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宜黄钟家事件
李华芳
事件:
@刘毅:现实:9月10日,宜黄钟家被强拆,3人自焚。16日,钟家人计划去北京上访,书记邱建国带队奔赴机场拦截,钟家姐妹躲进厕所避免被抓。17日夜,自焚者叶忠诚去世,县长苏建国带领70人,抢走尸体。18日晨,宜黄人在南昌抓捕钟家人,钟如九跪求南昌公安保护,10点半,在南昌警方面前,几名钟家人全部被抓
图为钟如九被带上大巴车。
#宜黄钟家#遭强拆,三口自焚后,家人欲上访遭当地政府阻扰,目前钟家人已被宜春官员从南昌带走,南昌警方以地域管辖为由未提供保护。拆迁在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屡屡造成地方政府与当地百姓的冲突,缘于政府与民争利的冲动,根在私产无法在法律缺失和执行不足下得到保护。
宜黄钟家的案例表明,地方政府的治理水平低下。中南海强调和谐的口号并未贯彻至地方,这说明了政令出不了中南海的窘境,更暴露了行政体制僵化的弊端。拆迁、城市化、和谐社会、政治体制改革,这是一连串相互影响的事件,宜春钟家事件不过是一个缩影。
就宜黄钟家事件本身,妥善解决之道是问责宜黄县长和县委书记,究其违法之责,给钟家人一个说法,给他们符合市场的补偿。但要进一步追问这频发的拆迁悲剧之后,是何种制度缺陷所致?威尔逊说:“宪法是一回事,实践宪法是另一回事”,中南海关于政治改革的声音,必须直面这一“宪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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