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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害中国人民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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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1949年-2013“伤害中国人民感情”出现次数统计图(共319篇)图片出自《當代中國民族主義的多重變貌:形式結構與質料內涵的解析》,汪宏伦著[1]

伤害中国人民的感情”一词是多年来中国政府对外表示不满或抗议的常见的用语。

以下是历年来一些“伤害中国人民的感情”的事件:

  • 2012年9月15日,由于日本“国有化”钓鱼岛,新华社称此举“伤害13亿中国人民感情”。
  • 2008年10月23日,欧洲议会宣布将2008年度萨哈罗夫奖授予中国社会活动家胡佳。而在此前,中国方面曾为了阻碍胡佳获奖而对欧洲议会广泛施加压力,中国驻欧盟使团宋哲在向欧洲议会主席递交的警告信中称,如果胡佳获得萨哈罗夫奖,这将严重损害中欧关系,且会再次“伤害中国人民的感情”。
  • 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第51年之际,在斯堪地那维亚半岛上的瑞典文学院,将“诺贝尔文学奖”授予时居法国的华裔作家高行健,《人民日报》撰文称这是该机构倒行逆施,极大地伤害了中华民族的感情,这是对12亿中国人民的严重挑衅。
外交部的几位发言人(来源:自由微博
  • 2011年9月9日,墨西哥总统卡尔德龙会见达赖喇嘛。10日,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发表谈话,称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此举“伤害中国人民感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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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伤害中国人民的感情

傷害中國人民的感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机构或者公民表達對個人、組織或政府一些被認為對中共具有敵對性質的言論、行動或政策的不滿或譴責等问题上的言行表达不满的口號,替代形式包括“傷害14億人的感情”和“傷害中華民族的感情”。常見於《人民日報》、《中國日報》、新華社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媒體和政治宣傳機構,或出現於中國共產黨於各地的附屬報紙。中國人大常委會2023年9月公佈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訂草案,首次在法律處罰範圍列明纳入「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行為,引起廣泛爭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