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危害国家安全罪” 新疆维族记者判监15年 07/27/2010 原文 新疆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上周五以“危害国家安全罪”判处维族记者海来特15年徒刑。 Read this article: 以“危害国家安全罪” 新疆维族记者判监15年 所在分类:国际华闻标签:新疆,国家安全 相关文章 【重温】春山出版|新疆就在我们身边——禁言、炸号、喝茶,在恐惧中,我们因为新疆走到一起 【404文库】“它们在践踏这片土地上最宝贵的归属感和信心”(外二篇) ideavidualist|隐秘的禁区:读《新疆:被中共支配的七十年》 春山出版|《新疆再教育营》第二章 电话灾难 春山出版|新疆就在我们身边——禁言、炸号、喝茶,在恐惧中,我们因为新疆走到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