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拐女教师

腾讯大家|李思磐:多少对穷人的羞辱,假性别平等之名而行

在这个背景之下,关于性别平等和妇女处境的讨论,不可避免地涉及对贫穷和阶级区隔的讨论。就像在商春松事件中,讨论其实按照阶级将人们的行为界定到不同价值等级。譬如暗示傅园慧学游泳是为了强身健体,“能轻轻松松享受体育”,比农民孩子为了谋生而从事体育更“高级”。“父母是孩子的起跑线”用在出身农村贫穷家庭的商春松身上,更像一种出身论式的羞辱,暗示她即便同样获得铜牌,仍然没有傅园慧“高级”。还有的网友认为,对比较少的孩子优生精养的家庭更“先进”,暗示彼此经济期待较多的家庭则是“落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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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民议】举国的正义感囚禁着郜艳敏?皮球踢的真是妙啊

@押沙龙:张三强奸了李四,后来有了孩子或者受害人觉得木已成舟,李四认命了,决定跟张三过日子。这时候还要不要追究张三的强奸罪?追究了有人说是二次伤害,可不追究是不是等于说:强奸犯只要强奸出了孩子,或者强奸得久了,差不多就可以脱责?

@我是你认识的王小能:贵喉舌干脆起个标题说「是谁强奸禁锢了她?是你们这些自以为是的网友!」好了。大家省心。「体制问题」这四个字就像伏地魔的名字一样,你可以假装它不存在,但你活着就绕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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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权之声|被拐的她为什么不离开?看到女人的选择与别无选择

艳敏的故事昭示着一个残酷的事实:对于一些女人来说,生活中从来不存在什么“更好的选择”。

郜艳敏也并非没有走出去的机会。她曾可以外出工作,但最终留了下来,作为“整个村子文化水平最高的人”做起了教师。在这看似“顺从”的背后,是郜艳敏的“抗争”。这不是懦弱和屈从,恰恰是女人能动性和力量最大的体现。

到现在,“下岸村的外地媳妇已经跑掉了一半”。当然,这些女人出逃之后的命运,没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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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枪枪 | 总有一种力量骗得我们泪流满面

1999年,我读到了南方周末的新年献词《总有一种力量让我们泪流满面》,读完后我很感动,毅然放弃了喜爱多年的《知音》,只是对比了一下定价后我才明白,总有一种力量让我们泪流满面地掏钱,感动是一件很费钱的事。从高中起我就开始为“感动”付费,我被“母亲河植树公益”感动得花了几个月的伙食费,被路边刚进城没找到亲戚的夫妻俩感动得花了五十块钱,被火车站丢了钱包的女学生感动得花了一百块钱,被为理想骑行远方的驴友感动得花了二十块钱,被替弟弟挣学费的足浴妹感动得花了五百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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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若秋水:有多少被拐女子还在继续“感动中国”

这几天网上热议被拐代课女教师郜燕敏的经历,再次引起公众对被拐卖妇女的关注,经友人提醒,又看到了一个“感动中国”的人物事迹,主人公也是位女子,她就是福建省安溪县龙门镇龙美村村主任邓美华。有关邓美华的事迹,《泉州晚报》2001年6月7日的文章说的比较清楚,现照录如下: “外来妹”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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