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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报:“主旋律"不等同革命题材,要体现"四个有利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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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 Yi讨论 | 贡献2015年12月7日 (一) 18:41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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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报》作者:刘嵩 邱致理

2007年1月23日

日前,在首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协会主办的“新形势下的电视剧市场合作研讨会”上,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的相关负责人,针对今年电视剧市场提出要求:“控制电视剧生产数量,提出电视剧‘质量年’口号。从2月份起的至少8个月时间内,所有上星频道(各卫视频道)在黄金时段一律播出主旋律电视剧。”这无疑将对2007年的电视荧屏产生决定性影响,如何理解“质量年”,如何解读“主旋律”,如何面对新政策,各方面的反映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

  “主旋律”不等同革命题材

  本报记者昨日采访了正在起草相关文件的广电总局规划处处长宋鲁曼,他着重对“主旋律”上黄金档,作出自己的解释。他表示:“不要以为仅仅是革命历史题材就是主旋律。所谓‘主旋律’最重要就是体现出‘四个有利于’的精神,即

‘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有利于鼓舞和激励人们为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和社会进步而艰苦创业、开拓创新;有利于人们分清是非,坚持真善美,抑制假丑恶;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人民心情舒畅、社会政治稳定

’落实到具体的层面上,主要看电视剧的价值取向,只要是表达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传达美好的情操,一般都没什么问题。目的是要防止电视剧低俗化!”

  相关人士透露说:“可能具体实施时间不仅仅只是8个月,荧屏上的主旋律基调可能会长期贯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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