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注】为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传递正能量”,南宁市邕宁区法院在明知丈夫曾暴力威胁配偶生命的前提下,拒绝妻子的离婚请求,甚至还煞有其事地开了张没有任何法律效率的“幸福处方”,并将之写入通稿当作正面宣传来报道。在引来全网哗然的同时,许多网民也对报道中的妻子未来的人身安全表示担忧,怕这个所谓的“幸福处方”最终会成为她的“死亡处方”。

南国早报|南宁夫妻闹离婚 法院开“婚姻幸福处方”

女子刘某与男子黄某于2009年1月经朋友介绍认识半年后,便登记结婚并生下了一个女儿。婚后,刘某发现双方因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的不同,存在许多矛盾。黄某疑心较重,甚至曾当着孩子的面拿菜刀架在她的脖子上,经家人多次调解仍无法改变。

今年6月,刘某将黄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二人离婚。然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男方黄某坚决不同意离婚,并当庭向刘某认错,保证悔改,表示夫妻感情仍有和好可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关规定,原、被告的夫妻感情尚未达到破裂地步,双方仍有和好的可能,8月14日,法院由此判决不准二人离婚

在送达判决书的同时,还与广西社会心理学会专业机构的心理咨询师首次开出了一张引导双方日后友好相处、修复感情的“婚姻幸福处方”。

幸福处方:

“百年修得同船渡 千年修得共枕眠”。家,是停泊的港湾,家,是幸福的源泉,家,是生活的动力,家,是温暖的依靠,家,是心灵的乐园。

为维护家庭和睦、修复夫妻感情,本院结合家事审判实践经验及本案具体案情,针对婚姻双方当事人的受教育程度、工作性质、性格特点及夫妻产生矛盾的原因,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递正能量,促进家风建设、维护家庭稳定的角度出发,为帮助婚姻当事人解决漫长婚姻生活中遇到的难题,决定给予双方一次破镜重圆,重启幸福的机会。特开列以下处方

以下评论由数字时代编辑收集自新浪微博:

@舒縵:刀架脖子上了还不能离婚?感情这刀不是架在法官的脖子上

@淘宝优惠券搜查官:这真是坐着开处方不腰疼,刀都架在脖子上了,以后还会做出什么你敢确定吗?

@Meow糖是三摆手:看着像公权力也背上了KPI,到底要完成多少个劝和指标才能降低离婚率?结婚需谨慎,一不小心就变成维稳工具

@墨冉千汐_善待未亡人组织:前有民政局员工谎称机器故障阻止办理离婚手续,后有法院驳回离婚申请开幸福处方——没有什么比和谐社会更重要了,鲜花之下尽是白骨。

@我是你认识的王小能:等到将来真的发生什么惨事,又要怪女方“自作自受”“为什么不离婚”了。

@我很爱玉米:这个幸福处方开的有问题,拿给医生看的同时,顺便看一下脑子

@mnx-抑郁之熊: “婚姻幸福处方”呵呵,死亡处方吧!

@某瑜:法庭有权开这玩意???懂法吗???

@一音顷夏:【被家暴离婚前】“哎呀让你睁大眼睛,只能怪你自己偏要在垃圾堆找老公!” 【去离婚】“你老公不同意离,这样你们去婚姻幸福班挽救一下,再说,我们今天发证的打印机坏了。” 【离婚未果一旦暴力升级】“都家暴了还不离婚出事了怪谁?你弱你有理啊!” ——嗯,一个完美的圆。

@陳kailu_:遇到家暴,女的受不了杀死自己的丈夫,这种事情发生了就会有警察律师说要用法律去保护自己,不要做这种傻事,现在用法律保护自己了,却不给离

@印乘:家暴都不给离,死人了法官负得起责任吗?还幸福处方,什么jb法院,是不是觉得自己棒棒哒

@啦啦啦啦阳哥:小时候一个亲戚家里就这样,男人每次喝完酒就打老婆,去申请离婚就是不给办,还说离婚之后你一个女人怎么抬得起头……

@孤之犬:菜刀架脖子不离婚 法院要给人家收尸啊

@小小超0301: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