可能的社会反应如何,都要说出事实和真相,如果说出某些话或部分事实时是为了其他目的,那无疑有损于其公信力。当年在克林顿的绯闻案上,独立检察官肯·斯塔尔看起来也没在意深挖下去是否“动摇国本”或引发公众哗然,他要做的只是追查他本职范围内的事:总统克林顿在与莱温斯基的暧昧关系上究竟有没有撒谎?虽然他刨根到底得出的真相或许让人不快,但这也是他的专业,而不是和克林顿有什么私人恩怨,因而在这一点上,即便是克林顿本人后来也最多只能说,斯塔尔“只不过做了人家要他做的事”。

相比起来,中国人在处理问题时,常带有“整体思维”,会顾忌到后果而做折衷、妥协或掩盖。以清官著称的海瑞,在处理亲族诉讼时的原则是:“与其屈兄,宁屈其弟;与其屈叔伯,宁屈其侄。”也就是说,在儒家秩序中身份地位较低的那一方,即便在法理上更站得住脚,按他的判决却仍然会失败,因为他不是按照法理上的事实认定来判决,而是考虑到判决结果是维护还是动摇儒家秩序——而在这一点上,他是没什么好犹豫的。

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了为特定的后果而选择说或不说事实,或说出部分事实、或在特定形势下说特定的事实。三年自然灾害时期,主粮歉收,但在1958-59年,全国红薯大丰收,为了劝说人们接受替代粮食,当时的报纸上连篇累牍地盛赞红薯营养价值高(热量超过大米,蛋白质超过小麦);但其后的两年,红薯的收成恢复到常年水准,忽然之间报纸上又开始说红薯会有害健康,可能带来胃病或糖尿病。这些或许都是事实,但却都是为了安排好的特定目的而选择说的话,当形势变化时就换了一套说辞,最终的结果很可能就是:人们再也不相信上述任何一套说辞了。

说起来,任何一个鉴定、判决或新发现,都可能会带来政治后果和社会后果,如果顾虑到这些后果,那很多事大概都不能做了。哥白尼本人是个神父,终生都虔诚信奉天主教,要是担心自己的日心说会沉重打击教会的权威,那他也不必发表自己的理论了;当科学家发现吸烟可能致癌时,也不必担心这一消息可能让公众恐慌。在日剧《白色巨塔》中,财前五郎罹患不治之症,他知道同事、亲人和医生会为怕自己担忧而不告诉他病症到底有多严重,于是去找了自己原先的敌人里见医生,因为他知道里见无论如何都会说出事实——这既是专业精神,也是他在道德上的公信力。在一个现代社会里,每个领域的专家都只需考虑一件事:从本职的要求出发,在技术上把事情做到最好,至于后果如何,那是另一回事,常常也无法预见。

当然,这种工具理性过分发达的结果,也有可能真的带来可怕的后果(例如,一门心思只想把原子弹造出来,却没想过它是多么不祥),但作为一个技术鉴定的中立机构而言,它的公信力原本就奠定在“说出事实时无须考虑其他”这一点上,公众是否恐慌,那既不是它能管、也不是它应该管的事。在食品、药物,尤其是婴儿食品这样的特殊类别上,公众真正担心不是可怕的真相,而是自己居然不知道真相、或知道的只是一个被筛选过后的真相。不必用一种家长的心态担忧公众会恐慌,毕竟,一个人成熟的标志是能否直面现实,这对公众而言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