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蜗居》:别字、非法与调侃

 


上周周末两天,我蜗居而看完时下流行剧《蜗居》。除了继续肯定中国电视剧(或电影)水平比以往有大幅度提升外,我还吹毛求疵地挑出两方面的毛病:错别字与不懂法。另外,则是对人物一句调侃对白大生感慨。


首先,如果某事情进展因意见不一而停顿,或者当事人之间为解决某一问题而意见不同,如“六方会谈”,我们可以说“胶着”,但不应说“焦灼”。《蜗居》的字幕却在此意义上使用的是后者;此外,“姑且”而非“估且”;“一杆秤”而非“一杆称”。这些碧玉微瑕可能因我当时的注意力而显得很是刺眼。当时便想:俺这是在苛责了,君不见,时下电影、电视剧字幕的错别字N多,就包括CCTV也别字不少,让人感叹电脑对人们写字能力极大的杀伤力。


其次,不知道六六或其他编剧是否具有讽刺现实之意图,剧中对苏淳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问题被抓情节的展开,暴露了明显的不懂法缺陷。警察将苏淳刑事拘留后,海萍找到派出所,警察居然说正好找你呢。可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后,应书面通知家属,俺却没看见警察向海萍送达《刑事拘留通知书》,此为非法之一;拘留后,海萍也被警察要求协助调查。海萍思想斗争激烈:如果配合,可能会有自首情节。这种台词显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此为非法之二;苏淳涉嫌的是刑事犯罪,绝没有什么“罚款”之说。罚款乃行政责任之一。所以啊,我们的作者或编辑一定要有法制观念,否则,因电影或电视剧的热播而误人子弟就不应该了。


第三,宋思明追悔莫及之时感叹道:要是可以回头,我一定会因发论文、评职称而与人争得面红耳赤!这不说得是高校老师或研究机构研究员?当时,心里立刻堵得慌。看来,当老师或研究员的确是个安全的职业。可真是要“争”而面红耳赤的话,也确实是另一种悲哀——宋思明难以理解的悲哀。其实,官场几千年没什么变化,“一朝清知府
十万雪花银”,反倒是学场变得很多了。那句“教授像商人”调侃语揭示的仅乃一个层面而已;广为批判的高校行政化似乎概括了学场官场化。可见,即使宋改行与我等为伍,其悲惨境遇也只是个时间问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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