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人喝酒,一年喝掉一个太湖?

有说一个西湖的。

反正,盛宴必备五粮液。以至于我们已经不能想象没有五粮液的日子。

然而,这样的“日子”却因为一场官司而突然逼近:五粮液惊变。

一惊:“五粮液”的命门——十六口明代古窖居然一直是从宜宾尹氏后人手中租赁的!

二惊:“五粮液”和尹氏后人的租约居然逃过无数次“运动”和“改造”而绵延六十年!

三惊:宜宾方面突然宣布其租赁了六十年的私窖是“国有资产”,同时还宣布确认其“私产”的红头文件作废!

“三惊”之下,我们真是莫名地惊诧且恐惧:“运动囉”?! “运动囉”?!

曾把中国“改造”到濒临破产的“革命”,是否又要“动起来囉”?!

无论法理逻辑还是伦理逻辑,宜宾一不小心把自己逼上了绝路——明明借用了别人的东西,大到一幅字画、小到一块葱姜——突然宣布“不还了”,而且没有任何理由。

烧香的赶走和尚。迹近抢劫。

天地瞠视。全国瞠视。在红色暴力横扫一切私产的年代,五粮液的十六口私窖尚且躲过浩劫,成为“侏罗纪孑遗”,而在私产备受保护、市场经济阳光和熙普照的今天,枯木逢春的“孑遗”反倒要出离宪法,回到“旧社会”去。

历史经不起回头一看。当原定为“相当长的历史阶段”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突然变轨,被压缩成“暴风骤雨的社会主义改造”后,民族资本家由“朋友”沦为“敌人”,私人财产由“合法保护”而突然“全民所有”,国家因此元气大伤,民族因此狂躁乖张,社会因此人心大乱,个中教训还不够至痛至切?

“五粮液私窖”逃过浩劫,本是躲过冰川的水杉,应该邀集专家,深度研讨,大事庆生,谁会想到于今反而“吃二遍苦,受二茬罪”,回到人神共愤的“一大二公”?!

尹家后人说得痛切:“数百年来,盛世、乱世,酒窖都是我尹家所有;今世何世,酒窖却不是我尹家所有了?一窖之不容,何以容天下?!”

忍无可忍、退无可退的尹家最终决定,拿起法律武器,向法官、向世人证明:尹家才是明代酒窖真正的主人!

无数双眼睛注视着这场官司。一点不用夸张,它的意义直指宪政,它的意义直指基本国策。

它的意义直指:我们现在拥有的一切——房子、车子、娘子、票子、儿子是否一夜回到“旧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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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变五粮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