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開,廣東省廉江縣人,本名廖增湖,《收穫》文學雜誌副編審,職業編作品,作小說,寫評論。華東師範大學中文系畢業,中國現當代文學博士。出版有長篇小說 《口乾舌燥》、《我的八叔傳》、《三人行》、《青春期》,小說集《密密的蝴蝶》,評論專著《莫言評傳》等作品。

这是我在上一篇博文下回覆一名家长“快乐人生”网友的短评。我先贴在这里:

“快乐人生”网友的评论:

我也是家长,我觉得您给小学语文教材挑错本身没什么,但是否定现在的小学语文教材就不对了。您并没有参与过教材编辑,如果让您主编一套语文教材,你觉得就能完美到一点错误都没有么?

叶开的回覆:

这位家长的问题比较诚恳,不是谩骂,我可以跟您交流一下。我的看法是这样的:假设我主编一套语文教材,从逻辑上来讲是不可能完美无缺、一点错误都没有的, 还有个见仁见智的问题。因此,这套教材受到人们争论讨论批判甚至否定,都是正常的反应。第二,我们现行的这套(上海版小学语文)教材,实在是太差,不是一 般的差。杜撰者不仅水平低劣,而且教材里面充满了剽窃、窜改和基本常识的错误。为了说明问题,我会在有空时,以上海版四年级第一学期的四十篇课文为例,逐一加以分析。也许将来等我女儿学完五年级,我可以逐步把女儿学过的十册教材都分析一遍,但是目前我太太在德国教书,我一个人在家带着孩子,上班下班看稿子写作,外加接送她上学放学,还要买菜烧饭,晚上陪她读书,所以没有那么大的精力,不过我可以逐步积累。眼下,只能先分析我女儿刚刚学过的四年级第一学期的语文教材。

我会在自己的博客上逐步贴上来自己的批评博文,到时请你关注并批评。我相信,您作为一名家长,不会给自己小孩吃明知道添加了三聚氰胺的奶粉——不知道和不得已的,我们只好忍受。但是,垃圾教材对我们下一代的影响,比三聚氰胺坏得多,直接毁坏了一个民族的未来和尊严。

这就是我要批判上海版小学语文教材(其他地区的小学语文我想也会有具体的问题,但是我没有看过,不能批评。恳望有心且有批判能力的父母们翻查一下,多加交流)的原因,因为我作为一名父亲,自觉深受其害,而且我也想尽绵薄之力,跟同样深受其害的其他父母进行交流。

一点看法,供您参考。

(注:给家长的回覆有字数限制,我删掉了一些不是最核心的句子,这里把所有的句子都恢复在这里贴出来,供大家参考。)

另外,我接着写几句话:上海版小学语文教材四年级第一学期里,编为八个单元,各有主题,下有若干文章,根据编目的指示,总共有四十篇文章。此外,还选入了历代的诗歌十二首。这十二首诗,是我唯一要求女儿背诵的篇目。在教材的这四十篇文章里,署明作者名字的有六篇,我一一列举在这里:一,刘绍棠的散文《老师领进门》,我没有对比过原文,不知道有没有删节或窜改以及删节窜改在哪里。二,秦文君的散文《病人》,文后注明“本文入选时有删改”。三,列夫·托尔斯泰的小说《跳水》;四,朱自清的散文《扬州茶馆》,注释里没说有删改,没有说明朱自清根本没有写过这样一篇《扬州茶馆》,而是从《说扬州》里节选的一截,并进行了低级窜改。文末注了一个生字“滗”,说是“挡住渣滓或泡着的东西,让液体(水、汤汁等)倒出”,这个生字可能是编者杜撰出来的,我查手头的其他出版 社的朱自清先生的本篇散文,里面都是“逼去了水”——请方家指正,有没有更权威的四九年前的旧版本可以订正一下,我家里只有朱自清的旧版《欧游杂记》和 《伦敦杂记》,无法对校原文的真正用字。查《汉语大辞典》,“逼”条“十四”下有与“滗”同义的解释:.用同“滗”。擋住渣滓或泡着的東西,把液體倒出 來。 《黃繡球》第七回:“﹝黃通理﹞命他孩子們捧一個西瓜出來,交與黃繡球,逼些瓜汁來飲。”五,巴金的散文《鸟的天堂》,原文我还没有查出来对校,不知道有没有“删改”,此课文下无注。六,王怀让的白话诗《我骄傲,我是中国人》。据课文下的注释,此人写了五千多首诗,另外还有《我们光荣的名字:河南人》等。这首所谓的诗要让现在的诗人读了,估计会气得脑袋撞墙,我对评价这篇号称是诗的东西的兴趣都没有。

根据教材的注释,这是四十篇文章中有作者的六篇作品。剩下的三十四篇课文,就是没有作者的了。我在网上简单地查询这些作品时,发现在网上常常会看到有人发问:XXX这篇文章的作者到底是谁啊?可见很多人都想知道这些课文的作者。而根据文学创作的原则,没有作者的文章是不可能的,难道这些文章自己像齐天大圣一样,是一块石头感天地之精华而成胎自己跳出来的?这本教材的最后《说明》里,列有“特约撰稿人”名单共八位,由此推论,这三十四篇课文大概就是出自他们的笔下了。我本人阅读量算是比较大的,也算是广泛的,但是这几位先生确实从来没有听说过大名——恕我寡闻。我想,能作为教材的课文——其中有些篇目还要求背诵全文或部分段落——定该是千锤百炼的传世名作了,不然,古今中外文学作品何止亿万,难道都要背诵,或熟读?鉴于我们的特殊国情,起码要求,这些课文的创作者也应该是要有极高的文学修养,语言文字驾驭能力极佳的作家。《说明》里最后的“声明”中还特别指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中关于‘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出版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的有关规定,我们已尽量寻找原作者支付报酬。”

从这个“声明”上看,教材的编撰者是严格遵守著作权法的相关条例的,尤其“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这个条款,是著作权法的核心, 实质是对著作权人的相关权益进行保护。但是,教材里根本没有作者名字的那些文章,如何支付稿酬呢?我这就不明白了。是不是因为没有作者,就不必支付稿酬 了?还要请教相关的法律专家。

问题在于,这三十四篇课文,真的没有作者吗?我作为一个写作者,根本不相信一篇文章会没有作者而无中生出来的,像《诗经》《古诗十九首》之类的“采集” 诗,虽然没有署名,但也是有作者的,只是我们不知道这作者是谁。又比如《金瓶梅》的作者,至今都不知道是谁,相关的专家考证文章无数。《<三国 志>通俗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现在我们看通常的版本,作者名字赫然在列,但这些作者的考订,也是王国维、胡适等好几代学者的辛勤劳动的结果,但至今,这些作者的著作冠名权还有极大的争议。有兴趣者,我推荐看看胡适之先生的《章回小说考证》。现在,即便是最边远地区的一个无名作者,在给我们杂志投稿时,都会在稿子里署上自己的姓名和联系地址,这自然是对自己劳动的尊重,也是基本的公民权利。如果你真的找到了一篇好文章想编入教材里,同时又想找到这个不太知名的作者,在当下这个网络时代,其实是比过去容易多了。我自己就常常接到各杂志、出版社、影视公司相关人员的电话,向我打听某某作家的联 系方式。可见,只要你尊重知识产权,愿意寻找作家,可能除了极个别超级隐士之外,大部分都能找得到。

我怀着对这三十四篇无作者的文章的疑问,在网络上稍微查了一下,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大跳!”我虽然没有查到所有文章的原作者,但是查到了二十多篇相关原文,并且找到了原作者的名字。我下载原文和教材里的课文加以对照,发现这些文章不仅是有作者的,而且在“被采用”之后,都经过了有意的窜改,并且改得破绽百出——其目的不明,简直不能理解。根据我自己的阅读经验,这些窜改课文的水平之差,简直是令人愤慨。例子之一是《带刺的朋友》这篇课文。原作者是北京的宗介华先生,人民教育出版社把这篇散文选入了辅助阅读教材,也有删节,但是没有“窜改”。上海小学语文教材四年级第一册试用版(怎么我们的教材永远是试用版)里,《带刺的朋友》这篇文章隐掉了作者名字,做了肆意窜改,文中还加入了不少幼稚字词,并且把作家原来的结尾切掉,自己杜撰,加上一条大黑狗被刺猬咬伤的情节来结尾。这篇窜改文章不仅逻辑不通,而且极其低劣,看起来不是根据宗介华先生的原文来窜改的——根据宗介华自己在博客上介绍,原文有七千多 字——而是从人教社的辅助阅读里抄下来了他们的删节版,再进行二度窜改的。

我作为家长参加了一堂《带刺的朋友》的公开课时,细读了这篇课文。越读越觉得这篇课文逻辑不通。文中文句前后不连贯,有时写得好,有时候出现一些古怪的词。读着不通顺,别扭,语感也不对,因此产生了 疑问。上公开课时,我女儿举手提问,教师可能因为排练时没有算上她,一直故意忽视她,不让她提问。但是教师每次提问,我女儿都举手,最后老师终于给了她一个机会。我女儿问了一个问题:老师,这只刺猬怎么会是一个朋友呢?我女儿本能地提出的这个问题,击中了这篇文章的致命伤。老师听了,假装没听见,可能她自己做的课件里,没有防备到学生会提这种问题。我后来回家查找,找到了宗介华的博客,下载了他自己张贴的《带刺的朋友》的全文,一字一词地加以对比,才发现,原文有几次转折,有相互交往过程的描写,因此刺猬才能从偷枣子的“贼”转变成朋友的。我为此写了一篇文章,发在《语文教学与研究》上,作了对比和分析。

在这里,我先提到这一点。其他的抄袭和窜改内容,容我在其后的博文里再一一道来。以我看来,教材的这种抹煞作者名字并加以窜改的行为,不仅违反了著作权法,而且涉嫌了剽窃。这种窜改和剽窃在这本教材里大量存在,已经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我真不知道这些编撰者怎么有这样大的胆子,不仅违法,而且切实地戕害了成千上万的小学生。

别的单元暂且搁下不表——我打算另章分说——只说这本教材的第三单元。这个单元是搞“红色革命传统宣传”的,共有三篇文章:《手术台就是阵地》、《狼牙山五壮士》和《“走”完长征的婴儿》,都是没有作者的,属于编撰者“原创”,看来也根本不需要支付报酬了。请各位方家帮忙查一下,第一篇是不是周而复的文 章?我一时没有找到周而复的原文,无法对比。第二篇的原文是沈重编写,我对比过,基本上是逐字逐句抄袭,但也有个别段落和字词被窜改。第三篇看起来像是记者的采访稿,被教材编撰者窜改过了,我一下子找不到原文和作者的出处。有能找到的先生小姐,请有以教我。

——————————————————————————————————————————————————————————

注:不少朋友有疑问,“窜改”是不是应该改为“篡改”?我看到有朋友自己已经重新订正了。我此前已经查过国内最权威的《汉语大词典》,也回答过三四个朋友的疑问,但个人时间有限,不能一一答覆。该词典是繁体字,也是我们专业编辑的案头必备工具,几乎每天都要查的。词典里的解释是这样的,供大家参考 ——如果哪位朋友有新的看法,也请指出——:

竄改

(竄改,窜改)
改易;改動。
《新唐書·姦臣傳上·許敬宗》:“及敬宗身為國史,竄改不平,專出己私。”
《明史·袁煒傳》:“﹝煒﹞與階同總裁《承天大 志》……諸學士呈稿,煒竄改殆盡,不以讓階。”
汪辟疆《唐人小說·沈亞之<湘中怨解>按語》:“《異聞集》為唐人陳翰編集當世傳奇志怪之文,而 多所竄改。”
郭沫若《雄雞集·關於大規模收集民歌問題》:“書上有些比較可靠的民間歌謠,雖然不多,但很可貴。因為他是第一手的資料,純粹的資料,不是經過竄改的。”
篡改
用作偽的手段對經典、理論、政策等進行改動或曲解。
巴金《“五四”運動六十周年》:“不管怎樣,歷史總是篡改不了的。”

Go here to see the original:
三聚氰胺奶粉为害更为深远!之一- 葉開的日志- 网易博客” href=”http://blog.163.com/liaozenghu@126/blog/static/38546913201042692219932/” target=”_blank”>垃圾教材比三聚氰胺奶粉为害更为深远!之一- 葉開的日志- 网易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