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京后,爱管闲事的游云庭兄给我找了临时的住处,结果我发现,一套房子内最多住了
7个人,除了我这个失业者之外,剩下的6个竟然都出自传媒业,且大都是全国最好的市场化媒体(官办媒体除外),可见媒体目前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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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京后和朋友们聊天自然少不了房地产,我吃惊地发现,不管是否赞成国务院的地产新政,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这样的新政根本无法达到效果。


我原来以为这只是我自己的观点,但却发现,似乎“治标不治本”已经成为了一种共识。


说白了,房价泡沫的原因在于地方政府的利益导向。目前,土地出让金占到了地方财政收入的一半左右,如果失去了这块收入,等于让地方政府破产。


我经常说,集权式政府的膨胀倾向是无法遏制的,既然已经膨胀到现在的规模,需要这么多的钱,那么,地方政府就必须四处找钱以维持它自己的生存(也就是维持日益扩大的公务员阶层的生存),在新的财源没有开辟的情况下,将土地出让金拿掉,对于地方政府来说,这是无法接受的。


即便地产新政有点儿效果,一旦地价下跌,地方政府的财政首先受不了,那时候或者施压中央政府,或者阴奉阳违,都会让所谓的调控破产。地产商也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才显得有恃无恐。

 

2


之所以造成今天的局面,一个普遍的共识就是
94年朱领导的财税改革,那次改革将大部分的税收都收归了中央,导致地方财政无法支撑,而恰好房地产改革又来了,让地方政府发现了土地财政这条渠道。


如果再继续追,则是目前的国有土地政策让地方政府可以空手套白狼,进行新的圈地运动,造成大批的失地农民和市民。


因此,如果真的要改变,不触动目前的土地所有制,完善法制建设,很难取得实质性的效果。温内阁显然选择了所谓的“姑息疗法”,在不触动根基的情况下,进行轻描淡写的所谓新政。说白了,他们只不过是在混日子,还有两年罢了。

 

3


唐学鹏说得对,任志强每次的言论只是为了他的利益来找理由。


但此次任志强显然找对了某些理由。


此次地产新政,那些跟风的中产阶级显然是受害者。


法无禁止就是允许,据我所知,在城市白领中的确有一批在没有禁止之前买了二套房的人,他们的投资是在当时的经济环境下独立做出的经济决策,是应该受到尊重的,但新政的政策实际上是破坏了他们之前做出的独立决策,侵犯了他们的利益。


这部分人最终的遭遇,实际上与当年辛辛苦苦积攒一辈子,最后被政策性通胀掏空了积蓄的老一代工人是一样的,都是劣政的受害者。

 

4


我不赞成政府干预市场是双向的。在房价低的时候,我不赞成政府托高房价,同样,在房价高的时候,我也不赞成政府装扮成罗宾汉,将中产阶级的积蓄拿去装清官,特别是这样的政策打击的是中产阶级,而把富人、官员和官商都放过的时候。


我赞成的是政府肮脏的手离市场远点。


就像当初股市调控一样,我不赞成政府在股市高企的时候加印花税,也不赞成政府在股市低迷的时候减印花税,在我看来,印花税就是一项既定的政策,不应该成为调控的工具。


同样,贷款应该成为银行独立的作业,而不应该受到过多行政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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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应该如何做呢?


有的人认为,应该尽快给地方政府找到新的财源,从而让地方政府不再依赖于土地出让金。


这里的方向有两个,一个是去年地方政府的发明,就是城投债,但城投债已经表现出它的危险性,现在的规模已经好几倍于土地出让金,继续玩下去,中国经济可能就走向贝尔斯登了。


第二个就是用物业税取代土地出让金。


如果这条能够办到,也就是说,征物业税的同时取消土地出让金,当然是不错的选择,但根据我对目前政治结构的了解,我担心,虽然物业税开征了,但是土地出让金却无法取消,结果是地方政府在不放弃土地出让金的同时,却获得了额外的物业税收入,到时候,地方政府开支又一次增加,并哭闹着不够花,中央政府还是一样被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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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如果要改变这种状况,还是要改变目前的土地所有制结构,也就是让地方政府无法获得土地出让金,这笔钱本来就属于农民和市民,应该靠立法确定由他们获得。


只有这样,才有开征物业税的必要基础,防止地方政府二次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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