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树洁:官僚资本与中国经济奇迹

2010-7-25 来源:财识网

  每天上网都能看到中国高官下马,‘双规的双规’,判死的判死。前赴后继,越抓越多,案子越来越大。官员腐败的规模及速度远远超过国力的增长速度。

  难道腐败是推升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催化剂?抑或经济增长是腐败的先决条件?或是腐败和经济增长相互促进,同步推升?兴许这就是人们争论不休,但至今尚未找到答案的‘中国模式’?

  回答上面的问题看似简单,其实很不简单。我们不妨从陈绍基和黄光裕的案件为例,粗略探讨在当今社会主义中国所引生出来的畸形官僚资本主义特征和中国经济发展奇迹的内在的必然联系。

  7月23日,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宣判原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与陈绍基同期系列案牵涉多名前广东政界人士,包浙江省纪委书记王华元(曾任广东省纪委书记)、公安部部长助理兼经侦局长郑少东(曾任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

  陈绍基被指控于1992-09年间,利用担任广东省公安厅长、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其子陈子翊、情妇李泳索取及收受他人财物达2959.5万人民币之巨。

  与陈绍基,王华元和郑少东一起落马的还有原佛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长吴光华,原汕头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长范志强,原汕尾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许俊民和韶关市原政法委书记叶树养等一大批广东腐败官员。

  陈绍基是中国改革开放以后高官落马的一个典型案例,这种案例层出不穷。例如,从2009年以来,经监察部立案调查的省部级官员,已有九人移送司法机关,另有至少六人仍在立案调查之中。这些官员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吉林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米凤君、福建原省委常委兼秘书长陈少勇、全国人大财经委原副主任朱志刚、天津市滨海新区原工委书记皮黔生、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上面提到的陈绍基、王华元和郑少东;除此以外,仍处于立案调查阶段的省(部)级落马官员,还有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李堂堂、贵州省政协原主席黄瑶、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宋勇、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原党组书记兼总经理康日新、中国移动集团原党组书记兼副总经理张春江等。

  另外,2009年前11个月里,有85353领导干部受到党纪处分,29718人受到行政处分。其中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3743人,移送司法机关的县处级以上干部76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4.4亿元。

  中国有这么多的被抓的腐败官员,老百姓有理由相信还有比这一数目多几十倍,上百倍,甚至是几百倍的官员严重腐败而没有被抓,而且被抓的腐败官员不一定是最腐败的。为什么呢?

  一,大多数腐败官员都是在做案多年以后才被抓的,说明中国反腐的能力太差。因为官官相护,形成一个个蜘蛛网式的保护体系,如果体系的主要成员是超级大员,而且掌握执法权力,那么,系统内的所有成员都是安全的。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丢卒保车,牺牲一两个成员。

  二,从中央到地方,党和政府设立了许多重叠的机构来防治腐败。每级政府都设有包括纪委,政法,检察,监察,公安,纪检,法院,反贪和预防腐败,等等机构。表面上看是政府非常重视腐败问题,而实际的效果适得其反。这些机构成了腐败最集中的机构,如陈绍基就是广东省原公安局和政法委的最高长官。

  三,按照正常的官道和经济逻辑,如果腐败被抓的概率很高,也就不会有哪么多的腐败了。能够成为腐败官员的人,都是中华民族‘最聪明’,最能知道得失的人群。你想,为了一个公务员的职务,就有上千,甚至上万的大学毕业生来竞争,能当上公务员的人已经是精英了。而从一位普通的公务员一步步爬升到省部级官员,你如果不是太子,那你就必须是超级的天才了。因而,大官员们绝对不会在腐败之前不考虑到腐败后可能被抓的概率。换句话说,正因为被抓的概率很小,才有这么多的人被抓。这听起来很矛盾,但却是当今社会的真实情况。

  四,许多官员被抓,多半是出于偶然的原因,而不是执法系统直接查出来的结果。例如,由于黄光裕出了事才带出了陈,王和郑这一大批腐败分子。假如黄不出事,能够把更大和更多的官员彻底搞定,那么,陈不仅‘不是’腐败官员,而且还是广东公安和政法系统的‘伟大英雄’人物。另外,如果不是薄熙来严打,打出个文强和重庆几十个区县级公安局长,那么,文强有可能永远是‘英雄’,只不过不知道怎样把他埋在池塘里的几千万人民币花掉而已。因此,被抓的官员其实都是‘倒霉鬼’,因为他们没有建立起足够让其不倒的保护和关系网,而不是其他官员大多是好的。

  最让人不解的是,为什么中国有这么多的腐败官员,其经济还能这样快速发展,制造世界经济发展奇迹?

  1993年本人在巴基斯坦当联合国经济顾问时,一位巴国的农业部高级官员就问了这样一个问题。他说,‘中巴两国都是腐败大国,而为什么巴基斯坦的经济发展速度远不如中国?’

  想了两分钟以后,本人当时是这样回答的:也许中国的腐败是‘积极’的腐败,而你们的腐败是‘消极’的腐败,这才导致了两国在腐败横行的情况下有很不相同的经济发展速度。

  他反问:那什么才叫‘积极’腐败?而什么才叫‘消极’腐败?

  本人答:‘积极’腐败是行贿和受贿者都有一共同的目标,那就是大家都想把事情做好,例如建一条高速公路。行贿者为了得到该工程,只有用钱去买通各路有关的官员。而官员们只有得到了好处以后才可能把工程项目让行贿最大而且最不可能败露官商勾结的公司,或是干脆把项目交给自己的老婆,孩子,或其他亲戚直接参与的公司,如已经下马的原广东省中山市女市长李启红就是这样干的。

  因为整个腐败过程必须在创造出新的社会财富(或叫GDP)的情况下才能制造双赢。因此,许多地方官员大搞快搞工程建设,大搞快搞GDP,不仅仅是为了政绩和升官,而更重要的是给自己创造一个大可以受贿和发财的机会。这种官商勾结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官僚资本主义。其特点是可以在最大限度上忍受腐败,还能创造出经济高速发展的奇迹。

  巴基斯坦(还有许多南亚,拉丁美洲和非洲国家)的腐败和中国有很不同的特点。那里的许多腐败不是为造就新的社会财富而腐败,而是政府官员硬是把钱从别人的口袋转移到自己的口袋,而整个转换过程并没有创造新的社会财富。这种腐败,本人当时就把它定义为‘消极’腐败。例如,当时巴基斯坦最大的全国性腐败案件是268 位高级官员从巴国农业银行借了200多亿卢比的贷款,但是过了十年还没有人偿付贷款。结果大家不了了之,最后农业银行宣告破产。还有,布托夫人的老公是巴国出了名的7% 先生,也就是在没有任何作用的情况下,巴国的每个重要工程都必须给他7%的投资收入。

  那位巴基斯坦的高级官员非常赞同本人的观点,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巴基斯坦搞不过中国的道理。

  但是,他还问:难道中国的腐败是好事?答说,非也,那只是和巴基斯坦的腐败相比而言。尽管,中国的腐败并没有严重影响其经济的快速发展。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讲,腐败有时候还加速了经济的发展速度。但是,腐败的代价是很高的。它对中国所造成的伤害不是减缓经济增长速度,而是造成社会的分裂和不和谐。

  其一,由于腐败,许多工程质量大打折扣。因为,行贿的公司要花许多买路钱,只有通过偷工减料才能赚到足够的利润。

  其二,官僚和资本相结合,企业家和官员共享高利润和高回报,遭罪的是劳苦工人和老百姓。工人低工资还必须苦干。百姓收入低下还没有人格。可以说,腐败是收入分配不公的原罪。

  因此,中国必须坚持惩治腐败,尤其是执法犯法的腐败官员。像陈,王和郑这样的□□更应该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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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僚资本与中国经济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