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与普通民众之间的利益发生激烈冲突时,政府究竟应该扮演什么角色?紫金矿业污染事件中的两个县政府的应对及其效果,给我们提供了颇为有趣的样本。

7月3日,位于福建省上杭县的紫金山金铜矿发生污水泄漏,严重危及汀江两岸民众的生活和生产安全。按照上杭官员事后的描述,他们的紧急处置简直完美到无懈可击:接报当日、次日,即向本县、省市属驻上杭各单位以及汀江沿江村镇作出了通报,县政府系统完全调动起来,环保部门负责监测汀江水质,卫生部门负责监测城区饮用水……并通过媒体向全县公开水质信息。对于因江水污染造成的直接损失,则先由政府出钱进行补偿。

但上杭官员的自我表扬,下游永定人听了却是五味杂陈。永定县6号开始出现鱼死亡的不正常情况,但直到12号,才从上杭获得确切的污染信息,从而延误了善后时机。

被延误了善后时机的永定县,善后效果却仍然令人刮目。虽然永定民众至今对自来水水质也不免心存疑虑,但相比于上杭,他们更加心平气和一些。上杭民众对此次事故处理则有太多的质疑和抱怨。比如许多汀江边的养殖户不相信此次污染是由于污水井和排洪洞因降雨量大而意外连通的解释,他们的经验是每年汛期,养的鱼都会出现大量意外死亡的情况,而这证明工厂的排洪洞早就在排放污水了;比如,对于官员在电视上公开饮用自来水,上杭人有着明显的不屑……显然,紫金矿业污染事件后续效应会在上杭继续发酵,而在永定则已基本结束了。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差异?因为,相比永定县政府,上杭县政府跟肇事企业的利益牵扯太深,已经威胁到它在处理事故时的客观与中立。紫金矿业的大股东是上杭国资委,一个企业就占了当地税收的70%,紫金矿业还是当地诸多政府官员退休的最好去处……面对这种与政府利益直接相关的企业,即使政府不偏袒它,恐怕都很难让人相信政府的公正。

更何况,已经有众多迹象表明,上杭在这样一场重大污染事故发生后,并没有真正把民众放在第一位,比如紫金矿业在发现自己无法控制污染上报后,得到来自政府的最初指示居然是“暂时不要对外公开”;再有,当汀江下游的广东省水质监测部门发现了致癌物六价铬之后,上杭相关机构却悄悄删除了此前对民众公开的这一指标……凡此种种,如果说不是利益关系干扰了上杭的中立性和政策选择,那又会是什么?相比较而言,永定就显得游刃有余多了,比如它发布的水质指标更全;永定官员甚至会和记者聊,应该追究企业的责任。

在每一个企业与普通民众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政府成为企业的利益攸关方,都难免出现政府无论处理好坏都
“里外不是人”的情况。更多的时候,它会损害政府的权威,甚至强行制造出一个对立面。在这方面,我们已经有太多的教训,比如三聚氰胺事件,受害者的起诉长期得不到回应,就让许多民众把怨愤指向了政府;还有拆迁,原本应该是开发商、拆迁企业与民众之间的民事商业关系,却因为政府与企业利益相勾连并强行介入而造成不少悲剧。

其实,即便纯粹的企业与民众的利益冲突,政府也不该随意表现倾向性,在大多数情况下,它的功能只是为博弈的双方提供政策、信息和技术支持,为博弈的顺利进行创造条件、提供便利而已。无论是为了经济增长的目的扶持企业,还是屈从于不切实际的民意,都是对政府公信力的损害。在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当下,政府最该做到的就是避免成为资本的帮凶,大多数情况下,它必须站在更弱势的普通人一侧。

借用那句经典的形容词,一个有序的社会,政府不过是公益的“守夜人”。什么叫“守夜人”?就是平常的时候适时提醒,并在有盗贼上门的时候,保护民众的合法权益。做不好“守夜人”的政府,当然不是好政府。http://view.news.qq.com/a/20100723/0000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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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不好“守夜人”的政府,当然不是好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