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徐显明教授

本文系徐显明教授在中国法治论坛(2017)上对第二单元专家发言的点评。

徐显明:各位领导、各位同仁,今天下午的发言和上午的发言一样精彩。但是和上午比较起来,今天下午的发言进入到了具体问题,上午是宏大叙事,今天下午的发言是侧重于讲关系。

沈国明教授的报告讲了三个层面的关系,要坚持依法治国的道路,在我们国家走我们的道路,最根本的还是要我们党依法执政,这是最根本的。而要依法执政,一定要从严治党,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

张恒山教授的报告,是从哲理上阐述观点,今天他讲党和国、党务和国务、党规和国法这三者的不同,理解了不同,你才能知道他们同在哪里。今天的题目是统筹推进一体建设,知道它不同,你才知道如何统筹,你才知道如何形成一体建设,所以研究他的不同,价值巨大。

李树忠是专注于问题中的一点,依法治国也好,依规治党也好,都是要抓根本,依法治国的根本,总书记说关键是依宪治国,管党治党还是要从党章开始,党章是我们最根本的党内法规,他把这两者的关系尤其是转化关系讲清楚了。

付子堂今天是一个新命题,老话题新说法,法和政治之间的关系一直是法理学的基本范畴,但是他今天有很多的新意,尤其是在依规治党这个视角之下,怎样来理解法和政策之间的关系。

秦前红讲得更细,但是我看可能是受武汉大学易中天的影响,发散得太多,最后提了一些很好的建议。

五个人的发言都很有价值,我听完了有一些体会,也算是我的一个评论。第一个就是我们中国的法治道路到底该怎么走?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走向法治,确实前无古人,历史上秦王汉武有那么多的朝代,尤其是盛唐,我们创造了中华法系。未来我们的法治能不能像唐一样,我过去有一个提法,能不能重塑中华法系,提取我们民族独创的精华。中国古代每一个伟大的朝代都缺不了三个条件,这三个条件都同时具备的时候,这个朝代一定是鼎盛的。第一个条件是一定有明君,第二个是一定有能臣,第三个是要有良法。当这三个条件同时具备的时候,这个朝代就是伟大的朝代。现在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总书记曾经告诫过我们,我们不能走西方的道路,西方的法治是自下而上,我们也不能走新加坡、日本和韩国的道路,这些国家的法治道路是自上而下推动而成。我们的道路怎么走呢?我们要调动两个积极性,人民群众自下而上的推进,和我们党领导的自上而下的推动。这两者结合才能走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道路的关键和根本,就在于处理好党和法治之间的关系,党和法的关系处理得好,我们国家兴,民族兴,党兴。这个关系处理得不好,则国家衰,民族衰,党也衰。所以总书记在总结我们自己推进法治经验的时候,他讲了这样一句话,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各个方面,是我们的基本方略。这是一份中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非常伟大的文献,在解决党和法治关系的时候,我过去概括为一二三四,一就是一个根本,二是两个必须,这两个必须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和认识:第一个必须,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我们都非常熟悉。但是四中全会的决定中还有第二个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所以四中全会的决定要靠法治才能实现我们党的领导。三就是三统一,三统一是执政的意识。四是四个善于,三统一、四个善于是党成熟的表现,所以要解决好党的领导,根本是依法执政。依法执政的根本又在哪里?就要管党治党,而管党治党一定要从严,所以这里面有逻辑关系。总书记为什么在十八大之后提出来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执政要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要一体建设?04年提出依法行政,04年这个年份是国务院第一次制定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在纲要里提出要建设法治政府,而且有一个时间点,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按照十八大这个时间表述,十年的话2014年我们就基本建成。在2006年我们提出依法执政,这时候发生了一个变化,尤其是国务院的法治政府概念提出来以后,后来提出要建设法治社会。如果我们的法治可以分领域来进行的话,这是国家法治吗?国务院要建设法治政府,我们的人大呢?要不要建设法治人大?我们的法院要不要建设法治法院?检察院要不要建设法治检察院?总书记提出要共同推进,要一体建设。这个思想,党内法规和国法也要统筹,应该从这个高度来理解。党法最早是毛主席在1938年提出来的,毛主席研究过法律,到1978年,邓小平开始讲党法和国法之间的关系,我觉得那个表述是非常科学的,没有党法,国法也很难得到保证。这是第一次讲党法和国法之间的关系,所以是相辅相成,互相保障,作用一致,方向一致,本质相同。但是又作用于不同的领域,今天下午几位的发言中都讲到了它的区别。所以走中国的法治道路,就要解决好党的领导和法之间的关系,而党的领导的根本,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上,就只有解决好依法执政的问题,依法执政的根本就是要解决依规治党的问题。

第二个体会,今天大家谈了很多,包括秦前红最后的问题,党领导立法,一二三四中的四没有讲,就是这之间的关系,党领导立法是过去讲的,党保证执法过去我们没有这一条,三是党保证执法,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审判,党的领导就是给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创造条件。还有一个是党要带头守法。

听完大家的发言,我在思考共产党到底在法律之内还是在法律之外,还是在法律之下呢?这些问题很多的领导者都在困惑,我的理解是,共产党既在法律之中,也在法律之下,还在法律之上。说它在法律之下是说党要领导立法,要保证法律的实施,党也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就是党在法律之下。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要坚持法治的基本原则。党在法律之中的时候主要是指宪法,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权是在宪法当中的,所以我们有合法性,所以共产党在法律之中。但是最后要理解共产党在法律之上,这是今天大家谈的法和政策是什么关系,共产党怎样领导立法。法律总是向后看的,它是对以往关系的肯定,但是一个先进的共产党,领导要靠思想领导,要靠政治领导,要靠组织领导,而这三个领导中最根本的领导是思想领导。思想领导才能表明共产党的先进性,所以我们要实时把握社会发展的规律,谁能准确把握这个社会发展的规律呢?就是执政的共产党,他把握这个规律以后,要实时对法律提出修改意见,如果共产党只在法律里边,不在法律外面提意见的话,我们就实现不了立法领导。所以党既在法律之上也在法律之中,跟其他组织一样共同遵守法律,也在法律之下。这是我听完大家发言以后的第二个体会。这个问题已经困扰了我很长时间。

第三,今天上午文显同志的第一个报告,他讲得很好。今天下午的讨论,讨论两者之间的关系,实际上开辟了中国政党理论,还有法治理论、法治学说的新境界,这是给我们的新命题。当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时候,总书记给了我们五个内容,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第二是要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这就是我们的政治立场。所以人民是我们的一切,是我们的根本。第三是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西方法治最成功的经验,任何国家的法律都坚持这一条,所以人类法治文明的成果我们借鉴过来了。但是第四项总书记讲的,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总书记说的两句话,法哀天下,得民心。第五点是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今天总书记再讲中国特色法治道路的话,他会增加一个内容,就是依规治党,把党法和国法、党规和国法要统筹推进,要一体建设。这实际上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又一大亮点,又一大特色,也可以说是我们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