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系挖大坑,武警二院贴上金字招牌,监管部门保驾护航,百度指假路。他们都是罪恶的一部分

魏则西事件,先捋一捋:

第一,是武警二院和莆田系

 
昨天有人问什么叫“莆田系”,先解释一下:莆田(及其周边相邻地区)人在全国各地开设众多私立医院,并逐渐抱团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组织,简称莆田系。早期大部分是不孕不育、性病、男科、妇科、整形等专科,近年来开始进军肿瘤、癌症、白血病之类。除了开设私立医院,他们还承包公立医院的科室,借机登堂入室,对患者造成极大迷惑。至于其医术和医德嘛——众所周知,莆田系是一个贬义词

魏则西去的是武警二院肿瘤生物中心,治疗方案是DC-CIK细胞免疫治疗——这在国外早已证明临床无效,并被淘汰,而在中国却被包装成前沿医学治疗手段,利用绝症患者和家属迫切求生、不惜倾其所有的心理,大肆骗钱敛财。

有人说:哎呀这不是武警二院自己开展的,是外包出去的科室搞的,还是莆田系最坏,武警二院的责任主要是失察。

呵呵,失察?这话他们自己信么?

病人并不懂医学,无法对治疗方案做出判断,他们之所以选择相信并支付了高额诊疗费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老百姓多年来建立的一个朴素“常识”——公立三甲医院是值得信任的!

他们哪里想得到,自己明明走进的是武警二院的大门,却还是一头扎进了莆田系骗子的血盆大口?

请问武警二院:来承包科室的莆田系,你不知道它底细?你不清楚它意图?它就在你眼皮底下“看病”,你行内人还瞧不出那些治疗方案到底靠不靠谱?要不是你亲自为那些外包科室贴上你们医院的金字招牌,它们哪能忽悠那么多病人来跳坑?他们从肿瘤患者那里榨来的黑心钱,你们分了多少?

你堂堂公立三甲医院,以为自己只要没有直接动手,就能减轻罪责?

不好意思,在我看来,莆田系和武警二院的罪恶程度,真的没有多少区别。

有人问:怎么没人管?!

是啊,魏则西不是孤例。这么多年,在他前面已经有多少栽坑里的患者,他们的家属不去投诉举报么?怎么没人管?所以——

第二,是监管部门

 
武警二院的上级监管部门,是武警总部卫生部。尽管各个武警医院号称也接受卫计委的双重管理,但实际上,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卫计委根本管不了它们,也就业务指导一下而已。

在这套所谓的监管体系中,监管者和被监管者不作任何利益区隔,自己管自己,监管形同虚设。他们自己铁桶一块,如同法外之地,有恃无恐。

可以想象,以往成千上万的患者和家属,他们去卫计委,卫计委说“哎呀这个是武警系统的医院啊,我们管不了,你们得去找武总卫生部。”

于是患者家属又去武总卫生部,各种举报投诉各种搜集材料找证明看各种脸色等各种消息……结果只不过是石沉大海,不了了之。

在这类事件中,监管部门看起来好像不是直接作恶者,往往不会被第一时间注意到。不过你们仔细想想,如果监管部门没有失灵,武警二院和莆田系能肆无忌惮到这种地步?

如果从第一个受害者的投诉举报开始,监管部门就履行职责、调查公布、追究责任人,从此遏制住,那还会有后面这么多人不明就里、前仆后继地往坑里跳吗?

监管部门,虽然也没有亲自动手,但正是因为他们的失职和放任,导致受害者的数量源源不断上升,这难道不是杀人不见血?

第三,是百度

 
有人说,既然武警二院是正规三甲公立医院,那百度就没问题了啊!它被骂完全是躺枪啊!

百度的问题在于两点:

1. 从法律层面讲,百度搞的竞价排名,本质上是广告,那它就应该遵守《广告法》;同时它还是医疗类广告,那就要遵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以下引用:

《广告法》第27条: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对内容不实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2007版》第18条: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医疗广告,应当由其广告审查员查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实广告内容

武警二院广告中的治疗方案明明是无效的,却当作灵丹妙药来宣传,这是不是内容不实?百度是否尽到了查验与核实义务?

继续引用: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2007版》第5条: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医疗机构不得以内部科室名义发布医疗广告

第7条: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

(1)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

(2)保证治愈或隐含保证治愈

(3)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

(7)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

大家可以对照看看,百度是不是涉嫌违法?它这叫躺枪?

54919f61jw1f3bkklccekj20mj0bg76d

2. 百度作为搜索引擎,常年将广告类信息与知识类信息混排,只作微小提示,推广信息倒还排在正式搜索信息之前,这让很多经验不够丰富的用户无从判断区分,造成误导。

——当然了,这一点不犯法。

不过我要提醒一些因此就说“百度躺枪”的人:

法律经常是滞后于现实需求的,很多时候都是先出了问题,再考虑相应立法。百度的“混排”做法上虽然不犯法,但不代表它是对的,更不代表别人就不能谴责它。事实上它就是不道德的!骂它一点都不冤,它躺哪门子枪?

顺便延伸一下:

实际上,商家或企业有些违背道德的行为,经常是无法诉诸法律的。但这时还有一种办法在起作用,那就是“消费者的报复”——我拒绝用你的产品,我去用你竞争对手的产品。

百度这几年被骂得狗血淋头,却肆无忌惮依然故我,很大程度上也正是因为,在目前中国内地,其实无法实现“消费者的报复”。

原因嘛我就不说了,大家都清楚。

好了可以总结了:

想想21岁的魏则西,还有和他一样的其他绝症患者和家属。他们在绝境中,上百度搜索自己的疾病,发现排在搜索信息前列的武警二院,就能用最新医学技术来治疗。他们以为绝处逢生,砸锅卖铁甚至四处举债,支付了高额费用。他们走进的是公立三甲医院的大门,可却还是落入了莆田系骗子的魔掌,在接受了一堆无效治疗后,离开了人世。他们的家属不仅要承受失去亲人的痛苦,或许还要继续偿还巨额债务。他们也许发现被骗了,但在监管部门那里投诉无路、举报无门。是的,没人管——既没人管自己,也没人管下一个即将被骗的人。

还不够清楚么?这是一个一条龙产业:

莆田系负责挖坑,等着绝症患者往里跳,在他们临死之前榨干他们家庭最后的积蓄;

武警二院负责招揽,为莆田系提供场地、装点门面、贴上金字招牌,免得患者们不相信;

百度负责做假路牌,指引更多患者从全国各地源源不断地聚集而来;

而监管部门,负责为他们保驾护航、大开绿灯,事后负责帮他们擦屁股收拾烂摊子,让患者家属无处维权,让罪恶长期延续。

——按照我对中文的理解,我觉得这就叫“团伙”,他们缺一不可。

在这里面,有多少患者和家属的血汗钱,就这样被他们掏空后瓜分?又有多少家庭的血泪、痛苦和愤懑,渐渐被淹没遗忘,永远无人知晓?

而我想说的就是:当大家集中火力聚焦百度时,请不要忘了,在它这个指路的身后,还有那个挖坑的莆田系,那个贴金的武警二院,那个护航的监管部门。他们都是一起的,都是罪恶的一部分!

在公众愤怒的声讨和谴责声中,他们一个也不能少。

而我倒是要等着看看,等官方出来做责任认定时,又会少了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