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连续写了几篇血荒事件的评论,侧重点各有不同。但不管怎么写,都绕不开血站的利益诉求和无偿献血机制的弊端。有个历史背景一直没交待:现在的无偿用血制度是上世纪90年代末确立的,标志是1997年底通过《献血法》,确立无偿献血制度。不过在此之前,深圳于1993年就在国内首倡无偿献血,更早于《献血法》之前在1995年制定了一部地方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及血液管理条例》。为什么要实行无偿献血,一是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实践经验,二是90年代河南等地因卖血发生大规模艾滋病传染事件(可见高耀洁女生相关著作),这使得血液安全变得十分严峻。所以,献血法和血站管理办法把无偿献血和各地成立血站当作一个确保血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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