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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该禁令要求广东、广西、江西、湖南等地区的都市报禁止交换稿件。以杜绝他们跨地区报导热点事件与负面新闻,降低地方政府的舆论压力。
  中国官方近日要求多家较受读者欢迎的都市类报纸停止“报社通联”的做法,重申禁止各都市类报纸进行“异地监督(报道其他地区的负面新闻)”,强调各报刊登的国际和国内新闻,除自己记者稿件外,必须一律采用新华社的电讯稿。
  所谓都市报是指官方色彩较淡、经济上自负盈亏的市场化报纸,而“报社通联”是指都市类报社之间通过协议交换稿件,或报社间联合发表评论。有了 “报社通联”,如果某地发生热点新闻或突发事件,当地媒体往往因受到当地政府的管制而不能擅自报道,但他们可以通过“报社通联”将报道提供给非本地区的都市报发表。
  今年3月“两会(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年会)”前,《经济观察报》等中国13家都市类报纸发表联合社论,呼吁当局加快改革限制人权的“户籍制度”,引起社会各界关注,也令官方主管宣传部门震怒。有关部门认为,都市类报纸存在的“报社通联”行为容易导致报社相互串联,就某一事件联合发声,扩大舆论影响力,有时甚至发表有悖于官方宣传“主旋律”的观点,不利于“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
  中共宣传部门多年来一直要求各报非本地新闻要转引新华社稿件。近些年来,一些都市类报纸通过贴近民众、生动活泼的报道在市场站稳脚跟,销量远远超过官办大报。这些都市类报纸也时常打破“属地管辖”常规,跨地区报道热点事件和负面新闻,令事件发生地当局深感压力。由于地方当局不能跨区干涉新闻媒体,地方当局便纷纷向中宣部投诉,要求制止这种“异地监督”和“报社通联”。
  据香港《明报》等媒体昨天报道,北京某报内部人员透露,该报社这次此次收到的新禁令是:禁止异地负面报道,禁止报道公检法等部门的负面新闻,禁止采用“报社通联”稿件,突发事件均需用新华社稿件。禁令上月底发出,7月1日开始执行。   引发多报不满希望取消禁令
  报道说,这一禁令由中宣部发出,引发多家都市报不满。有都市报负责人已透过体制内管道向中央高层陈情,希望取消有关禁令。
  本报记者昨天向中宣部新闻发言人查证相关消息,发言人回应说,这个问题“请向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了解”。
  据本报了解,新的禁令主要指广东、广西、江西、湖南,不准这些地区的都市报交换稿件。
  一名不愿公开姓名的都市类报纸编辑向本报证实,有关部门确实要求从7月份开始一律不能与其他都市报交换稿件。另有中国地方媒体同行也透露,其实早在一年前就接到这样的指示,只是一些报纸没有严格执行,但各报都执行“不发网上消息”的指示,包括来自人民网、新浪网、网易等网站的新闻。
  香港媒体报道昨日也指出,这次禁令也波及到网络微博这种新兴媒体。中国一些大的门户和社交网站的微博平台,最近突然变成测试版,服务联接不时中断。
  同时,官方加强了对微博的“正面引导”。中新社昨天报道,继中国广东省21个地级市及省公安厅的官方微博相继开通后,北京警方也于近日对外宣布将开通微博,实现与网民平等交流。这预示着,越来越多具有“官方背景”的微博正逐步走入公众的视线。

来源 Ministry of Truth/真理部:
联合早报:中国要求都市类报纸,停止报社通联须用新华社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