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京办在“潜伏”,民意在“纠结”

  如今,距离“撤办”大限还有最后40天,记者走访了湖北、广东、浙江、江西、甘肃、上海、黑龙江、河南等10多个省驻京办后发现,已经有过半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驻京办撤离“路线图”,所有的省级和省会级驻京办均被完整保留,地市级驻京办取舍办法则根据省情不同有所区分,但从上报国务院的名单来看,绝大部分的市级驻京办被申请保留,但保留后的具体操作细则却并未明示。(《京华时报》5月10日)

  沸沸扬扬的“撤办”争议中,“超八成地市级驻京办或保留”的信息无疑让人们感到尴尬和难看。这样的结果对争辩者来说,成了一个无厘头式的讽刺。而在“驻京办的制度土壤还存在”的当下,从一定意义上说,这样的结果也许不让人意外。

  “超八成地市级驻京办或保留”意味着驻京办将以更加隐蔽的方式“潜伏”于我们的世界之中。对此,该如何审视呢?学者洪振快曾在《南方周末》上撰文说,“如果确认驻京办是一种必须撤销的坏制度,那么现在世界各国在首都设立办事处的情况很普遍,为什么它们却不见得会有中国驻京办的一些不堪情状呢?而从中国历史上看,驻京办同样也未必就是坏制度”。他认为,历史提供的经验是,一项制度,其实施的效果如何,不完全是制度本身的问题,还有制度运行土壤、实施机制等问题。一项好的制度,可能实施起来效果不佳,甚至问题丛生。重要的是,让并不坏的制度不变坏,让好的制度能够发挥好的绩效。

  而“潜伏”下来的驻京办能成为一个好制度吗?这是一个让人纠结的话题。客观地说,驻京办作为政府派出机构在发展地方经济、宣传地方文化、加强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沟通等方面起到了一些积极作用。但是,由于行政派出管理不充分,法律地位不清晰造成了驻京办数量膨胀,机构内部职能混乱、行政效率低下以及权力寻租等现象。就笔者的观察,“潜伏”下来的驻京办依旧难以摆脱这样的诟病。

  可以说,本应成为公共机构的驻京办,不少已异化为仅为特殊群体提供特权服务的机构。更要命的是,驻京办还成了权力腐败的潜在因素。各类派出机构一旦被授予大量的自主权,就会变成以自己利益为重的玩家。随着驻京办性质、职能的变异,驻京办负责人身份也随之异化,既是政府行政官员又是经营实业的老板,在此双重身份下更加剧了驻京办自身的混乱。 

  地方政府设立驻京办的初衷一是要资金,要项目;二是接待来北京办事的地方官员。但是种种迹象表明,驻京办成了“跑部办”,“跑部钱进,争取拨款,争取计划指标,争取优惠政策”被公认是驻京办事处一个重要功能。

  公共选择理论表明,政府不愿公开信息的主要诱因,是为了满足官员以及相关特定利益集团的隐秘目的和诉求。对此,学者斯蒂格利茨认为,政府不愿公开信息的诱因:一是政府信息保密,给予了特殊利益集团对政府施加更多影响力和控制力的机会;二是信息的缺乏和其他人为制造的稀缺性一样,必定导致寻租。驻京办数量的快速增长,存在不健康的动态循环:政府官员有着制造信息秘密的激励。可以说,政府信息“上下不通”滋长了驻京办的繁荣,而要让驻京办成为一个好制度,关键在于消除官员制造秘密信息的激励。这对潜伏下来的驻京办来说,同样如此。否则,越是“潜伏”的驻京办越有可能成为一个坏制度。

  当前,应看到“潜伏”的驻京办成为“好制度”的前提,否则,我们只能面对驻京办在“潜伏”,民意在纠结的怪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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