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套房贷为何银行越澄越不清   2010-7-15 新京报       三套、四套房贷引起社会关注,并不是因为大众干涉银行赢利来源,而是因为放松投资性购房贷款,将意味着银行推动投资性购房,房地产调控有可能无疾而终。       最近发生的一系列澄清事件让人回味无穷,显示了银行以推诿责任为第一要义。       7月12日晚间,在“三套房贷重启”传闻来源地,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表示,上海各家银行严格按“二套房”标准执行房贷政策,并未出现松动迹象。7月13号,工、农、中、建、交五大行称,目前对于购买第三套房仍无法提供按揭贷款。但央视财经频道记者在沪、杭、深等地采访表明,被采访到的银行都在打擦边球,并没有停止投资性购房贷款。       媒体调查是舆论监督的重要层面,作为银行与银行的监管机构,绝不能一推了之。银行到底有没有违规,应该以数据说话,放开民间监督平台,而不是以自查自究式的不承认,否定一切质疑。       事实上,各地、各银行对于三套房贷的规定大不相同。如深圳市银监局并未“叫停”三套房贷,在全国范围内,仅有北京等少数城市明确停止了第三套房贷,而深圳一直没有“一刀切”过。       现在的问题是各行大打擦边球。       首先是不该放松的地区放松了。虽然住建部否认了“三套房贷政策放松和退出”的消息,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发现,对于三套房贷,目前北京地区不同银行有不同政策。工、农、中、建四大国有行目前均不受理三套房贷款,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三套房政策则比较灵活。       其次是认贷标准放松了。对于二套房的认定必须“认房又认贷”,而有的银行只认贷不认房,导致投资性房贷有可趁之机。而一些地区对于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购房眼开眼闭。       银行有发放房贷的需求。个人房贷本来就是银行的优质资产、投资性购房贷款更是优中之优,打开了第一道闸门,如果不及时关闭,很快所有的闸门都会打开。因为严格执行者就是吃亏者。对于银行来说,全面介入中小企业贷款、农业贷款成本高收益低,还不如在投资市场上推波助澜,轻轻松松的叫好又叫座。发放房贷,而后推动房贷打包发行证券化产品,银行转手就是两笔收入,何乐而不为?       令人称奇的是,在对三套房贷政策各自解读后,很多银行认为自己不违规。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搬出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和住建部、人民银行以及银监会三部委《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10〕83号)下发后,表示自己严格实行动态、差别化管理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发放第三套房贷银行则根据风险管理原则,按国办文件要求大幅度提高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潜台词是,我们何罪之有?       确实,政策解读的空间很大,所谓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风险的标准何在?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暂停多长时间?全部没有定量指标。上市银行完全可以理解为,从证券市场补充了资本金,资本充足率与拨备达到标准,风险降低,可以发放投资性房贷。       银行放松房贷是事实,而政策也确实存在解读空间。前者说明银行仍然舍不得放弃投资性房贷这一利润之源,后者说明政策需要进行科学的定量决策——如房地产贷款不能高于5%,当地房价月环比不能上升等,如此一来,银行再无擦边球可打,而房地产市场的未来决策也有了重要数据支撑。       银行三套房贷澄而不清的背后,是缺乏澄清的要件,责任感与明确的数目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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