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一个不合适的词儿来说,围绕昌平雷先生和昌平警方事件的舆论对撕,已经到了图穷匕见的地步。

警方及其写手用了一个虽然不高明却简单直给的策略,那就是拼死证明雷先生的确嫖娼了,进而用一种类似胜利的口吻,声称这是给质疑警方的人扇了耳光,又进而暗示你们道德有污点,居然为卖淫嫖娼说好话。

而网上的声音,尤其是清醒的声音,早就不在这个问题上恋战了。大家要的就是两个东西:第一证明你执法程序没有问题,第二说清楚雷到底是怎么死的!

吊诡之处恰恰在于:警方只能提供有利于警方的证据,而能够回答公众质疑的证据,除了一句等待尸检,就付诸阙如了。

为什么厚此薄彼呢?

因为探头!

狗日的探头,纳税人拿钱养了那么久,平日低头不见抬头见,以为它一副忠于职守的样子,总该比养条狗强。殊不知它们竟然是银样镴枪头!

这个无所不在的警用工具,它…它…它…它居然消极怠工!

此处有微信抓狂表情。

要么不会走路的探头恰恰没有安装(前两天的说法是坏了),要么能移动的探头没有带(前头的说法是带了但是被摔坏了),大公无私地用了自己的手机,还不幸被凶悍的“袭警者”(这是一些写手加给雷的罪名)给打伤了,而且不能提供给记者。

是的,这件事发生这么久还不能平息质疑,甚至不断引发新质疑,还不能痛痛快快给个明话,就是因为我们有挤牙膏一样说话而且前言不搭后语的探长和若干在需要它哑巴时就知趣地哑巴了的探头,还有一种一看舆论抓啥就赶紧找补啥的回应模式。

不过挤牙膏总比闷葫芦好。

办案警官(懂法律的人说他至今没有回避是个问题)接受央视记者采访时提供了最新的说法。

各位警方写手请看清楚,这是邢永瑞警官自己说的,不是谁杜撰的:

一、 人是在足疗房外拦住的,拦住的时候一个警官带四个辅警,全部便衣。

问:既然此前有举报,为啥不进去抓?难道不该抓嫖在床么?人都出来了,警方没有抓现行,是不是意味着就只能靠妓院口供,或者说给雷上手段,才能证明其人嫖娼了?

不穿警服、不开警车、穿着便服,几个老爷们候在门外,等人家一出来就要拉住带走,换个人估计也会慌神,还以为黑社会绑架呢?要不人家喊救命干啥,人家叫110干啥。

总之我们看不懂:掌握了情报去抓嫖,却又不肯进去抓,连人带物证在现场抓,非要等人家都走出来了才去抓。舍弃证据而靠盘问,舍弃事实去要求人家自证其罪。莫非警官们洁身自好,不愿意到那种龌龊的地方去。既然龌龊,你倒是铲干净啊!

另外:看网上新闻秃瓢,好像扫黄的警官都穿制服哎。他们和那些暴露的女人形成了鲜明的正邪对比。警察抓嫖穿便服,守在色情场所门口,不知道的还误以为就是嫖客呢。

二、没有带执法记录仪。拿自己的手机拍摄了,但是在制服过程中摔坏了。

问:前头不是说带执法记录仪了么?还说那玩意儿被摔坏了。我读书少,不知道严格意义上手机能不能叫做执法记录仪,但前头回应舆论,言之凿凿地说带了但是摔坏了时,真的就那么难说其实是手机吗?当然,网友说了,不管是记录仪还是手机,都可以拿出内存卡来。有人建议交给李彦宏,叫他戴罪立功,我看可以。

也许警官说的没错,便衣执法可以不带记录仪。这就出现一个死结:没有视频就无法查明死因,而没有视频又被说成程序上没错。

愁死宝宝了。

三、卖淫女说她给雷提供了数秒钟的“打飞机”服务。警方提取了DNA,经检验是雷的。其实就是避孕套里的男性精液。

问:鉴于我们男人在青春期都有手淫的经历,所以我表示不懂为啥“打飞机”要戴上避孕套。不明觉厉。当然这个不是重点,没准色情业自有其章法,或者有些人就是不愿意让陌生女人碰自己的要害。这个是北京台采访那个女人时,她对着电视镜头说的,估计她不敢瞎说。我想说的是:妓院已经作证说有这么一个黏糊糊的玩意儿在,它是警方检验的前提。一旦有DNA出马,这似乎就是铁板钉钉了,我没有和科学证据过招的勇气与能力。但是,我想纠缠一下细节:

常理来说,足疗店搞色情服务,是唯恐人家知道的,是要马上销毁证据的。以前的新闻报道里说妓女经常把用过的避孕套放马桶里冲走。搁在这个案子上,警方自己说他们到达足疗店后等了34分钟才看到雷出来,而妓女又说雷只用了几秒钟,首先不知道其余半小时雷在里面干啥,做环境监测吗?其次,也是真正的要害,是警察从雷出来就开始盘问他,然后发生冲突,最后终于搞定,送到医院已经一个小时过去了,是不是看到人死了,觉得得找补了,才跑回去找证据?这距离雷先生那几秒钟多久了呀!

这么长时间,妓院留着那个装精液的套套干什么,自己偷偷搞试管婴儿还是送去捐精卖钱?

按照警方的说法,DNA是事后提取检验的,那么这个事后是多久?同样按照警方说法,雷凶猛反抗,他们全部人力都用在对付他上,此时显然不会好整以暇地抽出精力去找避孕套,也不会那么热爱科学地想到要做检验,那就是说,妓院一直在妥善保管证据。三观多么正的妓院啊。

常理说来,这个避孕套作为妓院的罪证,第一时间就被冲走了,或者藏在某个暗处等着交给小贩做口香糖,绝不会稳稳当当地交给警察当证据。现在既然如此,就只能有一种解释:

妓院在配合警方搞雷先生。

或者就是在钓鱼执法中正好碰上了雷先生。

听起来很荒诞,什么怨什么仇?

可不这样想,还能咋想?

其实我不必跟警方磕这些,闹得我好像跟他们有仇似的。其实我知道他们里面藏龙卧虎,有的是忠心耿耿的好警察,我还给两届北京市政法晚会写过串词儿,肚子里一堆警察故事。

但是,人命就是人命,人命最宝贵。

执法就是执法,执法首先要依法。

不要说嫖娼这种违法行为,就是一个真正的罪犯,死在抓捕中,怕也是要说清楚的吧。甚至一个死刑犯,死于执行之前,怕也是大麻烦吧。

警方啊,还是要做两件事,第一是把那些摆样子的探头捯饬捯饬,别关键时刻掉链子或者“被掉链子”;第二是学学说话,别今天否定了昨天,明天有否定了今天。

最后,别让邢警官再出来说话了,搞法律的说他现在瓜田李下,还是回避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