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福州严晓玲案,惊现网络言行获罪的新动向_茅山弟子_新浪博客 05/07/2010 公权力侵犯公民的言论自由权早有先例,如王帅案、吴保全案等。但从之前的“诽谤罪”上升到这次“诬告陷害罪”,说明因言获罪的现象又有了可悲的升级。言论自由是公民最基本的政治权利之一,它不仅对“人”个性的展现、自我价值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而且是民众对政府 行为进行评价、 …. 此案另一个“有趣”的地方,是其即使被重视到成立专案组的程度,作为“虚假”事实来源的林秀英却并未受到追究,被瞄准的是帮助访民维权、曝光地方丑闻的热心网民。我的一些朋友和游精佑有过接触,他被誉为一个善良、高尚和纯粹的人。 … 所在分类:网事纷呈标签:言论自由,新浪博客 相关文章 西坡原创|停滞,是不知不觉发生的 卖杏花|“猫一杯”猝死的真正原因 天涯行路|有些“谣”,不辟更好 【404文库】“你不删除帖子,后期我们公安机关再找你联系”(外二篇) 电影少女放浪记|一个野生记者的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