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制定法律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每个公民的基本权益不受到侵犯。真正意义上的法律,应该是公民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的社会契约。中国古代连公民都没有,只有“臣民”、“草民”,又哪有“公民约法”?也就只有“王法”。王法非法。我在《帝国的终结》一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