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淑莲死了。“被上吊”了。

我与李淑莲素不相识,从未听过这名字。104日在推特看到有人说她的事情:

“信访办内‘被上吊’的李淑莲家人被非法关押,脱逃的女儿正被搜捕,街道办工作人员称龙口市都没有一个叫李淑莲的女人。今天网友打电话到东莱街道办事处,两位接电话的工作人员都说没这回事,他们市都没有一个叫李淑莲的女人。街道办电话0535-8799510 http://de

我只是略微停顿一下,将消息转贴出去便了事。中国有那么多无辜的人死于非命,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被”死去,真的,我关注不过来。  

稍晚,威廉退尔发了一推:

“博讯报道:曾被十三个黑社会人员从聚源宾馆赤身裸体绑走交给信访办,并被北京右安门派出所警号为040582警察说‘人权是外国人创造的,要人权找外国人要去。中国没有人权!’的山东龙口女访民李淑莲,于中秋节当天‘被上吊’自杀死在信访办了。”

中秋节?就是前一天。那天我嫌整天的雨,感叹“这个中秋,阴云蔽月,天地无光”。怎晓得这个中秋真的是天地无光,一个叫李淑莲的女人悲惨地死去,不明不白。

我长久看着这则消息,看着看着,眼泪就流了下来。

满腔愤怒,无处发泄。在推特上写道:

“李淑莲,李淑莲。我们会记住你的名字的。中国迎来民主日,国祭不忘告诉你。如今你且安息。衔冤去吧,天上有李树芬、杨佳……你不寂寞。”

我又一次,为自己“中国人”的身份而深感耻辱。恨恨写道:

“但愿上帝你发洪水,将这个国家淹没了吧!我宁愿为它殉葬。”

这是我的诅咒。我无力将它葬送,只好求助神灵。

我在推特继续写道:

“闻听李淑莲的惨剧,我止不住泪水如泉。‘被上吊’?是谁勒死了她?总以为这种种只是侦探小说的虚构,但不幸,它是中国的现实。”

李淑莲死后,其家人被关押,脱逃的女儿被搜捕。感觉像武打片里的情节,斩草除根。可惜这不是电影,它是中国的现实。

“空中鬼魂飘飘,都着红衣,乃含冤负屈而死。声声厉呼:‘与我纳命来——’”

我尊敬戏台上的厉鬼,譬如李慧娘、敫桂英。我曾在博客中期望,瓮安的李树芬和上海的杨佳也变成厉鬼,冤魂不散。

“我已经眼睁睁看着很多人死去了。一条又一条的生命,在这个罪恶的国家里被无辜践踏,默然消逝……

什么是中国特色?就是死人。死了一个又一个,这国家却冷酷而固执地拒不改变。

“时日曷丧,与汝偕亡!”

无法无天的专制,无休无止的暴吏,无穷无尽的悲剧。这就是中国!——最时新的称呼是“草泥马祖国”,摸摸胸膛里有良心的,谁肯屈尊来爱你?

我的心情难以描述。若问我是何心情,也许只有四个字:

我要杀人!

“我要杀人,我要杀人!”这是李春华的丈夫老邱说的。李春华曾经和李淑莲一起,被山东龙口市截访歹徒将她俩赤身裸体从宾馆绑走。李淑莲死后,李春华成为人们的关注对象,防止她也“被上吊”。我不知道李淑莲的丈夫是否也发出过“我要杀人”的呐喊,如果他被消声,那么,他心里也会喊出来的。   

最大的愤怒,是以暴力来体现。

就算超市禁止卖菜刀,又有什么用?秦始皇收天下兵器铸十二金人,结果还不是二世而亡。

北京右安门派出所警号为040582警察说:“人权是外国人创造的,要人权找外国人要去。中国没有人权!”最后一句说得真好,至少是句大实话。咱们应该把这位警察请上主席台,让他对着全中国人民、对着全世界,大声说出这个事实。还应该把这位警察制成标本,放到红朝博物馆去,让后世子孙牢牢记住。

但人权不是外国人创造的,是上天赋予每一个人的,无论他属于哪个国家。中国没有人权?很抱歉,我们生活在中国,我们就要人权!

生而为人,岂能作案上鱼肉任宰割?

网上看到,李淑莲死后,急勇好义的王荔蕻女士与几位网友赴山东调查,为防李春华也遭此厄运,她暗地带上了刀子。我不认识王荔蕻,但她这份侠气让我欣赏。是什么样的世道,竟逼得弱女子随身带刀?是什么样的世道,竟逼得一个弱女子随身带刀去保护另一个弱女子?

如果真的遭遇截访歹徒再次绑架访民李春华,王荔蕻动了刀子致人死伤,那是邓玉娇而不是杨佳——也就是说,属正当防卫。

中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我是坚决反暴力的。像我这样知法守法的人,唯一赞同的暴力,就是正当防卫。

仔细考虑,我以后是否也该随身带刀。

我有刀。从藏地买来,木柄、钢刃、牛皮鞘。锋利不锋利未曾试过,但正当防卫也够了。我冷漠地想,我是学医的,对人的身体结构了解得太清楚了。生命都是脆弱的,无论是无辜者的生命,还是行凶者的生命。倘若有朝一日真的逼到正当防卫的地步,宝刀出鞘,见血始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