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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新浪微博:@废人王昕熠_official

救助工作实在太难做了

​“小竹案”之后的种种波澜,到现在,焦点信息已完全公开,只是尚且很多谣言和煽动有待处理。因此有必要梳理清楚,并向微博发布者@ingrideagle 指明其到底错在哪里:

关于“小竹案”不清楚的可以看→案件梳理。“小竹案”最后以当地团委的介入而告终,但微博发布者@ingrideagle 却在2月1日(年初五)发布的那条微博下面评论里说:“某些女权人士让人误以为是公益机构,后来带来了媒体记者”……“小竹透露了很多个人信息,很后怕”,第二天继续说“她声称是法律援助机构/公益组织,后来警察查验手机号发现是媒体人”……并点出了两项罪行“1、要求授权独家报道 2、让受害人在 共青团中央 和她之间二选一” 。(见下图,@ingrideagle 的回复)


​ @ingrideagle 认为她说这些话,没有点名道姓。但是,在她前几日的微博里明确指出是@李思磐 和其他机构在帮助她,关注这件事情的人也都知道李思磐就是那位“女权人士”。很快,在众多追问下,@ingrideagle 发出了她和李思磐的部分聊天记录,以证实上面这些话。她自己也承认,这些就是所有的“举证”:


而看过聊天记录,就知道她评论里那些话完全是在构陷和污蔑公益组织。李思磐的原话说的是“共青团中央是一个意识形态微博,我不认为他们有足够的专业能力”……“媒体方面,我建议你们委托我们全面代理发声,避免自身经验不足 甄选媒体不慎,导致个人隐私泄露。我们帮助甄选媒体,跟媒体谈报道伦理”:



之所以后来那些谣言能迅速传播,是因为与此同时,另一个自媒体@一个有点良心的记者开始大肆抹黑李思磐。因为这位记者前不久刚在“裸体跳楼”案中的造谣被李思磐揭穿,所以将@ingrideagle 的话夸大其词,佐以谩骂侮辱,博得不少眼球。

所以上图第二幅中李思磐的解释不难理解吧,“新媒体女性”代理媒体事宜,是避免甄选不慎导致个人隐私泄露。以往这类性侵+乱伦的案件,有很多不怀好意的恶心报道,也有很多无事生非之人。但是法律途径难走通的情况下,此时非常需要媒体和公众的声援(最初不报警而微博投稿也是这个考虑吧),因此才需要懂媒体行情的专业人士为其把关,才会建议她们委托机构发声。与@ingrideagle 理解的“授权独家报道”完全是两回事。

第二,关于“以为是公益组织,后来知道是媒体人”,完全是瞎说。@ingrideagle 之前提到的,与此事有关的几个,新媒体女性、橙雨伞公益、源众反家暴热线,都是实实在在、正规注册的公益机构,前两个是专注性别议题和性别暴力的媒体平台,源众是有多年历史的,专门提供反家暴服务和法律援助的机构(百度搜索一下,都可以看到各机构的资料,此处不赘言)。不知道@ingrideagle 对“公益机构”的理解是什么,是不是将“公益”等同于学雷锋做好事、雪中送暖宝宝 这样的事情?暂不谈论警察那边,但是李思磐是谁(身兼“公益机构工作人员”与“媒体工作者”的双重身份),@ingrideagle 从一开始微博求助她时就是知道的,为何要让大家断章取义,弄出一番被欺骗了的样子?

至于沟通中小竹告知了自己很多信息,请问谁在援助时不需要获知案主个人信息?李思磐威胁当事人、泄露人家隐私了吗,@ingrideagle 拿出了什么证据吗?她自己都承认“没有人来采访”,也在王小能的微博下面承认,李思磐没有说过威胁曝光的话,也保证过不会泄露隐私。却一再地以“小竹很害怕、自己很担心”这些言辞来煽动大家。请问援助者都保证到这个份上了,你也认可了,还要张嚷着担心害怕是不是你太Drama Queen了?

最后一点,也是大家反应最强烈的一点,就是“李思磐让她们在共青团和自己之间二选一”,将李思磐摆在“大逆不道”的位置。但事实呢,李思磐只表示过,不信任共青团的专业性,包括后来的语音中,说的是“共青团没有什么资源,共青团主要能做的是维稳”。这话有问题吗,社工援助过程中的“资源”,指的是一些能为案主提供帮助的人力财力。比如心理咨询师、律师、警力、经济支持。团委是一个党政机关,一直以来我国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官方机构是妇联,一个如此具体而微的性侵个案,按职能分工论在官方层面应该先找妇联吧,怎么也想不到团委,乃至团委的微博主页君要来插手吧。这位领导知道怎么与受害者沟通吗,知道怎么提供心理支持吗,知道性侵刑事案件的处理流程吗,这就好比电灯坏了,电工正准备修理时,一个花匠过来指指点点,电工理所应当要说“不想跟你合作”吧。

但是,以行政强制力处理这个案件也是一种办事方式不是吗。警察、妇联、社工、律师在反性别暴力中的角色不同,团委能够发挥联动协调作用也是很好的不是吗。最重要的是当事人能感受到被帮助,并且当事人明确不再提出需求时,社工也就不应该主动介入了。

总而言之,到此应该清楚,李思磐不仅没有说过上述那些话,是@ingrideagle 歪曲加造谣,原先的表述本是正当且合理的。此外还有一些可以解释的,也是@ingrideagle 这位“热心网友”在本次事件中,犯下的很多错误。

这是一个性侵+乱伦的案件,专业的社工和心理咨询师都清楚此类个案的复杂性,援助时需要有很多专业评估和应对措施。“当事人自决”是社工一项重要原则,小竹与这位网友素不相识,在法律关系和现实情况中,这位热心网友都没有资格作小竹的代理人,替小竹做决定。但是,@ingrideagle 却很不满李思磐、律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直接跟小竹联系。比如捐款这件事情,她一而再地强调:李思磐未经她允许就帮小竹筹学费生活费,把这也作为攻击李思磐的罪名。但事实是,李思磐只在私人朋友中筹了一千块钱(单笔金额少于20元),源众从反家暴项目基金里取用了两千块。换一步讲,募捐需要经过你的允许,这什么逻辑?你是当事人的监护人,还是民政部监管单位?@ingrideagle 总喜欢口口声声说“我一年淘宝店能赚40万,不要你们的钱”,这意思是有钱人才有资格捐款做慈善?

还是那句话,我不知道@ingrideagle 理解的援助、帮扶、公益这些概念是怎样的,介入一起性侵个案,是不是如同学雷锋做好事,扶老人过马路一样。@ingrideagle 是不是觉得,自己给大雪天掉进冰窟窿的人,送了一千个暖宝宝,所以很伟大很感动,而律师、社工这些专业人士,只顾忙自己的,没有看到她的努力,以至于她很委屈呢。

当媒体、自媒体越是发达,公众越需要警惕。这不是说,任何人只要被扣上“媒体”的帽子,背后都是居心不良的。要做的不是去乱枪打死每一个跟“媒体”这个符号沾边的人,而是先擦亮自己的眼睛,辨识一下谣言机器。最不好的就是,大家都不再理智地分析、辩论,只要懂得如何煽动大众情绪,随便扣上个帽子就能泼一盆脏水。最后以许多人高呼“这事交给团团就放心了”这样的形式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