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塞尔)七个人权组织今天表示,欧洲联盟应取消即将来临的欧中人权对话,并且在对话能确实改善人权前暂停这项交流。下届欧中人权对话预定2017年6月22-23日在布鲁塞尔召开。该七组织为国际特赦组织、公民力量、国际声援西藏运动、国际人权服务社、中国人权、人权观察和非联合国会员国家及民族组织。欧盟及其成员国均已承诺“竭尽全力推动在世界各地倡导自由、民主与人权”,而前述各组织均长期敦促欧盟展现团结一致、坚定不移的立场,应对中国不断恶化的人权情势。

然而,在6月1-2日于布鲁塞尔举行的一场首脑会议上,欧洲理事会和欧盟委员会的主席既未公开谴责中国人权情况恶化,也未呼吁释放政治犯,包括其中的欧盟公民。欧盟今年没有纪念“六四”天安门屠杀。并且,欧盟及其成员国未能在6月15日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上依据议程项目四提出声明──这是欧盟的头一遭,近十年来,欧盟在人权理事会上的声明既是对维权人士的声援,也是对北京的警告,谴责中国政府打压批评意见、持续侵犯基本自由。

欧洲理事会主席图斯克和中国总理李克强联袂抵达欧中峰会会场,布鲁塞尔,2017年6月2日。

“三个星期内的三个不同场合,欧盟都未能表现出遏制中国侵犯人权的企图心、同情心或策略视野,”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说。“欧盟不该持续磨灭本身的公信力,而应调整措施促使中国发生有意义的变化。”

在6月2日欧中峰会闭幕记者会上,欧盟主席图斯克宣布将召开下一轮欧中人权对话。不仅临时召开且中方与会官员层级降低,这次对话几乎自始就充满缺陷,因为它没有明确的进步基准,难以抵抗中方压力,而且排除了中国民间的独立观点。其结果是,对话成效每下愈况,逐渐变成为对话而对话,无意为中国带来有意义的改变。过去十年,我们这几个组织均曾为改进对话成效提供广泛建议──但仅有极少数建议获得采纳。

欧盟2016年6月提出的中国策略,已为欧盟暂停并检讨其与中国之间的数十种双边对话创造了契机,包括人权对话。各组织表示,欧盟应当暂时搁置对话,而非以更低的层级继续白费功夫。欧盟应为中国人权进步设定明确的基准,包括释放仅因行使基本权利,如批评中国政府,而被拘押、监禁或强迫失踪的人士。欧盟应公开说明前述基准,促进公众对欧盟的中国政策进行监督与问责,并应确保中国公众了解欧盟基准。这些基准应融入欧盟及其成员国与中国之间的一切高阶层会谈。

“欧盟未能对北京侵犯人权行径发出抗议,不但对全中国独立维权人士来说有如晴天霹雳,同时也背叛了欧盟自诩的人权承诺,”国际特赦组织驻欧盟办事处主任艾文娜・麦高恩(Iverna McGowan)说。“欧中人权对话没有充当促进人权的论坛,反而沦为欧盟领导人卸责的借口,在其他高阶层讨论中避谈尖锐的人权议题。”

延伸阅读:

低估不守诚信的可能性

1989年“六四”天安门屠杀已过去四分之一个世纪,它是激发世界各国政府将人权放进外交议程的事件之一。自那时起,外交人员、维权人士、学者专家及其他人一直争辩著,什么是在中国支持尊重人权最好的方式,特别是当中国政府在这项议题上态度异常坚持,现在又因其该国的国际影响力和经济实力上升而更趋强硬。1990年代,标准的外交政策工具包括将贸易与人权进展挂勾,施压北京释放特定囚犯或让其流亡海外,在联合国各种会议中通过批评中国人权纪录的决议,以及设法使中国官员参与更有系统的人权讨论。

但此后十几年,随著中国政府威胁经济和外交报复的能力迅速提升,各国政府日渐倾向主要或完全以闭门方式提出这类议题。大约十二个国家,从欧洲联盟和美国到日本和智利,都从事双边人权对话:一年或两年一次,由中国和另一个家的政府官员和学者,有时包括非政府组织,参与的半结构性讨论。有些政府会发布与中国对话的公开报告;另有些国家则悄悄进行,连他们国内的高官都不知不觉。很少有国家能妥善协调人权对话与国内其他追求和中国搞好关系的对话机制。但那些显然通过对话取得某些正面改变的国家都抱有同样信念,即必须借由协调一致的努力,务使人权关切不仅限于在人权对话的场合提出。

钦佐巴赫以该书追索欧中人权对话由1995年滥觞直到2010回合的过程,内容基于大量访谈与卓越的文献研究,包括不易取得的内部备忘录。而该书最大贡献之一正是将有关欧盟和中国对话决策的信息公诸于世,其中许多信息对当年亲身参与人士而言也是前所未闻的。要在此一议题上,跨越20多个成员国、历届轮值主席和机构变动,将相关的行政、外交和政治轨迹拼凑起来,著实是件不小的任务。

钦佐巴赫纪录了欧盟的政策变化,在其与中国双边政经关系经历重大变迁期间,由对抗模式(例如在前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各项决议)转向以“定期闭门会谈”为主的交往模式。纵观全书,钦佐巴赫重新检视双方期待借对话取得何种成果的问题,指出双方的期待日渐分歧,而得出结论:“…经过将近20年的定期会谈,欧洲与中国与会者仍旧无法在原则、事实和程序上达成共识。”

原因何在?钦佐巴赫指出两大问题。第一个是众所皆知的:欧盟本身错综复杂且不断变化的机制,使它难以应付中国欲使对话流于形式的各种努力。作者详尽描述了各方在同一时间、同一议题上的不同立场,包括欧盟轮值主席和代表团团长之间、欧盟本身和各成员国之间、以及布鲁塞尔官员和北京官员之间。欧盟在产生一致立场、维持一贯主张、由错误中学习教训或展现灵活和创意等各方面的无能令人咋舌;对话“在政治上可持续”的事实则反映出欧盟实际上期待甚低,以致对话摆明毫无进展。

其次,钦佐巴赫注意到欧盟一贯倾向低估中国政府在对话中不守诚信的问题,同时高估其改进人权的可能性。举例而言,作者提到在2007年某段期间,欧盟官员为了面对内部质疑,曾引用中国政府自称其处决死囚人数已大幅减少的说法为自己辩护,宣称欧盟在对话中强调死刑议题的做法有所帮助。但他们从未怀疑中国政府的说辞是否确实,也未曾检讨死刑减少和人权对话是否真有关联。同样地,欧盟官员从不拒绝其中国同行一再对人权对话增加更多限制,包括访视那些他们早已知道是“波坦金村”的任意拘押场所,以及任由中国官员决定欧盟可以邀请哪些人来出席欧盟在人权对话同时举办的附带座谈。

在该书结尾的建议中,钦佐巴赫直率地主张,相较于软弱无用的人权对话,欧盟唯一有效的政策工具是自“六四”后开始的对中国武器禁运。国别成员国总是隔一段时间就重提取消禁运的主张,但这必须得到所有成员国一致同意,因此希望渺茫。钦佐巴赫建议,欧盟可以主动提出解除禁运的条件,例如“…只要中国领导人同意重新评价六四,只要他们允许独立调查六四,只要他们停止审查公共记忆。”然而,若要确保取得这些成果──同时放弃一件如此强有力的政策工具,尽管它只有象徵意义──欧盟必须具备所有已被钦佐巴赫证明其有所欠缺的东西:勇气、坚持和支持改变中国人权持续遭受严重迫害的广泛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