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下午三点,广东省高院宣判郭利申诉案,开庭前,郭利在门口留影。(志愿者提供/记者乔龙)

中国毒奶粉受害患儿家长郭利,因揭发奶制品公司产品的质量问题,2009年被广东潮州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刑五年。郭利出狱后,多年来不停申诉。4月7日下午,广东省高院开庭审理该案,法官认为,郭利为调查有问题奶粉,所做的任何事情都合法,终审裁定郭利无罪。郭利闻判后,第一时间告诉自由亚洲电台,法官指他在向雅士利奶粉生产商交涉过程中,无一犯罪事实。

因“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蒙冤坐牢五年的北京肾结石患儿家长郭利申诉案,4月7日在广东省高院审理。下午3点多,法官宣布结果:郭利无罪。在宣判结束后的第一时间,郭利语调激动地致电自由亚洲电台记者,表示法官指他在和广东雅士利奶企的交涉过程中,没有违法环节:

“经法院简单审理二十分钟以后,法院宣布我是无罪的,一切事情做得都是正义的,没有一个环节是违法犯罪,所以先告诉你这个好消息。请把我录制的视频向外播放吧,谢谢你”。

郭利在为本台录制的视频中表示,法官判他无罪,是他九年来持续进行维权的结果。他表示会认真考虑后续的赔偿等问题。他拿着法院裁定书称:

“我刚刚得到无罪裁定,指我的所作所为都是依法行事,都是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揭露毒奶粉厂家的罪行,是公民的义务和责任。因此,法院裁定我无罪”。

广东高院的终审判决书称,原审裁判认定原审被告人郭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财物的行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根据现有证据证明的事实判断,郭利的行为性质未超出民事纠纷的范畴,不能认定郭利构成敲诈勒索罪,原公诉机关指控原审被告人郭利构成敲诈勒索罪及原审裁判认定被告人郭利构成敲诈勒索罪不能成立。撤销潮州市中级法院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郭利无罪。

法院裁定书。(志愿者提供/记者乔龙)

2008年,被中国媒体揭发的“三鹿毒奶粉事件”震惊海内外。郭利发现自己患肾结石的孩子饮用的施恩奶粉,其三聚氰胺含量,超出安全标准一百多倍,于是向奶粉生产商施恩公司和雅士利公司作出交涉,并要求解决问题。后被广东潮州市中级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刑五年,2014年7月刑满出狱。

郭利说,他被裁定无罪,是多年坚持申诉的结果,但是很多患儿家长不敢对奶粉企业采取法律行动,因此鼓励了中国的贪官和奸商:

“中国的家庭很多想做的,但是没有胆量去做,他也没有能力去做。他想做,更没有人愿意牺牲自己,为别人去做。所以在这三个惧怕恐惧下,他们选择了放弃,选择了退缩。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的家长是这样的。所以这些贪官,这些奸商,他们看到这点,才使用金钱收买公检法的手段,来镇压像我这些人。因为他们看到没有人反抗”。

毒奶粉受害者群体“结石宝宝之家”的蒋亚林对记者说,郭利在不懈的努力下,获得公正判决,但是还有很多患儿家长,他们没有能力象郭利那样坚持维权:

“但是作为我们其他的结石宝宝家长,其他受害家庭,我们迫切希望政府能够公开,当时的奶粉企业的实际状况是什么样,到底毒奶粉会给孩子带来什么样影响。因为我不相信发生了这么大的事件,政府没有作出相关的试验,如果是用小白鼠做实验,应该知道是什么样的结果。孩子们将来会面临什么样的情况”。

三聚氰胺毒奶粉造成中国众多婴幼儿患肾结石,但是中国媒体对此甚少报道。有结石患儿家长称,内地媒体记者明确表示,他们的报道不能触及“三聚氰胺”四个字,记者即使写了相关报道,也不会被发表。而一些学者或律师,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往往倾向于政府立场。郭利申诉案未聘请律师代理申诉就有此原因。

郭利和蒋亚林赞扬国际媒体在报道中国奶粉事件中,进行了客观及深入报道:

“再次非常感谢外媒,如果没有外媒,任何一个人都不会再记得这批孩子。很可悲,中国所有的重大伤害事件,最先报道的都是外媒。所以这让我们觉得很黑暗,也很痛苦。我们希望有一个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