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e

座无虚席的大戏院里正上演着一出话剧,上千名观众被台上演员的表演所吸引。突然,不知从哪里传来一声尖叫:“着火啦!”瞬时间,受到惊吓的观众纷纷涌向紧急出口,在摩肩接踵的人群中,踩踏事故一触即发……

这是有关言论自由的话题中最为经典的一则案例。它最初出自美国最高法院法官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在1919年做出的一项判决意见:“对言论自由作最严格的保护,也不会容忍一个人在戏院中妄呼起火,引起惊慌。”

这段话后来被频繁引用,用以证明言论自由是有限度的。

需要注意的是,霍姆斯在这里说的是“妄呼起火(falsely shout ‘fire’)”,也就是说,在并没有着火的情况下传播谣言,制造恐慌。但是,如果戏院真的着火了,如果所有的观众都在聚精会神地看戏,没有人注意到危险的降临,如果你是戏院的管理者,你会怎么办?

向大家隐瞒火情当然是不可以的,甚至是犯罪行为,因为早一分钟告知大家,就意味着多一些的生命可能被挽救。

但是,如果通过广播告诉大家实情会带来怎样的结果?在这样的生死关头,惊慌、拥挤的人群中也许同样难以避免发生踩踏事件。

两难之下,有些人或许在想:如果让所有人都知道火情,可能会带来混乱,最后可能谁也逃不出去,既然如此,那能不能想办法先让一批人知道消息,向其他的人则隐瞒信息,这样一来,至少这一部分人可以顺利逃走,他们的生命可以被挽救?

听上去很美,但是,你是不是和我一样想到了一句话——“学生们不要动,让领导先走”?

实际上,这种方法的致命弱点正是在于:当信息意味着生命的时候,谁有权决定哪一些人享有信息,而另一些人则要被蒙蔽?如果我们希望通过制造信息不对称来形成一个信息特权阶层,来维持貌似“稳定、有序”的局面,那么这种思路完全是误入歧途,因为它是以那么多无辜的生命为代价的,毫无公平正义可言。

问题是,如果真的有戏院着火了,怎么办?我的回答是:首先,必须让所有人都获得信息,这是他们的基本人权,也是管理者的基本义务。

那么,发生踩踏事故怎么办?很简单,如果所有人都接受过安全教育和逃生演习,那么这种惨剧就可以避免。可以预见的是,一群训练有素的公民的逃生效率会相当高。

这便是我心目中解决“戏院着火”难题的根本方法——普及安全教育和公民意识。与向一部分人屏蔽信息来维持稳定的方法完全不同,这种方法的核心要义在于加速信息的流通,让更多的人掌握更全面的信息。

实际上,“戏院着火”难题只是一个缩影,它反映了对待信息自由的不同态度。有人认为,只有限制一部分人的信息自由才能获得全局的稳定,实现最大的效率;但我的意见恰好相反:只有让所有人享有自由、平等的信息流通,才能最大限度地达到效率,实现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