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全国安康医院工作会议昨日在武汉结束,会议中强调:“在收治精神病人中要特别注意收治程序和收治对象的把关,没有公安机关办案部门的审核同意,对不是精神病患者的人员,一律不得接收。”

看到这个新闻我非常吃惊!简直太匪夷所思了,这是一个什么逻辑呢?通过这个新闻标题我们就可以推论如下,新闻的标题是:《公安部:精神病院未经警方同意不得收治正常人》,也就是说:精神病院经过警方同意,可以收治正常人;亦即中国变相关押公民的地方还有精神病院, 只要经过警方的同意就可以;还可以推论出,在此之前,未经警方同意,众多精神病院曾经收治过正常人或还在收治正常人,否则公安部不会针对此事做出如此荒唐的指示……
我真不知该如何评说,这种雷人的新闻,让人变得反应迟钝,我一直在想,这个国家到底怎么了?怎么能这样?这些常识性的东西,竟然需要用通知、指令、法规、条例来约束,这说明什么?什么时候公安部门有了卫生部的职能?这不是越俎代庖吗?另外,精神病与否,是否该强行关押治疗,乃是精神病院的事,什么时候成了你公安部的事了?如果一个精神病人具有躁狂症状,根据精神病学的经验,病人是否具有危害性,会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威胁等等,属于精神病医生的职责范围,你公安部闲的蛋疼,还要有你的同意?
这个新闻等于承认了当局在此之前利用精神病院这一特殊机构,关押正常人的事实。山东泰安对上访者强制关押,并强 行打针、灌药,把一个正常人给治成痴呆,这已经是去年的事了,而且我们都知道,精神病院已经成为地方政府打击报复上访群众的最佳选择,只要被贴上了精神病患的标签,那么被关押者就会百口莫辩:“我不吃药,我没病。”“精神病人怎么会承认自己有病呢?”反正你无论如何都逃不出他们的魔掌。
各地公安机关受制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利用这个国家机器对当地的百姓肆意打压,公安机关蜕变成为地方政府的一群看门狗,无视法律,践踏人权。有的地方政府甚至将地方党校都发展成为关押百姓的场所,如此无法无天的地方政府,还有什么公信力?还有什么存在的合法性?
看到这样的新闻, 让我想起毒奶粉事件,“严禁在奶粉内掺加三聚氰胺”与“未经警方同意精神病院不得收治正常人”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看到了吗?奶粉里严禁掺加三聚氰胺,那么掺屎呢?掺尿呢?精神病院严禁收治正常人,这些常识性的东西,都要通过法律法规条例去约束,这个国家还有救吗?
我们这个国家正在迅速的崩溃,常识被解构,传统被丢弃,道德沉沦已无悬念,我们都很清楚的一些问题,却故意装作不知,明知应如此却不如此,我们都生活中某种潜规则中,一言一行都会受到这种社会氤氲着的潜规则所左右。中国人的伪善已经到了臻化境地,社会上充斥着功利、虚荣,生活中到处都是谎言、欺骗,很多人凭着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招摇撞骗,却活得有滋有味,成为大众眼中的“成功人士”,那些脚踏实地,有点理想主义色彩的人,往往会成为这个社会上失败者的代名词,成功的人和失败的人,他们的位置已经完全的颠倒了,这不正是我们这个国家存在问题的鲜明写照吗?
今天上海的朋友发 给我一段话,非常好,这位朋友说Wilson 说:“袁(腾飞)老师到底说了什么?那一段广为流传的视频,不是已经成为举国上下的常识了吗,北京哪一个出租车司机不会这么讲呢!可是,袁老师的问题在于,他不该把公共常识告诉学生,他是在讲课啊,讲课能讲常识吗,讲课能讲实话吗……”有个叫乐优小鲸的朋友说:“他犯了‘师德’了。”
是的,我们都已经认识到了,这个国家害怕常识,有些常识需要中共来重新架构,六十年的时间,把一切都毁掉了,如今,他们开始为这些失去了灵魂和良心的国人灌输一些最基本的常识了。比如:精神病院不能收治正常人,若收治,需经警方同意;比如:奶粉里不能掺加三聚氰胺和屎;比如:未经国家的允许你不能随便爱国,那叫非法爱国; 比如,未经国家允许你不能搞慈善教育,那叫非法慈善;比如,未经允许你不能随便献花,那叫非法献花;比如,未经国家允许你不能随便聚会吃饭,那叫非法聚餐;比如,未经国家允许你不能随便说话,那叫非法张嘴;比如,未经国家允许你不能随便跳楼,那叫非法跳楼;未经国家允许你不能随便下跪,那叫非法下跪;比如,未经允许你不能随便自焚,那叫非法自焚……
我操你妈,这个荒唐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