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的连载式专栏“后媒体时代的媒介融合”之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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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界(人文社科),很有些学者是不同意有传播学这个学科的,原因是:这个学科没有边界,也没有相对来说比较聚焦的研究对象。同样的原因也使得传播学中很有些学者很自豪:传播无所不在。如果把人类心理看成是人内传播的话,人真的无法不传播。

学界的争论是学界的事,但无论是支持者还是反对者,都很清晰地表达出一个事实:这个社会,是传播的社会。而一个从事传播的商业组织,理论上可以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每个角落,成为一个万能的企业。

与其它企业和他们的客户之间单纯的生产与消费的关系不同,传播组织和它的客户(受众)的关系显得较为微妙一些:受众是它的消费者,受众的注意力则是它的产品。大多数传播组织的收入并不直接来源于受众,而是受众的注意力被转卖后形成的广告收入。故而,受众,某种意义上,和传播组织应该被视为“合谋者”,而广告商,则是生意的另一端。

为了让自己的合谋者更多一些,通常传播组织会以极其低廉的价格(包括免费)作为诱饵。仅就传播组织和受众之间的生产消费关系而言,前者生产内容或服务,而后者,则消费时间。

是的,传播组织需要的便是:时间。为了获取更多人的更多时间,传播组织无所不用其极,结果便是,这个社会的媒体是如此得发达,而且,如此得纵横交错互相渗透。

相对而言,早期的传播组织显得十分泾渭分明:平面媒体(报刊杂志)和富媒体(电视广播)很少交叉。更进一步的是,媒体始终是个媒体,很难举出一个媒体开办商场的例子。然而,在数字化出现之后,媒体的融合显得那么得蓬勃发展:媒体已经无所不能。而且,越来越多的本来属于单纯的生产制造领域的组织,开始转变为媒体——当它们将收入期望放在广告之上后。

这样的例子很多,比如,软件制造业。随着网络的越来越发达,软件出售已经慢慢变成了软件免费供给但获取用户时间的载体,这个载体还需要承载足够多的广告来获得利润。本来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东西,现在已经变成了另外一种形式:媒体。

好几年前,当李彦宏雄心勃勃地开办百度搜索引擎,马化腾四处找钱来继续维持OICQ这个聊天工具的运营,张朝阳毅然决然地将搜狐转型成门户网站,马云领着十八将躲在西湖别墅里挥汗如雨地搞电子商务,你很难想象他们会是未来的竞争者。因为这四样东西看起来完全风牛马不相及——除了都是玩网络的这个共同点。但也正是这个共同点,使得他们各自的商业帝国在今天互相竞争。因为他们免费提供内容(服务),他们获取时间,他们出售注意力。

而大洋彼岸的那个不作恶的企业则更甚:它连星空地图都做,还有什么不能干的?而最近连续的两个操作系统的发布和声明要发布(android和chrome OS),更彰显了google对时间消费的渴望:它需要人们无时不刻地和它接触。

这场被称为“跨界”的媒体融合的本质原因就在于时间。和上一个时代商业组织关注人们的钱包所不同的是,这个时代的大亨们更关注人们的时间。与金钱消费所不同的是,时间消费在很多时候边际效益并不递减,比如你免费收看电视连续剧,免费享受网络游戏,免费使用电子邮件。你时间投入得越多,并不造成你的获益在减少。人们在源源不断地投入时间的时候,并不会产生厌倦,新一代的商业组织的利润的造就,的确和它们的先辈们,并不完全相同。

一个关注并吸纳人的时间的商业组织,自然会变得无所不能。它们渗透到我们的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与此同时,广告这个“伟大”的发明,推波助澜,为此买单。

最后顺便说一下,有很多即将毕业或者刚毕业的学传播的学生问我,究竟是去媒体工作好还是去广告代理公司工作好?这个问题的出发点在于,相对于广告主是给钱的甲方而言,广告公司是中介的乙方,而媒体则是收钱干活的丙方,貌似乙方更牛一些。但我想,在这篇文章中已经很清晰地回答了:广告公司仅仅是一个设计广告的组织,而媒体,则可以无所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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