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当世界遭遇中国(1)_精神站立_新浪博客 05/17/2010 人类制定法律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每个公民的基本权益不受到侵犯。真正意义上的法律,应该是公民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的社会契约。中国古代连公民都没有,只有“臣民”、“草民”,又哪有“公民约法”?也就只有“王法”。王法非法。我在《帝国的终结》一书 … 所在分类:网事纷呈标签:政治体制改革,新浪博客 相关文章 VOA | 赵紫阳14周年忌日 北京戒备远超往年 陈洁:郑也夫自述 美国之音 | 郑也夫:统治者的任性是我们惯坏的 郑也夫:政改难产之因 纽时中文网 |中共正在改变改革开放的历史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