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湖南永州市冷水滩区邮政局出现女职工“陪酒门”,一女工死亡,公款赔偿。
  被曝受陪的冷水滩邮政局长王长昌,对《羊城晚报》有解释:死者胡利萍只是喝了“两杯啤酒”敬客户,胡本身有胰腺炎;“22万元赔偿”,是没有的事,胡利萍是劳务派遣公司派到邮局工作的,邮局没有给胡的家属钱财。

  王局长的答复,终是含混。

  网帖称事情源于冷水滩区某邮政支局长为讨好王长昌到乡下吃新鲜笋子的愿望,3月28日组织了度假活动,吃饭时支局长要女职工轮流向王长昌敬酒,胡利萍被迫饮酒过量,喝酒现场共8人。
  王长昌则解释那是一次“集体外出吃饭”。不知道在一个星期天,邮政局怎么会“集体外出吃饭”,这个吃饭的集体有多大,是不是包括了“客户”,身份属于劳务派遣工,死后都不必赔偿的胡利萍,又为何参加了王长昌这个周日吃饭的集体。

 

  胡利萍的死因,应有医学解释。醉死,胰腺炎致死,醉酒加胰腺炎而死,或者原因不明而死,是解剖学、生理学问题。而胡利萍为何出现在王长昌局长的酒桌上,则是社会学、政治学、权力学问题。
  大致来说,我相信王长昌对胡利萍的死亡并不负有刑法意义的责任,但是否负有民法意义的责任,可能需要调查一番。哪怕普通的“集体吃饭”,如果一个人被人劝酒喝到醉,进而死亡,同桌人可能需要民事赔偿。
  即使王长昌对胡利萍的死亡连民事责任也无须承担,他仍然需要为这起死亡事件造成的社会和政治影响而承担政治和道义责任。因为你是局长,女职工有跟你在一起“集体吃饭”后死亡,社会议论纷纷,政治影响很坏。

 

  女职工被上司在一定程度上占有,已不是新鲜事情。这里说的占有,是宽泛的说法,包括但不单指身体的实际占有,还有对个人自由支配时间的占有、包括性骚扰在内的弱身体侵犯和精神侵犯等等。这种占有既可以通过一定程度的命令实现,也可以通过暗示来实现,有时是强逼,有时甚至还是女职工欣往乐从。
  在一些企业里,存在上司占有女职工的各种情况,只是职场的阴暗。但现在,上司占有女职工的现象,早已不限于企业。在大学,既有教师、导师占有女学生,也有掌握权力的人对女教师、女学生特加“关怀”等等,没什么稀罕,学界略似“花界”。在公共权力部门,这长那长的人物们,吃饭要女下属陪酒,唱歌要女下属陪唱,招待客人喊女下属佐餐,更是自自然然,政治风气可谓花枝招展。

 

  与一般所指的骄奢淫佚不同,旧时的达官贵人喝花酒,要去青楼,现在同样的行为当然也有,而且进化到有人报销费用,更为严重的是,现在权力还直接赋予女下属某种“妓女”的属性,深夜开房找女下属谈工作的有之,与女下属在车里裸死的有之,吃饭唱歌让女下属随叫随到的有之……而“嫖资”或者“精神嫖资”,当然也有,升迁许诺、提拔的机会、发奖金等等,权力掌握的资源是丰富的,所以赋予女下属以“妓性”也是容易的。
  女性被当成身体对象与欲望工具,不仅成为一种社会风尚,而且成为权力场上的时尚,这可以说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古代中国,官僚没有女下属;民国时期,官场腐败也不到占有女下属的程度;而今竟然出现女下属几成官员们体制化的消费品。论“庸俗、低俗、媚俗”,哪一项比官员消费女下属更加过分?论女性地位,还有什么比投身公职仍摆脱不了被当成性消费品更加可悲?
                              2010-8-18

   

“要翻墙,用赛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