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乳山市看守所在押人员于维平被人针刺死亡。
  方寸之地,人员单纯,环境受限,死因明确,按说侦破不难,但这回办案人员没有人们习惯听说到的神勇,2个月也没能找到谁把于维平刺死。
  现在,山东威海的看守所“针刺死”事件,已有威海市委书记王培廷批示:尽快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给死者家属交代,还没有涉及死者家属是否认可的问题,但一般而言,应是包含着死者家属能够接受和认可的意思。
  这原本不是一个“针刺死”事件。现在我们也不知道,威海的司法机关对于维平之死进行了怎样的解释,只知道于维平去年11月13日死亡后,死者家属查看尸体发现胸口有洞,警方告知那是被抠掉的粉刺;随后查看监控录像,录像有30秒缺失。在死者家属坚持下,尸检由设在上海的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持,才有了“系针类锐器反复刺戳胸部所致”、“系心脏破裂,心包腔积血致心脏压塞死亡”的结论。
  能够有一个死亡原因的可信结论,我看都是比较幸运的。前几天,湖北公安县拘留所的“溺水死”,被湖北省调查组认定为“自杀溺水死亡”,调查组就没有能够解剖尸体,因为公安县处置太迅速,以至事件第三天就到达的省调查组只能看到公安县方面提供的尸表照片和录像。公安县的结论本是被调查的对象,但如此迅速的处置下,省调查组所做的不过是在公安县“溺水死亡”的结论前再加上“自杀”两个字而已。尸体火化得如此快,据说,死者家属已经认可了公安县的说法。看看,人在拘押场所奇怪地死掉,原本是只要有一个家属认可的结论就可以的了,事情到底是怎样的,未必重要。
  现在山东又要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但谁能说家属接受的说法,就必然是真相呢?死者的权利当然最为家属所关心,但家属可能被糊弄,可能因山高路远而息事,某种情况下还可能被善后条件打动。一个人被强制拘押起来,不是与私人打交道,是通过“公断”而非“私了”来解决。如果在拘押中死掉,只要实施拘押者与家属达成一致意见就勾销了事情,那与“私了”有什么区别?
  我们看到了拘押场所的很多离奇死亡,因为家属不认可官方解释,从而成了公共事件,于是一些事件被重新解释,另给说法,家属表示了认可,甚至社会也不再关注,效果与真相已经浮现差不多,但也许只是疲劳效应发挥了作用而已。
  有时候,因为家属不认可官方解释,甚至牵扯到帮助家属表达意见的人判罪入狱,但家属仍然不认可,社会仍然不认可。疑点不能得到澄清,“给家属一个交代”却是可以有的,而且是那么强硬,并不管疑点是否脏污了结论,也不管判来判去是使人相信法律还是使法律变成耻笑的对象。
  有时候,我们看到“家属认可”确实使真相悬置,而且不再成为关注点。媒体曾报道在武汉郊区有老太太拆迁中被活埋,但到底是被人有意推倒的,还是拆迁冲突中操作失误呢?后来我又看到报道,死者家属认可了共计800平方米的5套还建房外加60万元的善后方案。于是,死亡事件就终结了,有意还是意外,还有人在意吗?不管是有意还是意外致人死亡,是不是应该有人承担法律责任呢,但“交代”过家属了,法律也不出场了。
   “给家属交代”并不等于公正的实现,但令人遗憾的是,如果没有媒体的报道,则家属可能连个交代都不会有。没有媒体报道,人死了,受冤了,都相当于没有发生,也就不必有什么交代;媒体报道了,只要“给家属交代”就好了,用不着获得真相与恢复公正。山东“针刺死”事件,在媒体报道后,要“给家属交代”了,但这回是不是有真相和正义?
  报道说,乳山市看守所所长和值班民警已被停职接受调查。原来,看守所所里有人被刺死已有5个月,看守所长和值班民警都安然无恙。媒体报道了,总算有人停职了,但这显然还不足以“给家属交代”。接下来,我们要看看山东威海将怎样交代于死者家属,是花钱打发了事,让家属不再“闹”了,还是还回真相,实现正义。

                              201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