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许志永 | 评论(13) | 标签:校园血案, 个人恐怖主义, 无辜的弱者

福建南平、广西合浦、广西雷城、江苏泰兴、山东潍坊连续发生校园血案,虽然具体犯罪动机可能不同,但有一些共同特点——带着报复社会的动机杀向无辜的弱者,这些事件可以概括为个人恐怖主义。

作为社会事实的个人恐怖主义

每个国家都有个人恐怖主义这种社会现象。作为一种社会事实,该现象有五个主要构成要素:社会问题——没有完美的社会,总会有贫富差距、特权腐败、社会歧视、缺少关爱等等问题;主角——个性偏执的杀人者,但从更广泛的社会意义上说,主角是谁并不重要,每个人看到的社会都是自己的偏见,社会问题的信息在某个人头脑中积聚直至爆发,本身具有社会性,杀人者本身具有某种公共象征意义;受害者——无辜的弱者,在整个事件的客观意义上,受害者作为个体并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作为无辜的弱者,当然在杀人者看来,社会问题没有无辜者;震撼性——事件具有可传播性并且具有震撼性的广泛社会意义;社会整合——震撼性的事件作为警醒,强化某种社会共同体的共识。

以2007年美国弗吉尼亚大学校园枪击案为例。社会问题是缺少关爱和享乐主义,也许这个问题在很多人看来并不严重或者说可以容忍,但这确实存在,并且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主角是赵承熙,他沉默寡言个性偏执,社会问题“选择”了在他头脑中聚集并强化,他决心以生命殉他内心的道——他在寄给NBC电台的录像带中批评享乐主义“有奔驰车还不够吗?有金项链还不够吗?所有这一切欢乐还不够吗?”受害者是他的同学,无辜者,而在杀人者看来在这个普遍联系的世界上每个人也都有责任。通过媒体传播,该事件极具有震撼性,也就具有了广泛社会意义的能量。该事件的结果或者说意义,赵承熙和被他杀死的同学一样也是被悼念者,整个社会增强了关爱。

这是一场悲剧,该社会事实,除了提醒我们反思技术细节以外——与更宏大的视角相比制度规范变成了技术细节,比如加强校园安全防范、个人能不能拥有枪支,等等,还通过深刻反省增强了社会共同体的关爱。赵承熙看似疯子般的话语,如果仅仅理解为个人病态,是远远不够的,其实每个杀人者都固执于自己行为的正当性,社会问题在有的人头脑中不断被强化,以至于最终走向杀人,这有其天赋的意义,至少,他们在以自己的角色在表达某种社会问题。

中国特色的个人恐怖主义

从福建南平到江苏泰兴的近期系列校园血案是个人恐怖主义,同时具有中国特色,能反映中国特色的社会背景。首先从杀人工具看,用的是刀,这和中国枪支和爆炸物严格管制的社会背景有关。其次,杀向小学甚至幼儿园,只能用刀或者其他笨拙的工具杀人,而用刀攻击警察或者杀成年人很可能达不到目的,杀向最弱者最有可能达到杀人的目的和社会效果。第三,具有一定的传染性,一段时间内连续发生此类事件,媒体报道可能启发了企图报复社会杀人者的“出路”,杀向校园不仅容易得手,而且具有轰动效应,同时也表明死刑不足以震慑杀人者,他们在某种“合法性”激情的支配下甘愿赴死。第四,中国社会对此事件的反应,仇恨与敌意占了上风,少有反省,深刻的反省是被管制的。

校园系列血案当然需要我们警醒一些技术细节问题,比如加强校园治安、法治教育、心里辅导,等等。但这些巨大的事件如果仅仅给我们带来社会管理技术上的修补,我们就失去了更大社会改进的机会。这些事件,尤其是短期内连续发生一系列事件,一定具有更为深刻的社会意义,如果我们拒绝承认这种意义,该事件的结果可能会朝着相反的方向。以个人恐怖主义五个要素来分析:社会背景——拆迁、社会保障缺失、社会不公等等,这些问题在有的人的头脑里聚集并强化;主角——个性偏执的个人,但如果连续出现极端个体,这就说明社会问题已经相当严重;受害者——社会中最弱者,需要指出的是,一个人能够把行凶对象指向幼儿园的孩子,这需要巨大的力量给自己内心填充“合法性”,这些力量来自社会问题的各种信息;震撼性——该事件成为一个巨大的公共事件具有内在必然的逻辑;社会整合——如果一个社会回避巨大公共事件的深刻含义或者失去了整合的能力,该社会事实的意义可能是强化某种本已存在的失落情绪,这是悲剧中的悲剧。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更加鲜明的中国特色——事件的连续发生以及事件的社会意义。赵承熙在弗吉尼亚大学杀死了32人,他本人也被列为被悼念者名单,整个事件的社会意义是强化了关爱。而中国的校园血案中,社会充斥过多的仇恨与敌意,官方甚至刻意树立一个失败者的个人形象,拒绝反思背后的社会因素,然后用快速处决的方式张扬仇恨,郑民生4月28日被执行死刑之后接连发生校园血案说明,死刑伴随的仇恨与敌意不是吓阻了杀人者,反而可能是进一步激发那些潜在的杀人者。我们的社会充斥如此深刻的特权和不公,当接连的自焚事件已经唤不起公众任何的震惊,针对最弱者的个人恐怖主义必然会发生。而个人恐怖主义作为社会事实,会强化某种社会共识,有可能是关爱的共识,也有可能是失落的共识,这取决于我们是否发现其背后的意义。

这不是为杀人者开拓罪责,而是说,我们必须从一个更宏观的角度认识到,无论对于杀人者还是被杀者而言,这都是一场具有社会意义的悲剧。如果我们只是把事件描述成和谐社会中一个莫名其妙的变态杀人狂,如果我们不能从悲剧中反省并张扬爱,而是回避悲剧的社会意义甚至从悲剧中张扬仇恨,悲剧只能继续发生,悲剧的意义也就不是让社会更和谐,而可能是加速社会溃败。

每个人来到这世上都有其使命和角色,每个杀人者都有个性因素,每个巨大的社会事件都具有特定的社会意义。每一个社会事实,无论是悲剧还是喜剧,哪怕看起来演员很少也很特别,既然如此多的人作为观众,其必有社会深意,万物之间普遍联系,对于那些极端现象,我们需要怀着敬畏之心反省。现在的问题是,我们的社会还有没有从震撼性事件中反省并进步的能力?这些事件的意义是让我们的社会更加温暖,还是更加失望?

20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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