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今天是林昭女士遇害42周年纪念日。 1954年,林昭以江苏最高分考入北京大学新闻系,是北大公认的才女。五七年适逢反右,六六年又遇文革,都因思与想而获罪,身陷囹圄,遭受种种非人的迫害和摧残,终至1968年4月29日以“反革命罪”被秘密杀害,时年36岁。 林昭是以思想获罪的,她在三年劳教和八年牢狱中,留下了几十万字的文稿。尽管她大部份血写的文稿,还尘封在专政机关的档案柜里,我们现在看到的,仅仅是一些片言只语,但仅就此而言,我们也可以看到她到底想了些什么,说了些什么。我们可以毫不含糊地说,林昭无愧是一位中国民主的先驱。 林昭女士把她的整个生命,完全交付给了中国人民的民主事业。她用她惨痛而光辉的短暂的一生,告诉每一个中国人和世界人,她是为什么而死的;更用她所走过的路,告诉每一个中国人:不走民主这条道路,中国人民就不会有的真正幸福和尊严。 她说过的这句话,很值得人们深思:自由是一个完整而不可分割的整体,只要还有人被奴役,生活中就不可能有真实而完满的自由。除了被奴役者不得自由,即使奴役他的人,也同样不得自由。 ==================================================================== “历史将宣告我无罪!”——林昭狱中纪实 一、1965年,林昭刺破手指,用鲜血写作《判决后的声明》 1965 年5月31日,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判处林昭徒刑20年,林昭接到判决书后,刺破手指,在判决书的背面,写下了判决后的声明—— 昨天,你们那所谓的伪法院,假借和盗用法律的名义,非法判处我徒刑二十年,这是一个极其肮脏,极其可耻的判决,但它也确实够使我引为叛逆者无尚光荣的,它说明着作为一名自由战士的林昭,吾至情操大节正气,公义必胜,自由万岁。 1965 年6月1日,林昭又写道: ……这是一个可耻的判决,但我骄傲地听取了它!这是敌人对于我个人战斗行为的一种估价,我为之由衷地感到战斗者的自豪!……我应该作得更多,以符合你们的估价!除此以外,这所谓的判决与我可谓毫无意义!我蔑视它! 看着吧!历史法庭的正式判决很快即将昭告于后世!你们这些极权统治者和诈伪的奸佞、歹徒、恶赖、窃国盗和殃民贼,将不仅是真正的被告,更是公诉的罪人!公义必胜!自由万岁! 二、最后一份血写的遗书 1968年4月29日,林昭接到由20年有期徒刑,改判为死刑的判决书,她在接到判决书时,留下了最后一份血写的遗书:“历史将宣告我无罪!” 当天林昭被秘密处决。时不满36岁,尚是一位未婚青年。 三、林昭狱中血书 林昭在上海的8年监狱生涯,血书中这样写道:我经历了地狱中最最恐怖、最最血腥的地方,我经历了比死亡本身更千百倍的更惨痛的死亡。 每当想起那惨烈的一九五七年,我就会痛彻心腹不自自主地痉挛起来。真的,甚至听到、看到,或提到那个年份,都会使我条件反射似地感到剧痛,这是一个染满中国知识份子和青年群之血泪的、惨淡悲凉的年份。假如说,在此之前处于暴政下的中国知识界,还或多或少有一些正气的流露,那么,在此之后,确实是几乎被摧残殆尽了。 每当我沉痛悲愤地想到,那些自称为镇压机关或镇压工具的东西,正在怎样地作恶,而人们,特别是我们同时代的中国人的青春代,在这条叫专政的大毒蛇的锁链之下,怎样地受难,想到这荒谬的情况的延续,是如何断送民族的正气和增长着人类的不安,更如何玷污着祖国的名字而加剧时代的动荡,这个年轻人还能不急躁吗? 青少年时代思想左倾,那毕竟是旧认识问题,既然从那臭名远扬反右运动以来,我已日益看穿了那伪善画皮下狰狞的罗刹鬼脸,则我断然不能允许我堕落为甘为暴政奴才的地步。 这怎么不是血呢?阴险地利用我们的天真,幼稚,正直,利用着我们的善良,单纯的心与热烈激烈的气质,欲以煽动加以驱使。而当我们比较成长了一些,开始警觉到现实的荒谬残酷,开始要求我们应有的民主权利时,就遭到空前未有的、惨痛无己的迫害与折磨和镇压。 怎么不是血呢?我们的青春、爱情、友谊、学业、事业、抱负、理想、幸福、自由,我们之生活的一切,这人的一切,几乎被摧残殆尽地葬送在这污秽不堪罪恶极权制度的恐怖统治之下。这怎么不是血呢? 光是镣铐一事,人们就不知玩出多少花样来,一副反铐,两副反铐,时而平行时而交叉,最最惨无人道酷无人理的是,无论我在绝食中,还是在胃炎发病,疼得死去活来时,乃至在妇女生理特殊的情况 ——月经期间,不仅从来未为解除过镣铐,甚至从来没有减轻、比如两副镣铐中暂时除掉一副。 我父亲曾对我讲,利用年轻人的纯真热情搞政治是最残酷的。政治是骗局,尔虞我诈。过去我一直不信,当悟出真理时已太迟了,现在我已超过了受骗的年龄,但尚未到达骗人的阶段。 我的悲剧是过渡时期的悲剧,人们只看到我流泪,却看(不)到我心头在无声地流血……作为一个人,我为自己的完整、正直而干净的生存权利而斗争,那是永远无可非议的。…… 历史将宣告我无罪! 林昭在一次绝食苏醒后,咬破手指在监狱的墙壁,写下了这样的诗句: 自由颂: 生命似嘉树,爱情若丽花; 自由昭临处,欣欣迎日华。 生命巍然在,爱情永无休; 愿殉自由死,终不甘为囚。 林昭被一女狱警毒打后,在墙上用血书写的文字: 不不!上帝不会让我疯狂的,在一日,她必需保存我的理智与保存我的记忆,但在如此固执而更阴险的、无休止的纠缠与逼迫之下,我几乎真的要疯狂了。上帝,上帝帮助我吧,我要被逼疯了,可是,我不能够疯,我也不愿意疯呀…… 被狱警毒打后,写于墙上的血书: 我默默地抠着墙上的血点,只有想到那么遥远而又那么切近的慈悲公义的上帝时,我才找到我要说的话,这个满腹委屈的、孤愤的孩子无声地祷告过,天父啊,我不管了,邪心不死的恶魔这么欺负人,我不管了,我甚么都不管他了。 林昭在狱中写给她妈妈信的残片,写作的时间不详,信中写到: “你弄些东西斋斋我,我要吃呀,妈妈!给我炖一锅牛肉,煨一锅羊肉,煮一只卤猪头,再熬一二瓶猪油,烧一副蹄子,炸一只鸡或鸭子,没钱你借债去。……月饼、年糕、馄饨、水饺、春卷、锅贴。……” 林昭一口气写下了五十六种要吃得食物,在信的结尾,她写到:“写完了,自己看看一笑!” 她随即题诗一首: “尘世几逢开口笑,山花须插满头归。举世皆从忙里老,谁人肯向死前休!” 致以女儿的爱恋,我的妈妈。 1964年4月12日,林昭在狱中 写了一首悼念舅舅许金元(革命烈士)的诗: 《家祭》 四月十二日 沉埋在灰尘中的日期 三十七年前的血谁复记忆 死者已矣 后人作家祭 但此一腔血泪 舅舅啊 甥女在红色的牢狱中哭您 我知道你 在国际歌的旋律里 教我的是妈 而教妈的是您 假如您知道 您为之牺牲的亿万同胞 而今却只是不自由的罪人和饥饿的奴隶! 四、1965年由上海提篮桥监狱所写的,林昭在服刑改造期间重新犯罪的主要罪行中,这样记载着: 林犯关押几年来,一贯拒不接受教育,书写了大量的反动血书,如《灵耦絮语》(约十八万字)、《基督还在世上》、《不是练习也是练习》、《练习二》、《练习三》、《鲜花开放在悲壮的五月》、《囚室哀志》、《秋声辞》、《自谏》、《血诗题衣》、《血衣题跋》等数十万字。 虽经工作人员多方教育,并采取了单独关押,专人负责管教,家属规劝等一系列管教措施,但林犯死不悔改,公开扬言:永远不放弃宗旨而改变立场。 五、林昭在地狱中的苦难煎熬 这样的专政机关,其实也希望看到政治犯“悔过自新”,至少是名义上的,但即使名义上的,林昭也丝毫没有屈服让步,她是心不服,口也不服。 林昭在狱中以呼口号、写血书、蔑视法庭来表达抗议,在狱中上演了一场“制服与反制服”的斗争。 狱警们一再警告她:“我们就不相信制服不了你这黄毛丫头!”林昭在日记中则写道:“原来你们还有一条黄毛丫头必须制服的条例,那也好,黄毛丫头除了奉陪以外,还有什么其他办法?” 思想教育是不管用了,为了制服这个“黄毛丫头”,他们用酷刑来折磨她。林昭写道:“这么地,一场‘制服’与‘反制服’的斗争就开始了。而这事情也跑不了两种可能……(以上字迹模糊不清)光是以镣铐,人们不知玩了多少花样。一副反铐,两副反铐,不行,时而交叉等等,至今臂肘之上,伤痛犹在。最最惨无人道、酷无人性的,在我绝食之中,胃炎发病,痛得死去活来之时,乃至在妇女生理特殊的情况之间,不仅从未为我解除镣铐,从未为我减轻些,譬如暂时除去一副。” 除了镣铐,还有施暴和毒打。1965年1月底,林昭遭到狱警施暴,并在女狱警的指使下,林昭几乎每天还要受到一群女犯人的殴打。她们都是心黑手辣的泼妇,为了“立功赎罪”,她们都往死里打林昭。当张元勋以所谓“未婚夫”名义去探望林昭时,林昭当着他的面,指着一旁的狱警说:“他们想强奸我,我只好把衣服与裤子缝在一起,大小便则撕开,完了再缝……” 但林昭是不屈服的,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就要思考,就要说话。为此,他们除了折磨她的身体,为了封锁她的思想和声音,无所不用其极。 为了防止她在牢房里大声叫喊,他们给她戴上了“孙悟空帽”。“孙悟空帽”是一个橡胶头套,只露眼睛和鼻子,嘴巴则被堵住。 在公审大会上,为了防止林昭说话,他们在她的口中,塞上一个橡皮塞子。这种塞子可以伸缩,囚犯越想张口,塞子就越大,整个面颊都会被撑满了。此外,他们还用一个塑料绳子,勒紧她的脖子,扣紧她的喉管。这些都是对最“危险”囚犯的办法,双管齐下,实属罕见。 在公审大会上,林昭一肚子的委屈想要喊出来,但却无法开腔,脸被鳖得发红、发青,眼中燃烧着怒火,让人看着是那样的揪心。然而,林昭一天也没屈服过,她用自己的鲜血将一个天大的“冤”字,写在一块白巾上,顶在头上,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 五、生命的最后时刻的林昭 由于林昭拒绝“改造”,并且继续用血书表达自己的思想,于是专政机关于1968年4月29日上午10时,在上海监狱里对林昭进行了秘密“审判”。这种秘密审判,既没有律师给被告辩护,没有记者到场采访,更没有陪审员和被告家属到庭听审以及群众的列席旁听,不过这是文革期间很常见的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