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最高法院黄松有副院长枉法四亿多元被判无期徒刑以后,全国人民便开始关注中国法官高犯罪率问题。尤其在经济发达的广东深圳一带,经常会出现法官结成利益同盟成串犯罪窝案。当然,法官犯罪率极高的海南岛更不例外。

有人说,中国特区是个大染缸,即使是红色法官,日子久了也会被人拖下水染成黑的。许多有正义感的法官,也是因为大环境所迫不能得到重用,反倒是有些搞歪门邪道的人快到退休年龄还能混个地厅级大法官干干。试想这种本来就违反德才兼备用人制度的人,其本身就带有违规违法行为,一旦这些善搞歪门邪道的大法官登堂入室,又怎么能秉公执法呢?由于这些非理性的事情随处可见,所以,在中国最大特区海南岛县处级以上法官犯罪率普遍高于全国。

一、        
身份最高的海南省高院副院长娄小平,受贿被判12年。

二、        
海南省高院另一位副院长张某被下调第一中院之后就出事了。

三、        
县处级刑事审判员肖介清受贿726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

四、        
南海第二中院贾沛院长拿了50万被判三年。

五、        
立案庭付华收人3万元,处级降到科级。

六、        
王利雄、王利丰两处级审判员出问题被降到后勤。

七、        
海南高法宣教处出问题的李顺城副处降到科员。

八、        
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法院原副庭长周某,被海南中院以受贿罪终审判处徒刑1年零6个月。

九、        
龙华法院被评为优秀院长的王玉中院长也违法出了大问题。

十、        
琼山法院副院长颜礼孝也执法犯法翻身落马。

从上面诸多法官翻身落马,有的变成阶下囚的犯罪过程来看,绝大部分都是为财而亡,从此断送了大好政治前程。

有人分析说:经济社会闹纠纷的最后底线就是找法院依法免回损失。这样就会把法院和法官夹在利益中间被人拽绳头。一旦判案法官被逃债的人拽过去就会在法院一纸文书帮助下合法逃废掉百万、千万甚至亿元财产。这样法官就会从中受益匪浅。有时它比开金矿和钻石都还要挣钱。

尽管各级法院都采取了各种教育和防范措施,但是经济社会的诱惑力,仍然让许多法官逃不脱糖衣炮弹的袭击,为钱财失了足。

马克思讲“一旦有适当利润,资本就大胆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之险。”

有人一针见血的指出“中国最大的腐败就是司法腐败!”从全国各地执法官员频繁出问题,到海南省身居要职的贪赃法官一个个翻身落马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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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翻墙,用赛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