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魏英杰 | 评论(0) | 标签:时事观点

“入园难”问题近来颇受舆论关注,昨日又有媒体报道:北京两限房小区旗胜家园的居民获悉配套幼儿园将是一所收费不菲的私立园,在多次向开发商和区教委反映无果后,自发聚集到小区前的主路进行抗议。

据悉,即将办学的小区幼儿园年付费为每月2000元,月付费是每月2600元。这个价格在私立园中应属于中等水准,但对普通家庭而言确实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负担。不过对于小区居民来讲,价格仅是其中一个问题,更让人困惑的是:为什么具有政策扶持背景的两限房,配套的却是私立幼儿园?

开发商的说法是,旗胜家园作为本市第一个两限房项目,当初幼儿园也是作为配套项目设计的,不能改作他用;但用地性质属于出让,即是具有产权的,可以通过出售决定幼儿园的性质是私立还是公立。另据《北京市学前教育条例》,相关条款只是规定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应规划建设配套的学前教育设施,而没有明确学前教育机构的性质为公办或私立。这意味着,相关政策给开发商留下了一定的操作空间。

但我认为,即便政策并无明文规定,开发商的做法仍有不妥之处。

幼儿园作为小区配套设施,无疑也是小区的重要公共事务,居民(小区业委会)对此便具有举足轻重的发言权。在这问题上,如果由教育部门统一安排设立公办园,那另当别论;倘若将相关规划设施转让给其他企业,开办私立幼儿园,那么就应当经过小区业委会的同意,取得小区居民的普遍认可。而并不是说,由于地皮是开发商的,所以只要不改变用途,开发商就可以擅自为居民选择学前教育机构。这样做,并不符合小区自治的精神。

当然,这件事情从根本上暴露的还是学前教育资源投入和分配不均的问题。我并不反对民办幼儿园,甚至不反对高服务、高收费的办园模式。但这有个前提,就是政府部门应当依照居民住宅区的人口分布等因素,设立和配备相应规模的公办幼儿园,以满足居民的基本教育需求。这就是说,发展学前教育也是政府不能推卸的责任,公共财政在这当中理应发挥积极重要的作用,而不能把一切都丢给市场。在提供基本学前教育资源的前提下,鼓励和推动民办学前教育,这样才能形成多元化的办学格局,进而满足居民不同层次的学前教育需求。

旗胜家园的居民住着两限房,却也只能上高价的私立幼儿园——这并不是说住两限房的人天然有上低价幼儿园的权利,由此可见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是多么不足。这何止是旗胜家园居民的心头之痛,而简直就是所有遭遇“入园难”问题的家长的梦魇。实际上,各地因为这个问题而采取各种方式表达抗议的事件并不少,因此引发的社会不满情绪也在逐渐积聚。

这充分说明,当前对学前教育的政策理念已经到了必须转变的关键时刻,不能再任由其畸形发展,让老百姓感到不堪重负了。

2010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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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看原文:
    住限价房上高价园是谁的梦魇