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友丽,你爽够了没?

不管卢友丽是不是无牌记者,是不是某部委夫人的侄女,这次挨打,总要记起如下教训:

第一,除非是公权人物与公众人物,对于普通人物,你不能拿着你那根话筒,当流氓阳物似的,见人就上。强奸普通人物不是记者的权利,哪怕是警察,他在逮捕到嫌犯的时候都得上撩嫌犯的衣服以遮其面目,特别是面对公众或者面对镜头的时候。何况人家郭丽仅是开车违章了,交警正在对其进行处罚。你采访郭丽,既没经过人家的同意,还强行拍其正面。不配合不让拍就骂人家丢脸。你强奸人家,还要骂人家丢脸,被奸者还你几巴掌,乃是天经地义。中国的百姓没有此种意识与行为,乃是由于长期以来变天的缘故。也就是天不经地不义。我们的政府外交发言人早就向境外别有用心的反华势力声明过,我堂堂天朝的人权好过西方五倍,郭丽的巴掌同时也煽向了所谓的好五倍,好你娘个头!如果不是好五倍,我们郑州的光头警察就不会揪着三陪女的头发让她抬头面对镜头并公之于众,深圳的扫黄行动也不会让三陪女们穿上统一的黄色服装进行游街式的公审,网络上更不会出现我天朝公安抬着三陪女胳膊腿儿让其内裤外泄以凯旋回朝,小民百姓更不会在家里看片片就被我威武警察破门而入逮个正着……所以,郭丽的巴掌掴出的正是国人几千年都没有争得的人权意识,所以她得网友的欢呼也是正常的。贵州电视台、贵州宣传部的领导不明白这一点,乃是由于他们根本不知道媒体是干啥吃的,人是咋写的。所以,没有挨过饿,因而也就不知道人权的记者中,不只卢友丽一个人。卢友丽的那位摄影同行,就跟卢友丽一个德行。当郭丽的朋友出面的时候,同样要求他不要采拍,并且问他听没听得。摄像回答的却是没听得。把公然流氓当作做记者的本钱,这样的记者,在我们的记者队伍中到底充斥了几何?他们如何担得起挑战公权、为民呼请的历史责任与职业伦理?

第二,不懂人权、不懂使命与职业伦理也就罢了,你不该利用你无冕之王的强大资源,对郭丽进行倾向性报道。郭丽的车被你们豪华了;对外公布的视频被你们剪辑了;媒体资源被你们用尽了。挑战公权时几乎不见你们的身影,只有个别记者在抗战;挑战小民时,却看见你们奋勇的身影,且随你们的意思随便糟蹋。跟主子跟得紧了,无意中就跟主子一个德行了。是DNA的遗传学原因,还是精子的传染学原因?

第三,随便糟蹋也就罢了,反正随便糟蹋随处可见。我们安阳电视台还把因上访被判刑的百姓置于众目之下,由记者拿着话筒问他们:以后还敢不敢上访了?几个上访者不知说什么好。要不是被人民政府如此专政,做了反面榜样,他们至少知道面对电视镜头的时候说些很二的话:感谢党感谢政府,我家母猪怀了多胎,我家母鸡下的蛋大等等。还好,没有冷场,吭哧半天,一个上了年纪的民妪低声说:不敢了。这节目让你看得啼笑皆非。上访喊冤在天朝都能成犯罪,电视台所谓的剑与盾记者不但法盲还流氓,更重要的是,缺少良知。你能多拍些弱智节目,比如明星拍气球坐旋转椅伴随尖叫、老少人等冲关掉水做落汤鸡之类的,也不能拍这类缺德节目啊。卢友丽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在糟蹋郭丽之后,还要躺医院里说自己脑震荡了。这跟流氓强奸民女后说自己小鸡鸡疼有何区别?小鸡鸡疼也就罢了,宣传部的领导与电视台的领导居然一窝蜂的前往医院去看望与慰问流氓及流氓的小鸡鸡。这是怎样的一种黑白颠倒、乾坤挪移啊!与此同时,郭丽继续被流氓及流氓依靠的媒体与公权糟蹋。她的个人信息被警方公布,被媒体公布,人干脆被行政拘留了。看,这就是不配合强奸的下场!

听说卢友丽出院了。她小鸡鸡不疼了,脑子不荡了,但是却奔向了另一个院——法院,要起诉郭丽。行政拘留郭丽十天,她还不满意。看来,记者即使耍流氓也还是很有理性的,至少知道强奸人时单挑民间弱女下手。

不敢挑战公权与公众人物,我们原谅并理解你的懦弱,因为我们面对的是铁墙。但是欺软怕硬,背靠铁墙,以自己的石头,砸民众的鸡蛋,我们就不能容忍了。

卢友丽,你不是一个人在强奸,你有一个庞大的亲友团在帮你助阵呐喊,你爽够了没?爽够了就下来吧!别学你主子,明明骑在人民头上,却高喊着为人民服务!这种强奸姿式,目前不流行了,得与时俱进,换个姿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