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市楼区建筑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年前在主管单位楼区建设局的“操办下”,承包给了外地人吴治礼经营。眼看承包即将到期,五十多名职工突然发现,职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拖欠未缴,账上应有的巨额劳保金已不翼而飞。

既是公司的全权代表,又是公司主管部门的楼区建设局不仅不为企业主张权益,反而极力阻止职工维权。

下岗人员的窘境

鲁米峰重重地咳嗽着,还伴随着“呼哧呼哧”的喘息声。不足六平米的空间就是他的栖身之所。

这房子是老鲁租的。妻子已离他远去,下岗后,老鲁仅靠低保金度日。

“以前公司每个月还有108块钱下岗费,吴老板承包后就没有发过一分钱了。”老鲁说的吴老板就是承包公司的吴治礼,“活着也没么哩(什么)意思了,每天要用药。”老鲁用颤抖的双手翻开那本鲜红的医保卡,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他不仅花光了自己原有的一点积蓄,医保卡上也只有“4毛钱”了,“公司没有缴费,已经停药了”。

鲁米峰原是湖南岳阳市楼区建筑总公司的职工。在该公司50多名正式职工中,类似的情况不止老鲁。自从5年前吴治礼承包公司后,大多数停薪下了岗。

“不但欠缴所有职工的劳动保险和医疗保险,即使在岗的职工,也近半年没有发工资了。”会计李裕富告诉记者,“(吴治礼)还把公司相关技术人员的资质全部转到他自己的公司去了,打电话他也不接。我们对他没有任何约束,他跑了,我们怎么办?”

职工们眼见着担心的事逐渐发生:“吴治礼赚了钱,跑了,职工的权益却得不到保证。”

吴治礼和公司长达六年的承包经营期不到一个月时间就要到期。尽管,双方的责权利,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但是,从建设局支持吴志礼的态度和公司屡次的“言而无信”,职工们已经对吴老板的信任度降至最低。

2004年8月8日,公司主管单位、岳阳市岳阳楼区建设局局长赵柏生代表公司,作为甲方代表,在与吴治礼的承包合同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并约定公司承包经营期暂定一年,一年的承包经费为15万元。

“之所以委托建设局代替公司签订合同,那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公司承包给吴治礼以后,法人代表也必须变更到吴的名下”。受身份和主体等问题的制约,公司的职工代表们认为公司的主管部门,建设局完全能够代表企业维护企业和职工的权益。

一年之后,吴治礼以经营困难为由,向建设局提出降低费用的要求,并且“合同一年一签没有连续性,需要承包期改为五年。”

“这个要求,我们认为合理。”建设局长赵柏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所以建设局同意对合同进行变更,经营期从2005年开始到2010年4月30日止,承包费用每年为5万元。”

承包合同仍然由建设局局长赵柏生代表公司同吴治礼签订。

合同显示:“承包期内,2005年底交清公司职工2005年12月前所有社保,以后每年底交清当年社保。”

合同还明确,“承包期内每年上交公司纯利润五万元,必须召开两次职代会、所有劳保金,设专用账户,未经甲方允许,不得使用。”最后约定,“若在承包经营期间,造成公司资质降级,处以人民币50万元罚款。”

合同签证当日,吴治礼书面承诺:“2005年6月前办好全体职工的医疗保险,并将医疗保险卡发放到每位职工手中。”

借此机会,吴决定对公司“彻底实行人事制度改革”,“全部职工停薪待岗、原定的下岗工资一律取消”。

“吴治礼是一个很有能力的人,”赵柏生局长说:“现在在岳阳街头随便一转就能发现至少有四、五个工地都是公司的项目部。”赵向记者反复强调,吴“也是一个非常有德行的老实人”。并列举了吴治礼经营建筑公司以来的其它“成绩”。

吴治礼向有关方面的汇报资料里也声称:“承包经营以来,产值、税收、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年年获奖,在岳阳名列前茅,被评为岳阳市‘十强企业’,公司职工没有发生上访现象。”

300万劳保基金被吞噬

“承包我们公司后,吴治礼确实做了不少工程。”公司会计李裕富告诉记者。“从岳阳市建设局劳动保险基金行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劳保办)的资料就可以发现,五年来吴治礼经营的项目不下70个,已经返还到公司账上的劳保资金就有390多万元。”

劳保办主任周跃华证实,“有一部分(劳保资金)被减免了。如果完全按照建筑工程总总造价的3.5%的标准提起的话,那还远不止这么多。”

“钱到哪里了,不但公司应该缴纳的部分不交,就连职工自己缴纳的部分也被他(吴治礼)挪用了。”公司原党委书记汤志胜告诉记者,“职工去年就发现苗头不对。已经感到了问题的严重。”

 于是,2009年8月份,公司党支部形成决议,要求重新选取职工代表落实相关事项。职工代表稍一调查便发现,已经返还到公司的劳保资金根本没有到社区劳保站的账上,公司专用账户上的余额仅剩4000余元。“实际上用于公司职工劳动保险及医疗保险的费用仅需80万不到。最起码账上还得有300多万。”

“这些费用可是职工以后的保命钱和生活费。如果一旦公司经营形式不如以前、一旦企业陷入困境,职工的后顾之忧只能靠劳保基金解决了”。职工们表示。

无奈之下,去年下半年以来,该公司职工代表多次要求建设局明确态度、替公司主要领导非常暧昧”。几位职工代表坦承,“还联名到政府去上访过。”

伪造职工签名

“现在两边都在喊冤,今年初首先是部分职工联名状告吴治礼侵占劳保金。”岳阳楼区纪委一位负责同志告诉记者:“我们已多次联系吴治礼要求到纪委将劳保金等有关问题讲清楚,但他一直回避,不肯露面。前几天他(吴治礼)老婆交了一份据说是职工代表替他喊冤的‘请求报告’”。

记者多次试图联系吴治礼,未能如愿。在楼区建设局局长赵柏生的帮助下,在其办公室约见了吴治礼的妻子任丽,从她手上记者复印了该报告。该报告上署有公司30余名职工的“亲笔签名”及手印、还有每个人的联系电话,“报告”要求领导主持“正义”,保护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该报告称,“承包人6年以来,呕心沥血,几多困苦,但2008年以来,少数职工结党营私,无事生非,诬告承包人等”、“六年承包期间,劳保金已经用于发放职工工资,下岗职工生活补贴,为职工缴纳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

任丽说,“这份报告是职工代表主动签名的。”

为了求证相关说法,记者按图索骥,联系到了“请求报告”中排名第一个的签名职工“周发明”。

在岳阳城北郊的一个池塘边上,看到自己的“亲笔签名”及“手印”,周发明深为震惊,他说“这绝对不是我的签名”,随即当着记者的面,写下自己的名字,“明显不同嘛”。

更令他愤怒的是,在签名者中,他还赫然发现自己的女儿李翔的“签名”,他告诉记者,“女儿李翔在春节后就到广东打工去了,他们(吴治礼)造假的手段也太离谱了”。

“我们是反对外人承包公司的,只有公司职工来承包经营,才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才能保证职工的权益。”曾经担任公司副经理的周发明再次强调自己的观点。

谁来监管?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除了职工的养老金莫名失踪后,该公司还遭受着严重的“创伤”。

孙云起也曾经担任过该公司经理、书记,他拿着一本印有该公司宣传资料的“建筑行业政策汇编”告诉记者,公司创建于1984年,早在1999年就是国家二级建筑企业。“吴治礼在顺利获得公司经营权以后,凭借着公司数十名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等资质在岳阳等地建筑行业立足的”。

“现在,公司相关技术人员的资质都被转移到汨罗一家建筑公司去了”,会计李裕富证实,“那是吴治礼去年买来的一家三级资质的建筑公司,在承包楼区建筑公司前,吴就在汨罗搞工程”。

因为工程技术人员的资质被转移,公司已有三年没有进行年检。“这样一来,(公司)资质极有可能会被降级”。汤志胜们担心,“我们对他(吴治礼)没有任何制约,合同一到期,(他)一拍屁股走人,我们找谁去?”

更为严重的是,吴在外的建筑项目多,麻烦也不少。

据了解,公司在2009年底就曾经多次出现过有人到公司闹事、抢账本之类的事情。就在记者前去该公司采访的一周前的3月16日,又有不明身份的人跑到公司抢走部分账本。

“从吴治礼刚承包公司的2004年开始,(公司)就陆续多次接到法院传票,甚至账户被冻结。”会计李裕富认为,来岳阳以前吴治礼的经营状况并不好。“吴治礼的发展,完全是这四、五年依靠公司这块牌子才发展起来的。”

“合同中对相关事项约定的非常清楚,比方:收回所有的劳保金、设定专用账户,比方,承包人必须每半年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清查合同的兑现等等,都成了一纸空文。职工们对合同的执行情况一无所知。作为甲方代表的建设局也对此不闻不问。”职工代表孙云起告诉记者,多名党员、职工代表对此均表示了“严重不满”。

赵柏生局长告诉记者:“每年的承包经费,吴老板都足额支付了,甚至还多付了。”

“事实上,第一年的承包费用就没有及时支付。”公司会计李裕富认为,“作为建设局长,说话要有证据。”

对于职工的意见,楼区建设局局长赵柏生则不以为然:“合同都没有到期,就怎么能断定吴治礼违约呢?”

记者询问,“吴治礼没有依据合同按时给职工缴纳劳动保险等费用已经违约了,专款账户上300多万的劳保金已经不见了,建设局是否有监管责任?”

“因为吴治礼是承包经营,劳保金怎么用,我们没有介入,我们建设局管不到劳保站。”赵向记者介绍说,楼区建设局是一个“功能残缺的政府机关”根本没有办法去监管,“虽然,和吴治礼的合同中,建设局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也无能为力。”

“如果在一个月后,吴治礼不履行合同,那么我们就起诉他,现在合同期没有到,还不能认定他就是违约,”赵反复强调,“即使吴治礼提出要提前终止合同,建设局也没有答应。”据公司职工代表提供的资料,他们认为“失踪”的劳保金保守估计在600万元以上,因为“吴治礼以公司的名义在外地承建的工程,岳阳市劳保办也监管不到。

    劳保办主任周跃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不仅证实了公司劳保金的数额多达300多万时,也坦承所有的劳保金都没有足额征缴,“比方说,应该给农民工缴纳的劳动保险和医疗保险部分就仍然是一纸空文。”

   “建设部对劳保基金有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劳保基金挪作他用。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劳保站返还给企业后,因缺乏必要的监管制度,常导致基金常被挪用。”周跃华对于从该办下拨的劳保金监管问题,认为“以前我们也没有办法,直到去年以来,全省统一要求在建设银行设立专户后,我们才能通过网上银行掌握其资金余额和简单走向。”到公司账户上后,就需要公司自己或主管部门的监管了”。

    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生洪永红认为: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湖南岳阳市楼区建筑总公司及其承包人吴治礼没有按规定缴纳社保费,应承担两方面责任:其一,岳阳市楼区建筑总公司应按规定补交所有相关费用,并接受行政处罚;其二,该该的员工可以要求其给予经济补偿。而楼区建设局在本案中也是一错再错,作为政府机关,建设局根本没有权力代表企业签订这个合同,在签订合同后,又不履行监管职责,才导致问题严重,矛盾突出。 (民主与法制时报 记者廖隆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